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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7750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0-04-07 发布日期 2020-04-07
发文机关 西岗镇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西政发〔2020〕8号 有效性 有效

西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岗镇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政发〔2020〕8号


各党总支、村居,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西岗镇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岗镇人民政府

2020年 4月7日


西岗镇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济〔2020〕1号〔总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20〕23号)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10号)要求,按照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滕政办字〔2020〕6号)要求,积极做好我镇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 “三位一体”保护,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二、整改任务

(一)需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的问题

1.补充耕地数量不实

整改内容:经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对全市2017年至2019年6月入库的补充耕地项目进行比对分析,有1个项目2个图斑的新增耕地存在问题,面积23亩。

整改要求:各党总支、各村居要对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列出的我镇项目问题清单,组织人员,结合全镇储备补充耕地核查整改工作,对补充耕地数量不实问题,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储备补充耕地核查(第二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认真核实,限期整改到位。已经核实整改到位的,将整改情况由自然资源所报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初核,合格后,报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复核意见,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抽检审核;确属无法整改到位的,依照规定程序核减耕地面积,确保补充耕地真实可靠。各党总支、各村居要落实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农地农用。对存在违纪违规情形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自然资源所要加强对补充耕地核实整改工作的督导,避免补充耕地数量不实问题的发生。

责任单位:张庄党总支、孙寨村、自然资源所。

整改时限:2020年4月20日前完成。

(二)需要加强监管持续整改的问题

1.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不严不实。

整改内容: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认定的耕地中,全镇有2003.6亩耕地实际为房屋建筑、构筑物、水域和交通运输用地等,已不具备耕种条件;有6044.5亩耕地现状为林地和园地,仍作为耕地目标保有。全镇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有505.1亩实际现状为非耕地,有2961.1亩现状种植林木。

整改要求:各党总支、各村居要根据问题清单,组织人员查明情况,分析原因。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要求,实事求是,对问题图斑进行分类处置。对国家重大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工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原则,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论证工作,建设用地经国务院批准后,及时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工作;对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查处,分类处置,整改到位;对堆放占压、平整场地等,要制定清理复垦计划,恢复耕地用途;对重大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察临时使用土地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及时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对由于历史原因将不符合要求的耕地或其他土地错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工作,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量质并重”的原则,依法进行整改补划,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双到位。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各村居、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整改时限:加强监管,持续整改,2020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核不严,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突破“天花板”。

整改内容:核实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是否超出本轮规划目标确定的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是否超出规划目标确定的规模。

整改要求:对于建设用地总规模超出本轮规划目标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超出规划目标确定的规模问题,以“三调”成果数据为基础,在市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约束下,坚持“存量为主,适度增量”的原则,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科学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等规划控制指标。加快构建国土空间管制政策体系,建设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规划动态监测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各村居、自然资源所。

整改期限:加强监管,持续整改,2021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3.政府主导项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整改内容:在城镇范围外存在人工造景工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共2宗,19.92亩需要持续整改。

整改要求:各党总支、各村居要根据问题清单,逐个问题梳理,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对城镇村范围外的人造景观工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有条件的立即组织复耕,一时难以复耕的,要制定计划,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西岗党总支、前寨居、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整改时限:加强监管,持续整改,2020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4.设施农业用地存在不实问题。

整改内容:省级耕地保护督察发现,全镇设施农业用地存在不实问题,多以工矿仓储、商服居住用地等形式存在,涉及24个图斑,面积98亩。

整改要求:各党总支、各村居要对“大棚房”问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保持严查高压态势,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违法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要依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对督察发现的大量以工矿仓储、商服居住用地等形式存在的设施农业用地,持续加大整改力度,该拆除的依法拆除,该补办手续的抓紧补办手续,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确保处置到位。自然资源所、农业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加强督察监管,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各村居,自然资源所、农业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整改时限:加强监管,持续整改,2020年11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5.耕地保护政策措施需要健全完善。

整改内容:贯彻落实中发〔2017〕4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8〕2号)不到位。

整改要求:各党总支、各村居,自然资源所、农业办要严格贯彻中发〔2017〕4号文件和国办发〔2018〕2号文件严格要求,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责任,加大对落实文件要求情况的检查。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文件,健全完善耕地保护政策。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各村居,自然资源所、农业办。

整改时限:加强监管,持续整改,2020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三)卫片执法中发现的问题

工作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提供数据显示,耕地保护督察期间,2017、201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市县政府主导项目违法用地,涉及我镇共6宗,面积15.4亩,其中耕地面积6.86亩。

工作要求:各党总支、各村居,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对全镇发现的问题引以为鉴,卫片执法中坚决贯彻“严起来”要求,实事求是开展工作,依法依规查处整改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问题。要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维护好土地利用秩序。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各村居,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全镇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镇政府成立西岗镇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所。

(二)分类推进整改。此次整改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等工作,对照问题清单,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的原则,细化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挂账销号,切实整改到位。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须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对需要加强监管持续整改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党总支、各村居要按照“重点工作攻坚年”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及时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加大督导力度,加强沟通协调,了解掌握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镇政府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提出工作建议。镇政府将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甚至弄虚作假的,及时开展警示约谈,对限期仍未能有效整改的,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青霖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超   党委副书记

王  蕾   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  健   副镇长

李新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王宜明   自然资源所所长

姜宏伟   交管所所长

陈传军   农业办副主任

彭  镇   西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长

刘  峰   西岗党总支书记

王大伟   柴里党总支书记

王福行   南荒党总支书记

张百顺   张庄党总支书记

杨  兴   野庄党总支书记

孔凡杰   田岗党总支书记

孙延旭   卓楼党总支书记

李  超   高庙党总支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所,王宜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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