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773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 2020-01-22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
发文机关 | 西岗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西政发〔2020〕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西岗镇人民政府
西岗镇城镇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西政发〔2020〕5号
为进一步提升城镇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镇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营造整洁有序、共建共享的城镇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专业队伍管理与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动员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城镇的监管和维护,不断提高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城镇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城镇精细化管理行动,加快补齐全镇管理工作短板,努力打造基础设施功能完善、运行监管措施到位、镇容环境整洁规范、街道景观风格协调、道路交通顺畅有序、管理服务智慧快捷的城镇环境,实现“精细管理、严格执法、立体监督、提升形象”的管理目标。
(一)定机制。成立城镇精细化管理办公室,镇驻地实行“双网格”管理,在属地管理方面:以党总支、村居、社区物业为网格单位,一条路一个网格,一村居一个网格,一个社区物业一个网格,实行网格员制度,明确属地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在综合执法监管方面:明确综合执法分队具体监管区域,做到路段、区域责任细化到人,强化绩效考核,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汇总,分析解决。成立西岗镇城镇精细化管理志愿服务队,多种渠道开展志愿宣传,多种方式开展志愿活动,提高群众对城镇管理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做到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
(二)定区域。根据群众生活需要和西岗实际,推行城镇区域、道路分类分区管理,划分为严禁区、严控区、规范区三个类别,按照区域类别细化管理的时间段和管理标准,在不同区域实行不同管理,规范管理,错时执法,注重方便服务群众原则,对临时摊点实行人情化执法,切实最大限度惠及民生。
(三)定场所。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彻底解决交通拥堵、乱停乱放和马路市场问题,规划4个公共停车场,600余个停车位和6处便民摊点,有序引导车辆停放和市场规范经营。明确笃西路、新港路、香舍里大街等城区主要路段为车辆禁停区域,严格实施道路违停电子抓拍系统,全城区全时严禁大车进城。
(四)定标准。出台精细化的城镇区域分类分区管理细则,明确便民摊点的经营准则、时间;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依照停放标识有序停放,做到首尾一致;设置醒目的道路禁停和违停处罚标示,对大车进城和道路违停的车辆严格执法;规范沿街商铺的经营行为,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经营范围之外要保持规范有序,落实“门前三包”制度,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公共设施。
三、工作职责
(一)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以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窗口地段等重点部位为整治重点,对影响镇容镇貌的各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治,规范交通秩序、营商秩序,强化城区管理。
不得擅自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临街和其他公共场所周边的商业、饮食业以及制作、加工等行业的经营者必须在店内经营,不得“倚门出摊”,不得占道擅自摆摊设点,不得超出门、窗作业或展示商品。经营范围内无乱堆杂物、无噪音(油烟)扰民、无乱搭乱建,确保门前秩序井然。
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有序停放。根据门前实际情况,依照施划的停车泊位以及箭头标识,各类车辆在停车线内分类停放,无违法占道停放车辆,做到首尾一致,整齐有序。
经营范围外保持规范有序。不得店外放置占道灯箱、广告指示牌;不擅自在门前设置布幔条幅、空飘、彩虹门和进行搭台路演等商业促销活动;不得在道路两侧以及其他公共场地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衣服或者吊挂物品。
维护公共卫生,自觉执行各项卫生制度。杜绝乱倒污水、垃圾和破坏绿化、公共设施等行为,实行垃圾分类,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倾倒垃圾。全天保持干净整洁,无油污、无痰渍、粪便,无污水、烟头、纸屑、果皮等废弃物。
交警中队
做好西岗镇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置工作。
严管辖区车辆违停、大货车进城闯禁区治理,规范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紧盯重点路段,开展集中整治,组建流动巡逻执法小组,对乱停乱放机动车辆进行严格执法,驾驶人不在现场或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对多天停放车辆一律使用拖车拖移。同时,采取“逐片梳理、小组出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不间断治理,营造常态严管的浓厚氛围,切实防止违停现象反弹。
明确城区禁停路段,设置交通禁止标识,车辆违停、限行重点路段(笃西路东转盘至西转盘、级西路北转盘至柴里煤矿、香舍里大街全线)实施违停电子抓拍系统,“零容忍”处置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城、闯禁区大货车处以2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
(三)市场监管所
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查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活动;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的监管。
(四)环卫所
负责对主城区及外环道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以及护栏等清扫保洁。
负责全天候上门收集沿街经营户生活垃圾等。
负责及时清理过往车辆洒落泥、沙、煤渣、煤粉灰等固体物。
负责清理保洁路段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砖头瓦块、三堆两垛等杂物。
负责交通护栏、候车亭、电线杆、灯杆、交通标志杆、果皮箱、垃圾箱、隔离墩等清洗保洁。
负责绿化树木、线杆、两侧建筑物墙壁野广告清理覆盖等(随时用涂料、油漆进行粉刷)。
负责清理路面污泥、积水、下水道篦子等。
负责城区范围内所有街巷及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等垃圾箱体配备、生活垃圾无偿收集及清运等。
全城镇社区倡导垃圾分类,配齐垃圾分类基础设施。
(五)市政园林所
负责城区道路、护栏、排水设施、道路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加强城区道路、公共场所等区域内的绿化建设及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交管所
宣传、贯彻、实施交通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查处大车超载超限,交通运输证审验情况,严查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确保车辆密闭运输。
(七)派出所
1、依法查处街面场所发生的盗抢骗、打架斗殴等案事件。
2、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
3、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4、依法保证其他执法部门的安全,对妨碍执行公务或扰乱单位正常秩序等行为依法打击,确保维护执法单位权威和治安秩序。
(八)党总支
1、组织城区内的村居开展城镇精细化管理,组建好、发挥好村居网格作用,明确网格员及其职责。
2、已建成小区实行物业化管理,对小区、楼道卫生进行定期清理,长效保持,严禁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禁止在公共区域内摆放杂物,实现干净卫生整洁。加强小区内绿化建设,及时修剪和补植绿化苗木。
(九)志愿者队伍
成立“西岗镇城镇精细化管理志愿服务队”。
开展志愿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的作用,通过新闻专版、微信互动、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设置围墙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势,积极宣传城镇管理法律法规、垃圾分类知识,增加群众对城镇管理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提升群众自觉维护城镇环境的意识。
组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各志愿者服务队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版面等形式宣传规范经营、交通有序、低碳环保、爱护环境。同时组织志愿服务队参与镇域内人居环境卫生、临街野广告及垃圾清理等活动。
成立交通指挥志愿岗,在红绿灯路口,协助交警规范车辆通行,纠正闯红灯,不按交通指示通行等不文明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各有关责任部门抓好落实。各单位要自觉服从调度,做到有令必行、履职尽责,不准拖延应付、推诿扯皮。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城镇精细化管理资金投入,有效保障实施城镇管理工作精细化的建设、管理、维护等经费。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城镇管理工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强城镇基础设施管理养护,提高环卫保洁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按照科学有序、协调高效的要求,推动城镇管理走向城镇治理。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城镇管理工作精细化标准,量化管理目标,细化管理标准,强化责任分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路长制”管理模式,围绕打造“精品街”目标,建立完善城镇管理法规制度和考评、监督体系,实现城镇管理的长效化、常态化。完善全民参与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考核奖惩。镇党委政府将对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单位工作绩效实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各有关部门的年终考核体系,并适时组织观摩评比,评比结果全镇通报,对工作不力,影响城镇形象的,严肃问责。
附件:西岗镇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西岗镇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青霖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超 党委副书记
王 蕾 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 健 副镇长
李 娜 副镇长
李新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张 军 市场监管所所长
姜宏伟 交管所所长
田家磊 派出所所长
彭 翔 交警中队中队长
彭 镇 行政综合执法中队长
王延会 城管办主任
杜高峰 环卫所所长
孙 杰 市政园林所所长
范 明 团委书记
刘 峰 西岗党总支书记
王大伟 柴里党总支书记
张百顺 张庄党总支书记
孔凡杰 田岗党总支书记
王福行 南荒党总支书记
孙延旭 卓楼党总支书记
杨 兴 野庄党总支书记
李 超 高庙党总支书记
潘延明 矿区党总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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