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5323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成文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
发文机关 | 木石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木政发〔2021〕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木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方案
木政发〔2021〕13号
各党总支、村居:
为切实做好木石镇35~64岁的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提高木石镇农村妇女健康水平,根据滕州市卫健局印发的《滕州市2021年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滕卫〔2021〕5号)文件精神,根据木石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检查模式和协作机制,健全工作体系,显著增强全社会妇女“两癌”预防意识与能力,实现《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的目标,“两癌”发病率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
(二)具体目标:根据省市三年计划周期,结合我镇2019、2020年“两癌”检查项目工作完成情况,按照2021年滕州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分配表,木石镇2021年35-64岁妇女目标人群数2462例,自2021年7月 13日起,利用 30天的时间,对木石镇35-64岁的妇女进行“两癌”检查,实现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80%以上,宫颈癌早诊率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80%以上,承担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二、检查人群和内容
(一)检查人群:35~64岁的木石镇农村户籍妇女。
(二)检查方法: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参加检查。镇卫生院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山东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枣庄市2021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按照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制订的项目技术方案,规范开展“两癌”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宫颈癌检查内容
(1)妇科检查;
(2)宫颈脱落细胞液基细胞学(TCT)检查;
(3)阴道镜检查:对妇科检查发现宫颈异常改变或触血、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结果可疑者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项目
(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 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X线检查结果采用 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 BI-RADS 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 X 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 BI-RADS 分级 0 级以 及 3 级者,进行乳腺 X 线检查;
(3)组织病理检查:对 BI-RADS 分级 4 级和 5 级、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对乳腺 X 线检查 0 级和 3 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乳腺彩超检查及乳腺 X 线检查BI-RADS分级 4 级和 5 级者,应自行接受组织病理学检查,检查费用自理。
三、工作步骤
(一)广泛宣传发动
于2021年7月13 日组织召开由卫健办、妇联、各党总支、卫生院、计生专职参加的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动员大会,把政府对妇女的关心送到村、到户、到人,把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的重要性告知广大妇女,动员其积极参与。
(二)组织检查
1、集中实施阶段(7-8月)。利用1个月的时间,由镇街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动员,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组织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木石卫生院进行检查。
2、扫尾攻坚阶段(8-9 月)。各村根据工作计划,强化责任落实,逐户落实人员清理,确保目标人群的全覆盖。
3、镇卫生院承担本辖区的两癌检查。镇卫生院在两癌检查过程中发现异常,超出本机构诊疗范围的,可通知查体对象转诊到滕州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检查。
4、可疑或确诊患者随访工作由卫生院承担。卫生院与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建立联系制度,对检出的可疑或阳性病例做好召回、转诊和随访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木石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二)部门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制定木石镇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镇妇联、卫健办、各党总支、村委会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发动工作,部门之间要密切合作,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镇卫生院要明确一名分管院长具体负责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质量管理工作,明确专业技术人员、严格遵照卫健局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成立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检查组高标准开展工作,并按要求填报相关报表;镇卫生院通过组织人员参加市级培训及参加市级培训的师资对其他参与检查的人员全员培训的方式,提高木石镇两癌免费检查的服务水平。
五、信息管理
卫生院设有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督导工作实施进度,2名信息上报人员,负责两癌检查项目月报表、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并妥善保管好个案检查资料,同时务必做好保密工作,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各科室将相关统计数据(月报表)于每月1日前报于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收集全镇两癌检查项目月报表,于每月3日前上报至滕州市妇幼保健院。
附:1、木石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目标人数表
2、木石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木石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另发)
木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
附件1:
2021年木石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及查体时间分配表 | |||
总支 |
村居 |
任务数 |
查体时间 |
沂河 |
后木石 |
255 |
7月14日 |
张秦庄 |
110 |
7月15日 | |
尖山 |
144 |
7月15日 | |
西店 |
49 |
7月16日 | |
沂北 |
62 |
7月16日 | |
沂南 |
102 |
7月16日 | |
王庄 |
18 |
7月16日 | |
位庄 |
位庄 |
138 |
7月17日 |
谷山 |
615 |
7月19日、7月20日 | |
桥口 |
264 |
7月21日 | |
落凤山 |
248 |
7月22日 | |
东台 |
114 |
7月23日 | |
西台 |
72 |
7月23日 | |
南山头 |
141 |
7月24日 | |
凤翔 |
木石一 |
132 |
7月26日 |
木石二 |
73 |
7月26日 | |
木石三 |
76 |
7月27日 | |
东沂河 |
43 |
7月27日 | |
凤翔 |
俭庄 |
138 |
7月28日 |
山口 |
102 |
7月29日 | |
羊套 |
342 |
7月30日 | |
独山 |
北张庄 |
51 |
7月31日 |
杨岗 |
43 |
7月31日 | |
卓庄 |
108 |
7月31日 | |
独前 |
44 |
8月2日 | |
独后 |
27 |
8月2日 | |
北山头 |
39 |
8月2日 | |
粮峪 |
14 |
8月2日 | |
连水 |
前连 |
93 |
8月3日 |
后连 |
49 |
8月3日 | |
化石沟 |
148 |
8月4日 | |
涝坡 |
87 |
8月5日 | |
西山 |
59 |
8月5日 | |
东荒 |
48 |
8月6日 | |
西荒 |
68 |
8月6日 | |
安上 |
东峭 |
115 |
8月7日 |
西峭 |
160 |
8月9日 | |
后安 |
128 |
8月10日 | |
中安 |
45 |
8月11日 | |
前安 |
24 |
8月11日 | |
亚庄 |
131 |
8月12日 | |
安上 |
白塔 |
95 |
8月13日 |
注:1、查体时间:周一到周六,星期天休息;
2、35周岁1986年7月1号之前出生;
3、64周岁1956年10月1号之后出生(63周岁、64周岁今年必须要查);
4、2020年已经接受两癌检查的妇女不在今年的筛查范围之内。
附件2:
木石镇2021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 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成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统战委员
郑恒涛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张延梅 镇卫健办主任
王 霞 镇妇联主席
马其冲 木石卫生院院长
李玉水 木石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站长
宫士会 木石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副站长
文件文字版:
木政发〔2021〕13号关于2021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方案.doc文件PDF版:
木政发〔2021〕13号关于2021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方案(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