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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471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8-29 发布日期 2019-08-29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领域信息;工作任务;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清单;公示;政策;相关信息;舆情;公开
发文字号 滕政办发〔2019〕27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滕州市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滕政办发〔2019〕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19年滕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29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滕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枣庄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为抓手,以强基础、补短板、促规范为重点,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发挥以公开促监督、促落实、促服务的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强市、生态文化名城、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做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政策落实扩大公开

(一)做好助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双招双引、乡村振兴,加大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多渠道发布优势产业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重大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信息。强化“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及时依法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信息;扎实做好扶贫政策举措、项目、资金等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建立企事业单位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和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做好实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助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及时公开机构改革后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持续推进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站公开。

(三)做好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和财政信息细化公开,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国资国企监管信息。

(四)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目标,突出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征地、公共文化体育、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本系统部委发布的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按照指引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录内容,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切实做好本系统本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五)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围绕2019年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灵活运用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等多种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

二、强化政民互动拓展公开

(一)加强决策公开。出台和调整涉企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征求意见,使各项政策符合市情、便于操作。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主动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及公众参与方式。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加强门户网站预公开栏目建设,做到醒目易找、定位准确、分类明确,区分征集状态、标注起止时间。

(二)推进会议公开。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反馈机制,对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和会议议定结果,告知列席代表,并将会议相关材料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各级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围绕社会关注热点,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围绕公众普遍需求和重点民生事项,鼓励探索便民地图、政务公开体验区等公众参与新模式。政府门户网站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建立健全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据等。加强网络问政、电视问政、领导信箱等平台建设,发挥12345市长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作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

三、统筹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鼓励各部门建设重点业务专栏,及时将本区域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展示,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完善政府网站搜索功能,根据用户真实需求调整搜索结果排序,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实现“搜索即服务”。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部门网页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

(二)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和机制,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依托《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政务公开看山东”和“政务公开看枣庄”专栏、微信公众号,加强经验交流。

(三)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向本级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指导协调职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为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负责机构,配强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各级、各部门办公室要牵头做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二)提高依法公开能力。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不断提升依申请办理水平。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各镇(街)、各部门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加强考核督查培训。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通过制定台账、电话调度、重点督查等形式,定期进行调度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加大对专职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提出落实本要点的具体措施,并在中国滕州网上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


附件:2019年滕州市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9年滕州市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扩大助推

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信息公开

加大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配套制度措施的公开、解读力度,动态公开各镇(街)、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方案推进落实情况,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实际案例。全面推动“双招双引”落地实施信息公开。推动规划选址、项目审批、建设用地、资金支持、服务保障等方面入库项目扶持政策公开。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

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

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成效、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耕地质量提升计划、“四好(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路”建设、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美丽村居建设情况。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滕州供电部等有关部门

动态发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等工作进展信息。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加大农民返乡创业、农民职业教育等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等有关部门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扩大助推

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做好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公开力度,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形成有利于经济平衡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县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在本级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扶贫开发办等有关部门

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按月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等信息,持续推进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建立企事业单位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和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监督指导重点排污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公开有关环境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城乡水务局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持续做好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

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

推进财政信息细化公开

继续深化全市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增加重点项目的数量和涉及部门的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动各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公开采购公告、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公告、验收结果公告等内容。结合实际,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市财政局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司法局、各执法部门

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等情况。根据相关要求公开市属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按规定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国有企业业绩考核、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以及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等情况,健全“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结果定期公示公告制度。

市国资局

推进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事项,全面公开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救助人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围绕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事项,全面公开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及时公开慈善组织、公募资格、公募活动、慈善信托备案等信息。全面公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

市民政局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定期公开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及时发布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及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及时公开调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重点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公开,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及实际效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重点公开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实施范围、各项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各项补贴的管理和审批情况。主动发布岗位供求、创业、职业培训等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市退役军人局

推进教育和医疗健康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市教体局

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

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征地信息公开

进一步完善征地信息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公开,切实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准确把握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规范有序,共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公共

文化体育领域

信息公开

围绕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估结果等,加大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等公共体育设施的相关信息。集中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公共文化设施名录、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公开公共文化设施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多渠道及时发布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全市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等情况。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体局

推进灾害

事故救援领域

信息公开

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乡水务局等有关部门

推进公共

企事业单位

信息公开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公开

优化涉企服务

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情况、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定期公布并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公布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事项,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清理减并各类证明事项信息公开力度,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

加强权责清单公开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持续优化“三级四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全面推行镇(街)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公开。

市委编办、市政府各部门

推进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推进政府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加大对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市司法局、市发改局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公开

全面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站公开。

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全面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披露公示力度。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及时公布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

市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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