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5355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成文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
发文机关 | 荆河街道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滕荆处发[2021]2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荆河街道办事处
各片区、居委:
根据《关于印发《滕州市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滕财社【2012】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现就荆河街道2021年下半年高龄补贴申报、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荆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8日
一、新申请人员
1、申报对象及年龄:具有荆河街道辖区常住户口且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4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健在的老年人。
2、发放标准:
(1)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每人每月30元;
(2)年龄在90至99周岁的每人每月60元;
(3)100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3、申报时间:
2021年下半年高龄补贴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起至11月25日结束。
4、办理程序
(1)申请。凡具备享受高龄补贴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持户口本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农商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向户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高龄补贴申请登记表》(上级下发制式表格)一式三份。高龄老人委托亲属和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予以审核并交复印件三份备查。
(2)初审。凡是户口不在本居委的人员,一律不得予以办理。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情况、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居委公章后,随同电子版《高龄补贴申请统计表》(表1)同步报送所属片区服务中心,由片区服务中心审核、统计、汇总后报街道老龄办审核。
(3)复核。街道老龄办对片区汇总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复核,避免漏报和重复申报,对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报市卫健局审批。
(4)审批。市卫健局对上报的材料及程序进行审核批准。
二、高龄补贴信息核查
1、核查时间:
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
2、核查流程:
(1)正常领取人员:严禁居干部代签、代办。须由被核查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填写《荆河街道高龄补贴正常发放信息核查人员登记表》(表3),办理信息核查登记,经被核查人签字、按手印后,由居委统计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所属片区。行动不便、长期卧床不起或长期在外地生活的高龄老人,可由其直系亲属持代办人身份证和被核查人身份证到居委进行核查,但必须提供被核查人的生活照片(被核查人持当日报纸头版和身份证的照片),图片资料由居委留存、建档、备查;
(2)死亡及失联或拒绝核查人员:实行零报告制度。由居委会分别填写《特殊人员登记表》(表2)。居级核定后将《特殊人员登记表》上报至所属片区服务中心(纸质表格加盖居委公章和电子版同步上报至所在片区)。
(3)各片区服务中心对居委会上报的《高龄补贴信息核查登记表》(表3)、《特殊人员登记表》(表2)进行复核,并以片区为单位,汇总后上报到街道老龄办(片区统计数据电子版和各居加盖居委公章的纸质表格同步上报);
(4)街道老龄办对各片区服务中心上报的《高龄补贴信息核查登记表》(表3)、《特殊人员登记表》(表2)进行核查后上报市主管部门;
(5)市卫健局对报送的材料及程序进行审批。
三、高龄补贴发放和动态管理方式
1、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每年分为上半年、下半年两次发放。
2、根据上级要求,街道业务部门每年两次组织片区、居委会对享受高龄补贴的对象进行全面进行核查,对有问题或情况不明的对象暂停发放,如需恢复须重新申请,且暂停期间补贴不予补发。享受对象去世后,其子女或亲属应及时填写《变更、注销人员登记表》,于当月将具体情况告知发放部门,各居委会、片区汇总后报送街道业务部门,街道汇总上报市主管部门,予以注销并停止发放。享受对象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应在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老人健在的证明,并由老人持当日报纸照相并把电子版或照片送到居委报发放单位留存,一年审核一次,并建立有效的联系渠道。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严把申报程序。为加强对高龄补贴申请、核查工作的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孔维刚同志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孔令官同志任副组长,各片区服务中心相关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街道的高龄补贴申请、核查的督导工作。各片区、居委也要明确专人,负责本片区、居委高龄补贴的上报与核实工作,实行居委初审、片区统计、部门汇总、街道分管领导审核的分级负责工作机制。
2、强化核查,做好动态管理。各居委要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登记制度,对本居委老年人情况要及时了解,准确掌握老年人的变化情况(新增和注销),务必确保资料准确无误。
3、严明纪律,落实追究制度。对违反高龄老人高龄补贴制度和享受对象去世后不及时上报,采取虚报、瞒报、伪造等手段,骗取和冒领高龄补贴的居委和个人,一经发现,除全额追回所发补贴外,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依纪、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荆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8日
文件文字版:
关于2021年下半年高龄补贴申报、核查工作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关于2021年下半年高龄补贴申报、核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