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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4783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成文日期 2022-07-08 发布日期 2022-07-08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数据专员;信息化项目;工作方案;视频会议;数据共享;数字政府;智慧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山东通;办公平台
发文字号 滕政办发〔2022〕15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数据专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滕政办发〔2022〕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部门):

《滕州市数据专员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8


滕州市数据专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有关精神,进一步理顺我市大数据、信息化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实施数据专员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实施为契机,在各镇街、市直各单位(部门)建立数据专员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健全评价机制,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助力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数据专员工作机制。各镇街、市直各单位分别设立数据专员,原则上由各单位分管办公室的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同时至少配备1名熟悉大数据、信息化的工作人员,各单位办公室具体承接大数据、信息化相关工作任务,有条件的可以单独设立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工作的具体科室。各镇街、市直各单位确定的数据专员需报市大数据局备案,市大数据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数据专员相关工作。

(二)明确数据专员职责范围。

1.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组织落实市“数字滕州”建设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部署任务,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建设;组织制订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数据战略规划、标准规范和实施计划;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和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打造县域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政府典范。

2.完善数据标准化管理。推动《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实施,建立完善管理机制,研究制定配套法规制度,编制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数据全周期管理,推动数据分类分级、数据目录、数据交易、数据治理、数据安全等标准体系建设;统筹管理数据普查登记、规范采集、加工处理、数据分析、标准规范执行、质量管理、安全管控、绩效评估等工作。

3.推进数据融合创新应用。结合各单位数据需求,统筹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工作,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和应用场景创新,开展数据应用创新研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应用场景落地实施。做好政务服务改革数据支撑,深化“网上办”“掌上办”等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跨地通办。积极促进数据开发共享利用,优化数字资源的配置效率,支持多领域数据的联通共享,推动数据红利不断释放。

4.做好信息化服务工作。结合各单位实际,做好本单位网络日常维护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山东通”使用培训,确保现有在用App“应接尽接”入驻“山东通”,保障滕州市协同办公平台正常运行。做好视频会议支撑服务保障工作,定期维护雪亮视频会议、山东通视频会议、山东省综合视频会议等系统,保障省、市各级会议正常召开。

5.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各单位要结合各自数据资源和业务应用基础与特点,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各单位结合各自行业业务管理和行业数据特点,重点从基层社会治理、城市管理、智慧社区、数字乡村、政务服务、行业监管等方面挖掘数据应用特色,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数据应用案例,充分发挥数据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6.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协调解决涉及本单位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开展信息化项目评价工作,对信息化项目的立项、验收工作拥有“一票否决权”。对数据治理运营、信息化建设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及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数据专员负责推动本级数据运营机构建设,组织开展本级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全员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建立本级数据人才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大数据局建立常态化数据专员工作沟通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数据专员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在公共支撑、平台应用、数据共享交换、数据治理、数据资产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各镇街、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制订本镇街、本部门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大数据局备案。

(二)完善配套措施。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自数据专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不设数据专员的单位,进行大数据、信息化项目建设时,市财政将不予支持。同时,要完善绩效评估等方面配套措施,为数据专员高效履职提供保障。

(三)加强交流培训。市大数据局不定期召开培训交流会议,组织各单位数据专员和工作人员就“山东通”、协同办公平台、数据治理等开展业务交流;同时,各单位数据专员要组织面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培训。


文件文字版:

滕政办发2022+15号关于印发《滕州市数据专员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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