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7810 | 主题分类 | 扶贫 |
成文日期 | 2019-03-08 | 发布日期 | 2019-03-08 |
发文机关 | 西岗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西发〔2019〕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共西岗镇委员会
西岗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西发〔2019〕12号
各党总支、村(居),机关、镇直各部门:
2019年是我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年,也是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央、省和枣庄、滕州两级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就我镇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重点
1、对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2058户、4844人,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质量。根据贫困人口有无开发条件和能力,把有开发能力的确定为扶贫开发对象,立足造血,采取扶贫开发措施;把“老弱病残”特困群体确定为兜底保障对象,注重输血和止血,实现台账式管理,综合社会救助、农村低保等措施,把社会保障的底兜实兜严。对特殊贫困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实行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相结合的措施叠加,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
2、对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428户、669人,加强监测,防止返贫或新致贫。
3、对因病因灾等即时发生的贫困户,即时纳入枣庄市标贫困户进行帮扶。
二、明确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开展工作,实现贫困人口收入稳定达标,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脱贫稳定不返贫,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三、明确工作措施
坚持因户因人精准施策,根据贫困户的不同实际情况,量体裁衣、对症施治,落实相应的脱贫政策措施,采取分类措施或叠加措施,确保脱贫稳定。
(一)扶贫开发措施
1、通过产业项目帮助就业或项目收益带动增收。继续实施2016年度扶贫项目,将收益资金用于巩固贫困户增收致富。
2、通过金融扶贫帮助就业或经营主体带动增收。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农业等优质龙头企业,实施小额扶贫信贷(“富民农户贷”、“富民生产贷”、“让利贷”)政策,采用资金帮扶和自主经营增收等方式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和持续增收。
3、通过设立扶贫基金,开发扶贫专岗、公益扶贫岗、社会服务扶贫、开展到户帮扶(发展奖补)等。设立村政或家政服务等扶贫专岗岗位,为弱劳力和半劳力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增收机会;对于贫困人口自强不息发展产业脱贫的,通过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的方式倡导增强内生动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解困的积极主动性。
(二)兜底保障措施
1、实施低保。精准落实应保尽保及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兜底保障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2、实施特保。对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落实特困供养金,做到应保尽保。
3、实施孝善养老。规范操作程序,对符合孝善养老政策条件的70岁以上贫困老人,特别是独居老人,动员实施有赡养能力的贫困老人子女,按照每位老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为老人交纳孝心赡养金,镇从“孝善基金”中按照每位贫困老人30%的配套标准给予奖补。
4、实施邻里(亲情)互助。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失能人员,落实邻里(亲情)互助措施,切实提高政策覆盖率。
5、落实“雨露计划”。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术院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通过本人申请,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的助学补助。
6、落实贫困学生补助。依据《枣庄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暂行办法》,在学前教育阶段,免除贫困子女在园幼儿保教费并发放学前教育助学金;在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在校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发放生活补助。
7、实施居住环境提升。对居住环境脏乱差的贫困户,通过镇、村干部帮扶,贫困户自身努力等措施,使贫困户家庭卫生干净整洁、达到“五净一规范”(院内净、卧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和院内室内物品摆放规范),确保居住环境质量。
8、通过设立扶贫基金,对因病因灾因学出现的临时性、突发性支出型致贫的人口,即时出现,即时保障,实施医疗救助、受灾救助和学费补助等;围绕老年贫困人口,探索实施“养老扶贫补充保障”等保障兜底办法,对无法落实公益岗位的60岁以上老年贫困人口,发放扶贫补充养老金,加大兜底解困力度。
(三)加强行业社会扶贫
巩固深化大扶贫格局,纪委、审计、经管、财政、教育、卫生、团委、妇联、民政、人社、村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扎实开展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遍访贫困户行动,夯实结对帮扶责任,督促帮扶干部用心、用情、用诚真帮实扶,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激发脱贫内生动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全力做好枣庄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按照枣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关于利用动态调整成果分类精准施策巩固脱贫成效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统筹推进年度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扎实开展好“扶贫系统作风深化年”、第一季度“回头看”、第二季度“问题整改落实季”、“信访舆情办理规范提升年”等活动。
四、强化工作落实
各党总支、村(居),相关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滕州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各负其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我镇脱贫质量巩固提升取得实效。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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