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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5205 主题分类 卫生
成文日期 2018-06-14 发布日期 2018-06-14
发文机关 南沙河镇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南政发〔2018〕43号 有效性 有效

南沙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开展秋冬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南政发〔2018〕43号


为建立健全环卫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我镇环卫一体化整体工作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对保洁公司的有关规定

1、对保洁作业不达标或在上级环卫工作考核中得分低于全市平均分的,严格按照《滕州市南沙河镇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合同》规定扣减保洁费用,每低一分扣减2000元(不足一分按一分计),最高不超过当月保洁费用的5%。考核得分连续3个月低于全市平均得分的,镇政府将解除与保洁公司的服务合同。

2、加强对保洁公司日常保洁的监管和考核。对于保洁公司作业不达标的事项,限期整改。对初次发现的问题不处罚,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处罚,每处处罚100-300元,最高不超过当月支付保洁费用的5%。

二、对党总支、村的有关规定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党总支、村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环卫工作的监管,明确专人负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实行环卫风险金制度。每月的环卫考核,被抽查到党总支和村,党总支书记、包村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分别缴纳环卫风险金1000元。环卫风险金要在抽查通知确定后两天内统一上缴到镇财政所。

被考核党总支的得分以所辖村的平均得分为准。考核得分位于全市前7名的党总支,按5000元的标准奖励,以第7名为基础,每提高一个名次增加奖励1000元。得分位于全市第8到12名的不奖不罚,全额退回风险金。得分位于第13名及以后的全额扣罚相关责任人的风险金。

被考核村得分位于全市前40名的,奖励支部书记、村主任各1000元,以第40名为基础,每5个名次为一个档,每提高一档,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增加奖励100元。考核得分位于第41到80名的不奖不罚,全额退回风险金。考核得分位于第81名以后的,全额扣罚支部书记、村主任的风险金,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全市月考核的村数按120个村计算)

3、加强常态化巡查考核。镇环卫督导组对各村巡查,每月不低于3次,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责任划分,及时反馈到党总支、村和保洁公司,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从绩效工资中扣罚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100元,村支部书记要说明情况。

巡查结果计入当月考核成绩。连续2个月排名后三位的村,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直至问责处理,并扣罚年绩效工资的50%。

常态化巡查考核,各党总支所辖村当月平均得分,即为本党总支得分,得分情况在全镇通报。

4、加强教育引导。各党总支、村要深入开展“爱护环境卫生、创建清洁家园”宣传活动,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加大对环境卫生治理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村内的环境卫生,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滕州市南沙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4日


文件文字版:

南政发〔2018〕43号南沙河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规定.doc

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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