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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5411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2-05-19 发布日期 2022-05-19
发文机关 龙阳镇 关键词 房屋;台账;用地;领导小组;安全隐患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龙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阳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镇直各部门,各党总支、村:

现将《龙阳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


龙阳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安委会、枣庄市安委会部署要求,自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屋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迅速对全镇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违法违规行为即查即纠、严查严处,在百日之内取得明显成效,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

百日行动要做到对全镇经营性自建房全覆盖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点:

(一)重点区域: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景区、库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民宿、农家乐、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三)重点房屋: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四)重点问题:农村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以及年久失修失管仍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

三、推进措施

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

(一)精准排查,摸清整治底数。各党总支、村和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经营性自建房业主(产全人或实际使用人)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应包含房屋基本情况、使用状况、改扩建状况等,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经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签字核实,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档”。同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对初判存在隐患的,邀请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评估,建立隐患房屋台账。

(二)立查立改,分类消除隐患。各党总支、村和各部门要建立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初判和复核评估中发现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列为急需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对拒不委托或15日内仍未委托鉴定的,责成停业;对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鉴定为A、B级的经营性自建房,允许继续使用;鉴定为C级的,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消除隐患,经技术服务机构复核鉴定合格后继续使用;鉴定为D级的,要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继续使用。同时,要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整改工作,按照当时上报的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强化监管,严控增量风险。新建、改建、扩建自建房,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按规定完善手续;改变自建房使用功能用于生产经营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批;改造为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必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对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不姑息”,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行刑衔接、依法严惩,形成刚性约束。要规范房屋鉴定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实行评估、鉴定报告终身负责制,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完善机制,巩固行动成果。通过百日行动,对经营性自建房重大风险隐患全面彻底排查清楚,能够立即整改的,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停用、封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系统,运用全省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归集排查整治数据,形成与空间地理信息相对应的数据库,实现房屋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监管效能。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逐级细化管理片区,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负责、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问题。坚持群众立场,建立政府、村、群众共商共治共管机制,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困难,合理解决群众诉求。总结提炼切实可行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整治模式。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形成政府抓总、行业部门协同、基层组织末端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由规划建设岗牵头,成立应急、公安、教育、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百日行动。各党总支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靠上指挥,全力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镇安委会综合指导督促,规划建设岗牵头推动,具体分工是:

1.派出所负责指导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做好违法建设清查中涉及消防方面政策指导和问题整治查处工作;

2.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依法依规做好房屋违法建设清查中涉及用地、规划方面政策指导和问题整治查处工作;

3.农业综合岗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

4.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违法建设清查中涉及经营方面政策指导和问题整治查处工作;

5.教育、经发、民政、人社、交通、水利、文旅、卫健、体育、民族宗教、供销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指导做好学校教育培训、工业厂房、养老和儿童福利、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交通场站、商贸服务业、宾馆酒店、餐饮、民宿、娱乐、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供销合作社等人员密集场所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强化技术支撑。镇通过报请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指导、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委托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研判、评估、鉴定、加固等关键性技术支撑工作。

(四)严格督导检查。龙阳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台账经各村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于6月8日前报镇规划建设岗备案备查。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专班将加强督导检查,通过帮扶指导、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各村、各部门开展好百日行动。

(五)广泛宣传引导。各党总支、村、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带动身边群众积极参与自建房排查整治。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新媒体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的危害性、整治的必要性和违法违规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切实提高排查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一经核实予以重奖。及时曝光典型事故案例,以案示警,让群众算清生命账、经济账、法律责任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百日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


附件:1.龙阳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采集表


附件1:


龙阳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吕文琦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闵庆跃  党委委员、副镇长

宋永丽  副镇长

蒋敬冉  副镇长

胡安洋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邢  斌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东旭  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  亚  党政办公室综合岗主管兼机要工作岗主管

华  东  组织人事办公室综合督查岗主管

胡中林  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岗主管

房  磊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岗主管

李传富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岗主管

李  伟  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岗主管

曹长贡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岗主管

张玉泉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管理岗主管

王启岳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民政事务岗主管

杜  平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岗主管

张书珩  宣传文化旅游办公室旅游服务岗主管

张怀振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服务岗主管

闫  波  宣传文化旅游办公室体育节会岗主管

王凤国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统一战线岗主管

高  飞  综合行政执法龙阳中队中队长

刘崇锋  龙阳学区主任

夏进才  卫生院院长

李卫防  自然资源所所长

贾俊峰  市场监管所所长

孙传伟  交管所所长

谢  勇  供销社主任

赵  志  龙阳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陆  强  沙土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宋  涛  从条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郑显永  史村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赵宗琅  上司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侯  程  龙山屯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张  杰  冯庄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王  薇  焦庄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葛方伟  顾庙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岗,闵庆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房磊、李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统筹协调、督导调度。


附件2


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采集表


1.基本情况

地址

省(市、区)市(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组路(街、巷)号   栋

产权人(使用人)姓名


身份证号


房屋用途

□ 经营性自建房

(是否同时自住 □是□否)

经营用途包含(可多选)□餐饮饭店 □民宿宾馆 □批发零售 □休闲娱乐 □教育培训 □医疗卫生 □养老服务 □生产加工 □仓储物流 □出租居住 □商务办公 □农贸市场 □宗教场所 □其他(请填写具体用途)

□ 其他自建房

土地性质

□国有土地(□居住用地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  □国有非建设用地  □其他)

□集体土地(□宅基地 □集体建设用地 □集体非建设用地  □其他)

所在区域

□城市建成区 □城乡结合部 □城中村□拆迁安置区 □工业园区 □建制镇 □集镇

□学校周边  □医院周边  □商贸市场周边  □其他

房屋基本信息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成时间

2.建设情况

设计方式

□有专业设计(或采用标准图集) □无专业设计(未采用标准图集)

建造方式

□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造  □建筑工匠建造  □自行建造□其他

结构类型

□砌体结构(□预制板 □现浇板 □木楼屋盖 □轻钢楼屋盖)□底部框架-上部砌体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结构 □窑洞 □木(竹)结构 □土木/石木结构 □混杂结构 □其他

改扩建情况

是否改扩建:□是  □否         改扩建次数:次

改扩建内容:□加层 □加夹层 □加隔墙 □减柱减隔墙 □建筑外扩 □其他

是否装修:□是  □否 装修是否改变主体结构 □是   □否

3.管理情况

已取得的行政许可(多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宅基地批准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不动产登记

□市场主体登记(工商执照) □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行业:)□以上手续均无

是否违法建设

□是  □否

□违法占地 □违法建设 □违规改扩建 □违规改变用途

4.排查情况

变形损伤

□有  □无

变形损伤部位:□墙体 □梁柱 □地基 □屋面 □楼板 □其他

安全初判

□安全      □不安全          □需进一步安全鉴定

安全鉴定

□是  □否

鉴定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定时间

年  月   日

鉴定结论

房屋安全等级:□A级 □B级 □C级 □D级(□安全 □不安全)

5.整治情况

整治措施

□管理措施(多选)

□停止经营  □封存警示  □人员搬离  □其他

□工程措施

□拆除 □重建 □维修加固  □其他

□违法建设查处

□拆除 □整改 □其他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文件文字版:

龙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阳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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