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推送 > 镇街文件
索引号 370481/2022-15380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成文日期 2022-03-15 发布日期 2022-03-15
发文机关 木石镇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木政发〔2022〕10号 有效性 有效

木石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的实施方案》
木政发〔2022〕1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提升行动动员会议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的实施方案》(滕发[2022]4号)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镇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镇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全面开展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各级有关营商环境文件的学习,把履行职责与《条例》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条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将《条例》的精神转变为政务服务的理念,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依法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宣传科、经济发展办)

2.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精简办事流程,为企业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各涉企审批、服务部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严格按照上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全面推行“一站式”办理、“一网通”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明确办理时限。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变“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审批模式为“边受理边完善材料”的容缺受理模式,解决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多次跑”的问题,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着力打造“门槛低于周边,服务高于周边”营商新环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环保所、应急办、人社所、水利站、规划所、税务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办、供电站等部门)

3. 理清服务清单。结合我镇各职能部门职责,全面梳理为企业办事清单,精简规范办事流程,切实提升办事效率,夯实营商工作基础。对招商引资入驻企业,围绕项目申报审批的各环节,实行“事前介入、特事特办、全程帮办、后续跟踪”的无障碍优质服务。针对重大项目,实行专人负责,从头到尾全过程跟踪,实行“一对一”贴身保姆式服务,实现建设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阶段代办服务全覆盖,以优质服务赢得投资者认可,最大限度推动项目落地投产,确保企业引得进、留得住、能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重点项目办、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办等部门)

4.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实行镇领导班子成员帮包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采取上门走访服务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建设、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持续开展“政银企座谈”、“企呼政应、接诉即办”等政企沟通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开展服务工作,公布服务企业热线电话及利用微信群、电子邮箱等便捷沟通联络方式,让企业随时随地反映问题、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分类、交办,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解决方案或提出解决办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后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交办、督办、反馈及跟踪回访制度,实现问题收集、转办、反馈和督查的闭环管理。(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重点项目办、便民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5.加强政策落实。通过召开政策宣传会、上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级涉企鼓励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企业。(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重点项目办、人社所、税务分局)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6.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地位。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对企业设置门槛。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7.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保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助推文明执法。大力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

8.强化法律服务。送法规上门进行全覆盖,提升企业家及员工法律意识,扩大维护法律法规覆盖面,减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违规风险的潜在企业,实行告知公示;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依法不实施行政强制。(责任单位:派出所)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10.建立企业落户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全过程跟进企业签约后在开办至投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提请上级部门帮助解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11.提升企业家安全感、幸福感。加大对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对优秀企业家进行宣传和奖励,提升企业家的荣誉感和归属感。(责任单位:司法所、派出所、组织科、宣传科)

12.扩大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监督和沟通作用。(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13.强化监督执纪。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与督查,明察暗访常态化,督查通报常态化,执纪问责精准化;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措施,严禁非法摊派行为,对阻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严查快处并曝光;不定期通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先进典型。(责任单位:镇纪委、各村(居)委会)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各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由分管镇长任主任,具体负责我镇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

2.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党总支、村要将优化我镇营商环境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优越的投资经营环境。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在规范检查、优化服务、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好经验好方法,全面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相关营商环境、处处维护营商环境”的工作局面。

4、严明工作纪律。镇纪委和镇宣传科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木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