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529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日期 | 2021-05-19 |
发文机关 | 张汪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张发〔2021〕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共张汪镇委员会 张汪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张发〔2021〕15号
2021年是本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乡风文明建设,持续提高全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建为民,为民创建,严格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文明素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幸福指数,着力打造氛围浓厚、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的幸福新张汪,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创建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把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创城工作的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发展,引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五闯五攻五样板”三年行动,大力实施产业强镇、创新驱动、城乡融合、绿色发展、民生优先五大战略,全面开创美德张汪、文明张汪、富强张汪建设新局面。
(二)坚持价值引领。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村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努力抓好村民文明素质建设、文化建设、社会风尚建设、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形成崇德向善、遵德守礼的良好风气。
(三)坚持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进一步丰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自愿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汇聚全镇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提高群众参与度、满意率,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实际成果增强村民获得感、幸福感。
(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公共设施、交通出行、环境卫生、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文明城市创建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发现问题中剖析根源,在解决问题中探索新路,在巩固成果中提升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创新工作方法。
三、总体目标
全面启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突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制约文明城市创建的难点问题,大力整治环境秩序、交通秩序、经营秩序,推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改造提升,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窗口单位等,解决影响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群众文明素质、城镇文明程度显著提升,镇容镇貌更加整洁靓丽,生活环境更加舒适便利,社会环境更加安全稳定,人际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四、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镇环境秩序提升行动
1.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全面提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整改路面坑洼积水、破损、配套设施不足及被侵占、毁坏现象,确保辖区各类指示牌、无障碍设施设置合理、使用良好,进一步提高道路装灯率及亮灯率,给排水畅通。推进“厕所革命”,加强公共厕所标准化建设,根据公共厕所建设标准逐一排查、改造提升镇域范围内公厕,推进公厕规范化管理,提升保洁和管养水平。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环保所、综合执法办、环卫办、文化站、旅服办、建房办
2.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督促沿街个体工商户配齐“门前三包”督导员,按施划停车泊位及箭头指向规范门前停车秩序,承担“包容貌秩序、包环境卫生、包绿化亮化”的责任。对违反“门前三包”行为的,坚决落实限期整改、罚款处罚等监管措施。重点整治沿街餐厨垃圾处理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餐厨垃圾私拉乱运、乱倾乱倒行为,确保餐厨垃圾应收尽收。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环保所,环卫办、综合执法办
3.专业市场、农贸市场提升。加强市场内部管理,8月底前完成市场内部墙体脏乱、店外经营、乱堆乱放、地面污水污渍等问题整治,确保文明经营、管理规范、秩序优良、诚信公益广告宣传氛围浓厚。加大市场周边整治,确保市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乱停乱放,无流动摊点或马路市场。加大对活禽市场整治力度,依法取缔个体经营户私宰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办、爱卫办
4.加强“五小行业”(小美容美发店、小餐馆、小旅店、小歌厅、小浴室)综合整治。强化市场监管,做到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确保经营场所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确保文明、诚信经营等公益广告全覆盖。实施文明餐桌行动,辖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充分设置文明用餐、节俭养德公益广告,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滚动播放“文明用餐、勤俭节约”等提示语,组织开展提倡公筷公勺、推行“分餐制”、践行“光盘行动”等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爱卫办
5.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8月底前,全面完成“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各类小广告得到全面清洗喷涂覆盖。严厉打击非法粘贴、喷涂和散发小广告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惩处。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
6.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集中整治工地噪声、扬尘、硬化、覆盖、排污、烟尘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问题,确保无建筑材料和垃圾外溢,无渣土抛洒,无暴露渣土,有防尘设施。加强工地周边区域管理,整治垃圾随意倾倒、杂草丛生、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办、派出所、应急办、建房办、
7.加大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整治力度。针对破坏公共设施、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焚烧垃圾等各类不文明行为,采取宣传教育、集中整治、制度约束等形式进行重点治理,组织全镇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对公共场所的群众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引导,进一步提升村民的文明素质。
责任单位:宣传科、综合执法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团委、妇联、爱卫办
(二)文明交通共建行动
8.开展机动三轮、四轮车常态化整治。在生产、流通领域,坚决杜绝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以电能、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的电动三轮车、燃油助力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行为;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查主要道路、学校周边三轮、四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等非法行为。
责任单位:派出所、交警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办
9.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宣传活动。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各志愿服务队伍,在城区各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文明出行公益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文明出行”宣传材料、开展中小学“文明出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形式,引导群众文明出行,推动养成排队乘车、文明礼让等文明习惯。
责任单位:宣传科、团委、教育联区、派出所,各级文明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
(三)文明服务提质行动
10.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化交通、银行、供水、供电、卫生院等行业文明创建,力促树立行风正气、整治环境卫生、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志愿服务、加大文明创建公益宣传,规范行业标准化服务。评选表彰一批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和文明服务明星,全面提升窗口行业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交管所、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办、建房办、供电站、水利站
1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全面提升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做到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庸懒散拖现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布设志愿服务站,配备文明引导员、志愿者。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做到环境卫生,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喧哗吵闹等不文明现象。
责任单位:镇为民服务中心
(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行动
12.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及学习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深入推进“小手拉大手”系列教育活动,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等方面,通过学生带动家庭,通过学校影响社会,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全镇各中小学组织开展好经典诵读活动,利用重大节日,开展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我的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推动青少年文明素质养成。加强氛围营造,各中小学校设置张贴“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及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校园内有宣传栏、校园网或广播站等宣传文化阵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守则、“我们的节日”等内容。
责任单位:宣传科、团委、教育联区
13.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与督查工作,确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舞厅等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经营性娱乐场所。坚决取缔校园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同时确保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并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全镇网吧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责任单位:教育联区、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办
(四)公益广告提升行动
14.加大媒体刊播展示力度。提高在滕州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的上稿量,在内外网开辟创建文明城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经验做法,持续对好人好事、志愿服务、社会新风进行报道。不断拓展、完善宣传手段,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载体,提高报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宣传科
15.综合提升户外广告。持续加强对镇域各类店招店牌、广告位、指示牌管理,严格查处违法设置行为,及时更换、替换过时、错误的广告和内容。有LED显示屏的要实现公益宣传全覆盖。各类公园广场、便民服务大厅、公交站点、商场超市、等要在显著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出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内容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团委、镇为民服务中心
(六)城乡一体共创行动
16.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探索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消灭农村黑臭水体。强化河湖长制,实施农村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进一步规范与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运输与处理,提升村收集水平,巩固提升 69个美丽乡村建设成果,高水平建设美丽乡村示范片区 9处。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户2087户。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改造提升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6 个。实施村居文化体育惠民项目、农村电网提升项目,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完成15个村居体育健身设施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农委、妇联、建房办、水利站、文化站、教育联区
17.深化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建设,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养成文明习惯。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红白理事会,完善村规民约,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不良风气治理,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积极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继续深化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在村居显著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等方面的公益广告以及村规民约、四德榜,全面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好“一村一年一场戏”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进一步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全面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加大乡村田园风光、民俗文化和历史古迹的保护力度。
责任单位:宣传科、民政科、农业办、派出所、文化站
(七)创城满意度提升行动
18.开展走访宣传活动。组织全镇各类志愿服务队伍、机关干部开展“携手共创文明城”入户大走访活动,广泛收集群众对创城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强化社会宣传,开展创城宣传进学校、进村庄、进企业志愿服务活动,以中小学生、基层群众等为重点,以创城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公众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责任单位:宣传科,各志愿服务组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有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领导组织,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日常职能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压实创建责任。领导干部要抓好分管领域和帮包网格创建工作的指导督导,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对帮包创建网格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整合创建资源,形成创建合力。各村支部书记是此次创建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一线指挥、一线调度、一线落实,强力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三)严格考核奖惩。镇督导组要切实加大检查、督促和指导力度,定期督导巡查创城重点部位,进行督查整改,各村要严格按照时限完成创建任务。制定奖惩措施和激励机制,保证整个创建工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统一行动,取得实效。创城考核结果将作为镇相关部门、相关村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创城工作中责任意识淡薄、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担责”的原则,严肃问责追究。
附件1:张汪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张汪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帮包一览表
中共张汪镇委员会
张汪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9日
附件1:
张汪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第一组长:孙彦民 党委书记
组 长:谢经雷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张军泽 人大主席、工会主席、关工委主任
王 艳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政协工作联络室主任
齐 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滕州市监察委派驻张汪镇监察室主任
房 永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延诚 党委委员
王 鑫 党委委员、宣传科长、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生茂强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书磊 党委委员、组织科长、统战科长
王开伟 人大副主席
孙延峰 副镇长
朱 敏 副镇长
张吉良 副主任科员
邱 峰 综治办主任
秦真孝 应急办副主任
徐玮便 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玉梅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原小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 鹏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周利军 派出所所长
王昭军 交警中队长
刘春雷 环卫办主任
李斌建 房办主任
高 振 交管所所长
孟凡龙 市场监管所所长
朱 涛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王兴涛 张汪联合学区主任
叶怀华 张汪卫生院院长
巩守信 坝桥党总支书记
付贵峰 段楼党总支书记
张 宇 邓寨党总支书记
杨 建 皇殿岗党总支书记
詹庆刚 郝庄党总支书记
俞 存 刘谷堆党总支书记
詹庆余 辛集党总支书记
彭向华 张汪党总支书记
马运刚 杜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卫办,房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召开调度会议,编发工作信息简报,督导检查各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2:
张汪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帮包一览表
序号 |
网格名称 |
第一责任人 |
责任人 |
责任 单位 |
村党支部书记 |
镇包村干部 |
备注 |
1 |
坝桥党总支 |
王开伟 邱峰 |
郝明珠 |
后坝桥 |
胡纪民 |
满宝会 |
|
西周楼 |
王吉水 |
孙祥 |
|||||
南贾庄 |
刘开业 |
刘迎东 |
|||||
前许楼 |
付桂珍 |
宗兆国 |
|||||
前坝桥 |
钟宜文 |
井继振 |
|||||
邱仓 |
张庭梅 |
姬厚波 |
|||||
闫道沟 |
冯祥侠 |
刘得祥 |
|||||
2 |
杜村党总支 |
刘书磊 韦鹏 |
韦鹏 |
陈楼 |
田爱华 |
李娜 |
|
王格庄 |
张伟 |
苗文强 |
|||||
杏元 |
许峰 |
王传勇 |
|||||
大张庄 |
邹仿义 |
孙朋 |
|||||
小张庄 |
张开响 |
郝广磊 |
|||||
南宗庄 |
吴见 |
陈修生 |
|||||
杜村 |
杨万年 |
王成坤 |
|||||
安村 |
安保付 |
闵祥炯 |
|||||
轩庄 |
马俊杰 |
刘凯 |
|||||
3 |
段楼党总支 |
王鑫 原小培 |
付贵峰 |
蒋庄 |
杨广金 |
张林 |
|
段楼 |
王兴民 |
商浩 |
|||||
南任庄 |
胡令业 |
赵振华 |
|||||
杨界 |
韩方元 |
李文刚 |
|||||
徐集 |
徐祥文 |
巩守信 |
|||||
柴楼 |
王辉 |
孙友军 |
|||||
辛庄 |
李广生 |
赵月友 |
|||||
渊子崖 |
姜广田 |
张文柏 |
|||||
多庄 |
刘德众 |
徐道冲 |
|||||
4 |
邓寨党总支 |
孙延峰 张玉梅 |
张宇 |
邓寨 |
李伟 |
詹庆磊 |
|
魏河圈 |
侯化强 |
杨航 |
|||||
临薛 |
上官德洺 |
褚军 |
|||||
南闫楼 |
袁广全 |
倪培怀 |
|||||
南胡庄 |
胡思冷 |
李斌 (节能) |
|||||
十字河 |
李超 |
孙猛 |
|||||
五所楼 |
李纪桥 |
孙猛 |
|||||
东邵桥 |
王国栋 |
刘聪 |
|||||
下魏楼 |
宗西平 |
冯娜 |
|||||
5 |
皇殿岗党总支 |
王艳 张吉良 |
杨建 |
大孙楼 |
孙海刚 |
朱耿标 |
|
城后张庄 |
张培军 |
宗琦凯 |
|||||
沈仓 |
张辉 |
李琪 |
|||||
孟仓 |
渠开国 |
颜廷亚 |
|||||
陈庄 |
刘现营 |
孟猛 |
|||||
东渠庄 |
渠开太 |
王保平 |
|||||
尤楼 |
张开忠 |
李庆水 |
|||||
皇殿岗 |
李维昌 |
孟祥田 |
|||||
杨仓 |
路 瑶 |
李斌(建房) |
|||||
6 |
郝庄党总支 |
齐文 秦真孝 |
詹庆刚 |
俞河涯 |
俞守平 |
王庆华 |
|
杜坦 |
宗兆果 |
周朋生 |
|||||
南宋庄 |
宗西朋 |
王琪 |
|||||
朱庄 |
姜广金 |
张新文 |
|||||
南彭庄 |
彭行阳 |
宗鑫 |
|||||
北陶庄 |
张金元 |
闵晓庆 |
|||||
南郝庄 |
郝明峰 |
于超 |
|||||
大宗村 |
宗城乐 |
郝丽 |
|||||
小宗村 |
宗西田 |
李凯 |
|||||
承贤庄 |
孟凡越 |
王红梅 |
|||||
7 |
刘谷堆党总支 |
房永 徐玮 |
俞存 |
苏河涯 |
崔玉芹 |
许晓涵 |
|
陈堂 |
陈大傲 |
孙申 |
|||||
后许楼 |
许光洋 |
蒋怀明 |
|||||
白楼 |
陈祥俊 |
闫家宽 |
|||||
刘谷堆 |
张茂友 |
彭向田 |
|||||
前寨子 |
李国强 |
||||||
后寨子 |
裴宝成 |
任镇 |
|||||
小李楼 |
张 宾 |
韩孝斌 |
|||||
北渠庄 |
渠开相 |
张伟 |
|||||
李桥 |
卢兵 |
刘进国 |
|||||
夏楼 |
夏开意 |
钟玉娟 |
|||||
8 |
辛集党总支 |
王延诚 朱 敏 |
詹庆余 |
颜村 |
颜丙海 |
张广涛 |
|
北李庄 |
李士忠 |
宗成锁 |
|||||
北彭庄 |
彭向生 |
陈亚男 |
|||||
冯堂 |
宋丙法 |
赵建国 |
|||||
苑庄 |
刘春存 |
何豫 |
|||||
北宋庄 |
宋正春 |
俞井伟 |
|||||
北贾庄 |
彭 伟 |
刘春雷 |
|||||
大苏庄 |
葛龙振 |
杜凯 |
|||||
辛集 |
张怀昌 |
李勇 |
|||||
葛村 |
张洪喜 |
段胜利 |
|||||
太和 |
张洪振 |
秦元菊 |
|||||
9 |
张 汪 党总支 |
张军泽 生茂强 |
彭向华 |
小于 |
李继瑞 |
王建军 |
|
南陶庄 |
张慎华 |
李维冉 |
|||||
洛庄 |
李乐洋 |
李力 |
|||||
杨楼 |
杨学伟 |
陈柯华 |
|||||
孔集 |
渠志丛 |
崔家富 |
|||||
苏河 |
温召东 |
马运刚 |
|||||
丁楼 |
杨传涛 |
孟凡纪 |
|||||
张汪 |
吴京亮 |
宗西平 |
|||||
10 |
镇驻地及镇主要干次道 |
房 永 王延诚 邱峰 |
刘春雷 张峰 |
环卫办 综合执法办 保洁公司 |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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