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5320 | 主题分类 | 医药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
发文机关 | 大坞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大政发〔2021〕2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大坞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坞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发〔2021〕20号
镇直、机关相关部门:
现将《大坞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滕州市大坞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大坞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6号)、《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8〕128号)及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验收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我镇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全省中医药大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突出抓好基层中医药工作,积极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活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推动我镇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结合我镇基层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重点,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全面落实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各项任务,精心组织,确保复审达标,为我镇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要求,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健全镇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突出中医药的特色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二)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对全镇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以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为抓手,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活动,在我镇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普遍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积极引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研究建立吸引、稳定我镇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积极引进中医药专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到我镇就业,选拔中医药工作队伍中的优秀人才到重要岗位任职,做好继续医学教育、中医类别医师培训、人才骨干培训、名中医工作室师承教育等工作,提升中医药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
(四)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立足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现在每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中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广泛开展防病治病、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
(五)突出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提升中医药文化素养。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培训学习;开展“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推进中医中药“十百千”系列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高质量中医药服务。组织实施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等活动;举办中医中药中国行系列宣传活动,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面向群众的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自查阶段(2021年7月1日-7月15日)
召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复审迎检工作,明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步骤及保障措施,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对我镇基层中医药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照建设标准加强调研,拟订大坞镇中医药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分工。
(二)工作实施阶段(2021年7月16日-8月初)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我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的实际,全面细致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逐项整改,做好政策落实、资料整理。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对照创建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三)评估复审阶段(2021年8月)
进一步完善资料,做好复审验收准备,务必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迎接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我镇的复审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山东省中医药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要求,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本地中医药事业发展。成立大坞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迎检复审的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复审验收一举达标。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尽其责,相互协作,把迎检复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层层建立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迎检复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悬挂宣传标语,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营造迎检氛围。建立中医药工作的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营造重视中医药、了解中医药、热爱中医药的良好氛围。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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