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70481/2026-00206 | 主题分类 | 司法 |
| 成文日期 | 2026-04-26 | 发布日期 | 2026-04-26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
| 发文字号 | 滕政办发〔2026〕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6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
滕政办发〔2026〕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6年度学法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6日
滕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目录清单
1.滕州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承办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2.滕州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滕州市“十五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4.滕州市“十五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市气象局)
5.滕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承办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6.滕州市城市生物多样性规划(承办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7.滕州市公园体系规划(承办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相关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完成决策草案起草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出台。
(二)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
市政府常务会议2026年度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市政府常务会议2026年度学习法律法规采取会议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如遇重要法律法规出台或重大政策调整,可结合实际适时增加或调整学法频次。
二、学法内容
(一)第一季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3.《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4.《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二)第二季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商事调解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3.《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4.《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
(三)第三季度(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和体育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4.《枣庄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
(四)第四季度(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信访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3.《住房租赁条例》
4.《信访工作条例》
三、专题学法
根据2026年度全市法治建设工作需要,择机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法治专题讲座。
四、相关要求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法治专题讲座可在学法内容中酌情安排,也可另行选择学法专题,由相关责任单位提请市政府同意后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市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文件文字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6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6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