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5257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
发文机关 | 荆河街道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滕荆处发[2020]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荆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机关各科室,街直各部门、各企业:
《滕州市人民政府荆河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领导批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荆河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8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实施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枣庄市安委会和滕州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以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整治为中心,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推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加快建设美德荆河、文明荆河、富强荆河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社区、村居、街道各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6个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由街道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一是学习观看中央统一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社区、村居、街道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组织集体收看。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安排专题学习,并纳入街道年度干部培训内容。各社区、村居和各企业单位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轮训,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和主题宣讲活动。宣传科在街道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各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的宣传栏、宣传墙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积极推动安全体验场馆(基地)、安全文化广场(长廊)建设,结合“安全生产月”“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和安全知识进公共场所、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培育公共安全文化。要将《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室字〔2020〕10号)纳入学习贯彻内容一并宣传贯彻。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社区、村居、街道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认真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枣庄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和《滕州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制定街道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制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五是街道将组织编制实施“十四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各企业单位在“十四五”规划中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六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结合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将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街道应急办牵头,各社区、街道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由街道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一是层层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实际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的落实,认真落实省应急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鲁应急发〔2019〕75号),强化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危险性较大的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三是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五是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修订企业安全培训教程,落实全员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和学时,推行培训考试在线机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规定对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并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其他企业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企业各厂区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演练。新编制应急预案颁布前要经过演练检验,演练后应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六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推动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全过程融合。七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应急办牵头,经济发展办、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环保所、城建城管办、交通所、农业办、荆河市场监管所、步行街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局荆河中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经济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
1.电力安全整治。(经济发展办牵头,城建城管办、供电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油气管道安全整治。(经济发展办牵头,自然资源所、城建城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经济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
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安全整治。(工业和信息化办牵头,经济发展办、科委科协办、自然资源所、环保所、城建城管办、应急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经济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
商贸安全整治。(经济发展办牵头,荆河市场监管所、步行街市场监管所、环保所、城建城管办、应急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
消防安全整治。(派出所牵头,荆河街道联合学区、统战科、工业和信息化办、民政所、司法所、人社所、自然资源所、城建城管办、农业办、经济发展办、教体文卫办、卫生和健康办、荆河市场监管所、步行街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局荆河中队、供电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
1.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交警三中队、应急办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办、教体文卫办、城建城管办、农业办、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中队、经济发展办、卫生和健康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整治方案。(交通所牵头,派出所、工业和信息化办、城建城管办、农业办、应急办、荆河市场监管所、步行街市场监管所、综治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荆河中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民爆器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民爆器材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整治。(派出所、工业和信息化办牵头,应急办、荆河市场监管所、步行街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农林城乡水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农林水利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
1.农业安全整治。(农业办牵头,派出所、荆河市场监管所、步行街市场监管所、交通所、工业和信息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水利行业安全整治。(农业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经济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
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荆河市场监管所、步行街市场监管所牵头,城建城管办、交通所、教体文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
1.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城建城管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荆河中队、经济发展办、荆河街道联合学区、教体文卫办、科委科协办、工业和信息化办、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应急办、荆河市场监管所、步行街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燃气暨农村地区“煤改气”安全整治。(城建城管办牵头,农业办、经济发展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
1.地质灾害安全整治。(自然资源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荆河中队等协同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林业安全整治。(自然资源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教育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
文化和旅游安全整治。(荆河街道联合学区、教体文卫办、科委科协办牵头,派出所、交通所、荆河市场监管所、步行街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教育体育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教育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
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整治。(荆河街道联合学区牵头,派出所、人社所、交通所、荆河市场监管所、步行街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
医院安全整治。(卫生和健康办牵头,环保所、荆河市场监管所、步行街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城市安全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
城市安全整治。(综合行政执法局荆河中队牵头,城建城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应急办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办、经济发展办、派出所、环保所、交通所、荆河市场监管所、步行街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城建城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工贸行业安全整治。(应急办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办、荆河市场监管所、步行街市场监管所、经济发展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储存处置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街道经济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环保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办、派出所、城建城管办、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局荆河中队、交通所、农业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制定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16个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协调机构,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巩固深化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成果,分区域、分行业领域制定实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具体计划。各社区、村居、街道各部门、各企业深入分析辖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以及近年来事故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既要深挖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做到问题隐患全覆盖无遗漏,又要聚焦根源性、本质性问题,逐一落实针对性制度措施,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实施,集中发力,取得初步成效。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巡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法和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街道推广。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级财政要加强对三年行动有关重点工程、重点活动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安委会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专项整治工作。
各社区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企业单位成立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负责统筹推进本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
(二)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调度制度,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监督考核制度。街道建立督导检查、调度通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街道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要加强各行业领域三年行动指导督促,促进重点问题解决。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内容,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聚焦重点任务,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奖惩。三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对存在相互衔接、彼此交叉的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各有关部门之间沟通交流和分工协作,厘清监管职责,完善责任链条,确保每项工作责任清、任务明、针对性强。
(三)改进监管方式。街道各部门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要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加强审计监督。
(四)强化法制保障。街道各部门要聚焦制约性、根源性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制修订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章,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治本之策,强化事故防范。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严肃进行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荆河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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