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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4763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成文日期 2021-07-13 发布日期 2021-07-13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城乡居民;镇长;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社会; ;保险费;人力资源;办事处主任;缴费;中心主任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滕州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及明确未划转社会保险费险种和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通知》(滕政办电〔2019〕1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组),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税务局,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各镇街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按照镇(街道)、村(居)层级负责制的原则,组织好本辖区村居(社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

二、压实工作落实责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登记、变更、信息确认和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等工作。市税务局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征收数据,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和各经办银行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报解、入库工作,并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参保人的权益确认等工作。市残联、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将各类特殊人员相关信息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优待政策落地。各镇街负责做好本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扩面和保险费的组织征收工作,加强对代收代缴人员及社保资金安全的管理,明确各村居代办员职责。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费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和费款安全,对代办人员代收费款实行“双限”报解管理,即代收费款在代办员处留置最长不得超过5天,限额1万元,确保资金安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收结束后,组织各村居(社区)张榜公示缴费人缴费信息,接受缴费人的监督。

三、拓宽缴费渠道。继续巩固完善“裕农通+社保费征缴”集中征缴模式,大力推广银联与日照银行合作的POS机缴费渠道。同时,各经办银行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发挥各自优势,保障银行柜面前台、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山东银联商务社保缴费系统等征收渠道的畅通,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引导缴费人逐步实现网上自主缴费。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参保意义,充分知晓有关政策和办理程序,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明,营造浓厚征缴工作氛围。

四、加强督导调度。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根据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对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对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滕州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联合工作组成员名单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附件


滕州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联合工作组成员名单


长: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逢永   市残联主席

王建桥   市扶贫办主任

李玉纯   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主任、市国家安全事务中心主任

朱光耀   市民政局局长

姜广涛   市财政局局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孟祥磊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奚修志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市税务局局长

张勇海   中国人民银行滕州支行行长

员:   鲍沟镇镇长

  滨湖镇镇长

  柴胡店镇镇长

韩建行   东郭镇镇长   大坞镇镇长

庞传军   官桥镇镇长

刘百顺   洪绪镇镇长

王学焱   界河镇镇长

  级索镇镇长

范警华   姜屯镇镇长

  龙阳镇镇长

   木石镇镇长

  南沙河镇镇长

颜景宁   西岗镇镇长

秦磊磊   羊庄镇镇长

谢经雷   张汪镇镇长

  北辛街道办事处主任

  东沙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文良   荆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宝斌   龙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丁加水   善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本芹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吕红光   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相广辉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张成珂   市税务局副局长

邱绍环   中国人民银行滕州支行副行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税务局,张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成珂、吕红光、相广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统筹组织协调税务、人社、医保、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各镇街做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各项优待政策;充分发挥各镇街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主导作用;做好社会保险费的报解、入库工作;处理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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