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4678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成文日期 | 2018-09-20 | 发布日期 | 2018-09-20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用语用字;语言文字;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滕政办发〔2018〕9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滕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滕政办发〔2018〕9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在全市形成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我市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滕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王 希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葛全振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金山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魏 锋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鲁大鹏 市文明办副主任
冯 建 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辉 滕州日报社副总编辑
蔡成慧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颜景宁 团市委副书记
杨 宁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 洪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孙卫志 市教育局副局长
商 珂 市科技局信息所所长
李书云 市公安局副政委
马洪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 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外国专家局局长
周永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 涛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临港物流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永臣 市商务局副局长
朱绍奖 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
颜洪菊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厉 强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邢 毅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党 芬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韩顺韬 市广播影视总台副台长
骆景浩 市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孔希萌 市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王敦斌 市移动通信公司副总经理
提文轩 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徐庆俊 枣庄市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
李志友 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孙卫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
1.积极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文档资料的管理。
2.做好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及证书发放工作。
3.加强校园用语用字的宏观管理,对校园用语用字进行有效的监控。
4.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5.负责“推普周”活动及其他语言文字宣传活动的总体规划和部署。
6.组织或协助其他部门开展朗诵、演讲、书法比赛等活动,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咨询。
7.负责与山东省语委办、枣庄市语委办和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8.编辑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材料。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文件文字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滕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 知.doc文件PDF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滕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 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