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5391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 2022-01-26 | 发布日期 | 2022-01-26 |
发文机关 | 木石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滕木发〔2022〕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共木石镇委员会 木石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木石镇农村集体“三资”
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滕木发〔2022〕6号
各党总支、村居,机关各科室,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行动,持续巩固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成果,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有效监管,全面推进村级集体经济“三年强村计划”,促进乡村振兴,根据镇人员调整情况,现将调整后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程俊雅 滕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镇党委书记、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党工委
书记
常 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郝浩峰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室主任
副 组 长:李 敏 镇人大主席、总工会主席
李 冲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生加君 镇党委副书记
杨乃杭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袁 欣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
王正鑫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宣传委员
邢 飞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王昌水 镇人大副主席
闫 东 镇政府副镇长
孟 博 镇政府副镇长(挂职)
黄法国 镇政府副镇长
张 宇 镇政府副镇长
杨荣河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刘 锋 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韩振起 镇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党政办主任
神芳梅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彭景涛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段本清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邢启伟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赵丽丽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李继东 木石派出所所长
成 员:刘全堂 市税务局木石税务分局局长
李 宁 木石财政所所长
王郑朝 木石自然资源所所长
郑 席 木石司法所所长
马 杰 木石法庭庭长
赵 斌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木石执法中队队长
王文静 木石市场监管所所长
韩 龙 镇经管站站长
刘西忠 镇党政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李晓良 镇审计所所长
李林芹 镇纪委副书记
韩 鹏 镇组织科副科长、考核人事室主任
王 超 镇宣传科副科长
杨海英 镇文旅办主任
林启良 镇统计站站长
王存立 镇水利站站长
张 焘 镇农业农村办主任、乡村振兴办主任
张延梅 镇卫健办主任
刘合锋 镇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镇城镇管理办公室主任、镇市政园林所所长
宋正峰 镇林果站站长
傅 伟 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刘振汉 镇民政科科长
张建奎 镇信访办主任
王 超 沂河党总支书记
赵 平 连水党总支书记
陈 国 独山党总支书记
孙 涛 安上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郝浩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设法治保障组、督导检查组、政策咨询和信访处理组三个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郝浩峰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室主任
副 主 任:袁 欣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
邢 飞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闫 东 镇政府副镇长
神芳梅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韩 龙 镇经管站站长
刘西忠 镇党政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李晓良 镇审计所所长
李林芹 镇纪委副书记
韩 鹏 镇组织科副科长、考核人事室主任
张 焘 镇农业农村办主任、乡村振兴办主任
严莉萍 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副主任
邓 鹏 镇组织科考核人事室副主任
吕楠楠 镇经管站科员
刘耀阳 镇组织科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联系协调指导各总支抓好“三资”清理工作;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督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指导村居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治保障组
组 长:郝浩峰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室主任
成 员:李继东 木石派出所所长
李 宁 木石财政所所长
王郑朝 木石自然资源所所长
郑 席 木石司法所所长
马 杰 木石法庭庭长
赵 斌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木石执法中队队长
王文静 木石市场监管所
刘合锋 镇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镇城镇管理办公室主任、镇市政园林所所长
工作职责:对侵占农村集体资产的违法犯罪情况和线索进行排查、搜集和梳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危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拖欠集体承包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黑恶势力,维护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导检查组
组 长:袁 欣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
组 员:韩 龙 镇经管站站长
刘西忠 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李晓良 镇审计站站长
李林芹 镇纪委副书记
韩 鹏 镇组织科副科长、考核人事室主任
张召英 镇纪委副书记
陈克虎 镇纪委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1、对清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严格清理工作程序,维护工作秩序,涉及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拒不开展清理,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依法追究责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具体负责清理工作的指导与培训,解读相关法规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咨询和信访处理组
组 长:闫 东 镇政府副镇长
刘 锋 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邢启伟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赵丽丽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张建奎 镇信访办主任
张 焘 镇农业农村办主任、乡村振兴办主任
王 超 沂河党总支书记
赵 平 连水党总支书记
陈 国 独山党总支书记
孙 涛 安上党总支书记
董 艳 镇经管站副站长
杨家儒 镇经管站副站长
郭 阔 镇农业农村办副主任
工作职责:解读清理工作法规政策,出具常见性问题处置清单,对相关问题界定,对该清理行动工作产生的信访问题进行化解和稳控。
中共木石镇委员会
木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