索引号 | 370481/2022-17822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19-11-25 | 发布日期 | 2019-11-25 |
发文机关 | 西岗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西发〔2019〕7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共西岗镇委员会
西岗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职责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西发〔2019〕70号
各党总支、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部门,各经营主体:
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行业监管,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及15个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和职责公布如下: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王家鹤 党委书记
杨青霖 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 主 任:李运海 人大主席、工会主席
刘学臣 党委副书记
王 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张 超 党委委员、副镇长
许传远 党委委员
杨乃杭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苏 杰 党委委员
骆祥永 人大副主席
张旭东 副镇长
王 蕾 副镇长
赵 健 副镇长
马安周 副镇长(挂职)
翟清松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孙中华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 坤 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
周 华 宣传文化旅游办公室副主任
陈芳玉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李新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 永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孙友峰 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李 成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费秀伟 应急办副主任
田家磊 派出所所长
宫庆坦 财政所所长
郝清柏 法庭庭长
陈 冉 司法所所长
李忠贤 交警中队队长
姜宏伟 交管所所长
王慎虎 教委办主任
张 军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统强 供电所所长
张 杰 供销社主任
钱成永 卫生院院长
彭 镇 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
王延会 城管办主任
邓 伟 广播站站长
马 萍 邮政分局局长
费 清 联通公司营业部主任
洪淑君 工会副主席
程常宝 民经办主任
何 永 工农关系办主任
朱耿利 重点项目办主任
蒋继强 劳动保障所所长
张明珠 服务业协调办主任
赵 耀 节能办主任
赵曰华 招商分局局长
王玉滕 统计站长
颜 莹 综治办副主任
黄兆文 综治办副主任、新居民管理所所长
朱耿亚 文化站站长
陈传军 农业办副主任、林果站站长
李玉浩 农业办副主任、农技站站长
陈 涛 农业办副主任、水利站站长
王 永 农业办副主任、畜牧兽医站站长
徐 炎 农机站站长
赵忠文 新型城镇办主任
杜守龙 村建办主任
满 静 物业办主任
孔祥兰 民政科科长
丁德忠 环保所所长
潘 永 老科协办主任
苗国防 科委主任
孟凡坤 宣传科副科长
杜高峰 环卫所所长
王宜明 国土所所长
刘 峰 西岗党总支书记
王大伟 柴里党总支书记
杨 兴 野庄党总支书记
王书行 南荒党总支书记
张百顺 张庄党总支书记
孔凡杰 田岗党总支书记
孙延旭 卓楼党总支书记
李 超 高庙党总支书记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副镇长赵健同志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赵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镇应急办副主任费秀伟同志兼任。
二、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15个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能源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张 超
副主任:翟清松、李新东、孙友峰
成 员:王宜明、程常宝、丁德忠、彭镇、费秀伟、田家磊、赵联杰、李忠贤、张军、姜宏伟、刘峰、王大伟、王书行、孔凡杰、杨兴、孙延旭、张百顺、李超
办公室设在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翟清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煤矿、电力、油气管道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李运海
副主任:杨乃杭、马安周、陈芳玉
成 员:程常宝、王玉滕、丁德忠、杜守龙、赵曰华、朱耿利、赵耀、张军、刘统强、张明珠、刘峰、王大伟、王书行、孔凡杰、杨兴、孙延旭、张百顺、李超
办公室设在民经办,杨乃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工业企业、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等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商贸流通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赵 健
副主任:张 军
成 员:程常宝、彭镇、张杰、田家磊、李忠贤、姜宏伟、朱耿利、赵曰华、张明珠、刘峰、王大伟、王书行、孔凡杰、杨兴、孙延旭、张百顺、李超
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所,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商贸流通、各类专业市场及经营场所等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刘学臣
副主任:赵 健、田家磊
成 员:费秀伟、朱耿亚、张明珠、刘峰、王大伟、王书行、孔凡杰、杨兴、孙延旭、张百顺、李超
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田家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消防、大型集会等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刘学臣
副主任:张旭东、赵 健、孙友峰
成 员:田家磊、李忠贤、姜宏伟、赵联杰、 王慎虎、彭镇、王延会、刘峰、王大伟、王书行、孔凡杰、杨兴、孙延旭、张百顺、李超
办公室设在交警中队,李忠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道路交通、铁路、水上安全、邮政物流运输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民爆器材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刘学臣
副主任:赵 健、田家磊
成 员:李忠贤、姜宏伟、张军、刘峰、王大伟、王书行、孔凡杰、杨兴、孙延旭、张百顺、李超
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田家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民爆器材的经营、存储、使用、打非等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农林水利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张旭东
副主任:李 成
成 员:李玉浩、张杰、陈涛、陈传军、徐炎、王永(兽医站)、刘峰、王大伟、王书行、孔凡杰、杨兴、孙延旭、张百顺、李超
办公室设在农业办,李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农业生产、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农业机械、粮食储存、渔业、畜牧加工等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赵 健
副主任:张 军
成 员:程常宝、姜宏伟、张明珠、费秀伟、满静、刘峰、王大伟、王书行、孔凡杰、杨兴、孙延旭、张百顺、李超
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所,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建筑施工、公用设施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张 超
副主任:翟清松、李新东
成 员:杜守龙、张军、王宜明、朱耿利、丁德忠、彭镇、孙杰、赵联杰、赵忠文、刘峰、王大伟、王书行、孔凡杰、杨兴、孙延旭、张百顺、李超
办公室设在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翟清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建筑工程、建筑市场管理、房屋拆迁、装饰装修工程等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矿产资源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张 超
副主任:李新东
成 员:王宜明、彭镇、何永、丁德忠、陈涛、刘峰、王大伟、王书行、孔凡杰、杨兴、孙延旭、张百顺、李超
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王宜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对无证非法采矿、超层越界采矿行为查处,对沙、石、土等矿产资源的保护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隐患排查,矿山关闭后地质环境治理。
(十一)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许传远
副主任:周 华
成 员:朱耿亚、张明珠、张军、苗国防、潘永、刘峰、王大伟、王书行、孔凡杰、杨兴、孙延旭、张百顺、李超
办公室设在镇宣传文化旅游管理办公室,周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旅游、文化场馆、文化娱乐、文化设施等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教育体育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许传远
副主任:骆祥永、周 华、王慎虎
成 员:颜莹、孟凡坤、朱耿亚、洪淑君、张军、刘峰、王大伟、王书行、孔凡杰、杨兴、孙延旭、张百顺、李超
办公室设在西岗学区,王慎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重大体育活动等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王 蕾
副主任:孙中华、王 永
成 员:钱成永、张军、孔祥兰、丁德忠、刘峰、王大伟、王书行、孔凡杰、杨兴、孙延旭、张百顺、李超
办公室设在卫计办,王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医药、医疗服务机构、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养老机构等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镇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张 超
副主任:李新东
成 员:彭镇、杜守龙、赵勇、王宜明、程常宝、满静、赵忠文、李忠贤、姜宏伟、孙杰、王延会、杜高峰、赵联杰、刘峰、王大伟、王书行、孔凡杰、杨兴、孙延旭、张百顺、李超
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李新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市政工程、公路建设、交通设施、园林工程、公用管网、人防工程、城镇燃气等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赵 健
副主任:费秀伟
成 员:程常宝、姜宏伟、张军、田家磊、刘峰、王大伟、王书行、孔凡杰、杨兴、孙延旭、张百顺、李超
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费秀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非煤矿山生产,烟花爆竹经营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安全生产工作;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调度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措施;
(四)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必要时,协调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六)指导协调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工作;
(七)完成上级安委会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
(二)调度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督导检查、指导协调镇直有关部门和各党总支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督查;
(五)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承办镇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镇安委会召开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一)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在镇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行业监管。将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接受镇安委会的督导、检查、指导和协调;
(二)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调度整改情况;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定期向镇安委会报告工作;
(四)督导、检查本领域及各党总支、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六)完成镇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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