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4672 | 主题分类 | 水利 |
成文日期 | 2018-08-22 | 发布日期 | 2018-08-22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处;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企事业单位;成员名单;法人单位 |
发文字号 | 滕政办发〔2018〕8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滕州市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成员的通知
滕政办发〔2018〕8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调整滕州市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法人代表、主任:李长瑞
二、副 主 任:吕 岩 朱 玮
三、技 术 负 责 人:柴 涛
四、财 务 科 科 长:张 建
滕州市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是我市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法人单位,下设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科、财务科、安全保卫科,具体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文件文字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滕州市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成员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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