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4784 | 主题分类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2-07-13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湿地;国有企业;集团;工作方案;湿地集团;管理权;人民政府办公室;出资人职责;国有股权;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滕政办发〔2022〕1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部分国有企业整合划转
工作方案》的通知
滕政办发〔2022〕16号
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滕州微山湖湿地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相关市属国有企业:
《滕州市部分国有企业整合划转工作方案》已经十四届市委第 22 次常委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滕州市部分国有企业整合划转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整合划转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背景意义
通过整合划转旅游及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突出主责主业,减少同质化竞争,理顺有关企业股权隶属关系,打响“红荷湿地”旅游品牌,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做实做大市属国企资产规模,提升信用评级,增强融资能力,为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提供优质平台。
二、具体方案
1.将滕州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持有的微山湖湿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湿地集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滕州微山湖湿地管理委员会,人、财、物及业务等同步划转。由市政府授权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时旅游公司合并入湿地集团,湿地集团作为市属一级企业保留法人主体,承接合并公司的资产、负债和现有业务。原旅游公司总部人员实行自愿选择,可到湿地集团工作,也可到山东滕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投集团)工作,具体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服从所选择企业制度规定和岗位安排,原中层干部级别保持不变,由所选择企业安排适当职务。撤销旅游公司党委,同时新成立湿地集团党委,隶属滕州微山湖综合旅游区党工委。
2.将山东兴滕置业有限公司实际管理权由旅游公司移交给滕投集团,人、财、物及业务等同步划转,实现法定股权隶属关系与实际管理权相统一。
3.将山东滕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发公司)管理、山东新兴置业有限公司持股的山东天行健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新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至滕投集团。
4.将滕州高铁新区管理委员会持有的山东联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滕发公司持有,并作为其下属子公司。
上述被划转或被整合的企业及所属子公司党组织、股权及实际管理权同步划转。原事业编制人员继续执行“老人老办法”有关规定,档案管理渠道保持不变。
三、组织领导
有关企业的整合划转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周刚同志任组长,王涛同志、高欣同志、李义同志、张传纲同志、董浩同志、闵祥寨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及企业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产审计及交接、人员划转及安置、档案资料移交、信访稳定四个工作组,市国资局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具体涉及滕发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整合划转工作由高欣同志牵头负责;涉及旅游公司、湿地集团等企业的整合划转工作由董浩同志牵头负责。
四、工作要求
工作实施中,有关部门单位及企业要坚持稳中求进,依法依规抓整合;突出科学谋划,保值增值强实力;强化自身建设,对标对表提能力;坚持统筹联动,协调配合凝聚力的总体要求。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滕州微山湖湿地管理委员会要接好、管好有关企业,确保做到“政企分开”,严格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局、市信访局、市医保局等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安排,确保在划转整合过程中,职工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经营业务不断。要严格按政策法律办事,做到流程公正公开透明,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文件文字版:
滕政办发2022+16号关于印发《滕州市部分国有企业整合划转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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