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索引号 370481/2022-14636 主题分类 水利
成文日期 2018-05-10 发布日期 2018-05-10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滕政办发〔2018〕45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的意见

滕政办发〔2018〕45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城乡安全供水长效机制,保障城乡居民供用水安全,促进城乡统筹协调、有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根据《枣庄市城市供水办法》《滕州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领,紧紧围绕“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要求,以实施城市管网延伸与区域化集中供水工程为重点,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益管理,全面改善城乡居民饮用水条件,保障饮水卫生安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让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作为改善民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城乡统筹、安全卫生和节约用水”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用水户参与,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三、任务目标

按照《滕州市城乡一体化饮水工程规划》,“十三五”期间,计划实施解决420个村44.18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现全市170.2万人供水管网全覆盖目标。水量满足区域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需求,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构建设施完善、保障有力的供水工程体系,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有序、经营规范”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保障城乡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建设内容

(一)城市管网延伸供水工程。以城市供水管网为基础,铺设供水管道286公里与城市管网联通,解决北部区域龙阳、界河、姜屯、荆河、大坞、滨湖等镇街及南部区域木石、官桥、鲍沟、东沙河、羊庄等镇共256个村27.7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全部建成后,整个城市管网延伸供水区可覆盖解决北辛、荆河、龙泉、善南4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南沙河、洪绪、级索、滨湖、西岗、鲍沟、姜屯、龙阳、界河、大坞、木石、官桥、羊庄、东沙河14个镇,共883个村(居)132.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集中联片供水工程。利用已建北部区域集中供水管网和张汪集中供水管网,铺设管网78公里,完成东郭、龙阳、柴胡店3个镇共54个村6.26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工程建成后,集中联片供水区可覆盖解决东郭、龙阳、界河、张汪、柴胡店5个镇253个村27.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单村供水完善工程。完善水源配套,提升管网标准,实施完善东沙河、东郭、龙阳、界河、大坞、滨湖、木石、羊庄、南沙河、柴胡店10个镇110个偏远区域村10.2万人饮水工程建设。

(四)水源水厂工程建设。新建木石、鲍沟水厂,对东郭磨石山水厂升级改造。

(五)村内供水管网配套改造工程。对新建集中供水区村内管网漏失严重的进行更新配套改造,减少村内管网漏失。

(六)城乡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实施城乡154.7公里的老旧管网升级改造和城区1.8万户“一户一表”更新改造。加强管网设施维护和巡线查漏抢修,定期开展水表更换和用水普查活动,大力推广节约用水,减少跑冒滴漏,使管网漏失率降低到15%以下。

(七)逐步建设完善城乡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建设城乡供水管网GIS地理信息系统和管网物探,建立三级流量、压力、水质在线监控体系,实行分区供水、智能化管理。

五、配套政策

(一)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基础上,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镇(街)财政也要按一定比例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需要。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倡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供水工程建设,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政策,广泛组织农民筹资投劳,为工程建设提供可靠资金保障。

(二)严格执行补助政策。将各级资金集中统筹安排使用,滕州市级以上资金(含滕州市级)重点用于主干管道建设和分支管道的补助;建设中的占地赔青、土方工程费用由受益镇(街)、村(居)负责;入户工程由农户自筹解决。

1.城市规划区内公共供水设施建设费用在财政供水配套费中列支年度预算,据实审计、全额拨付。

2.城市规划区外:

(1)直径300毫米以上(含300毫米)管道及附属设施:工程占地、赔青及土方工程费用由镇(街)负责并组织实施,管道施工及材料费用由市级承担并组织实施。

(2)直径300毫米以下管道至村(居)外贸易结算水表以前及附属设施:工程占地、赔青及土方工程费用由镇(街)负责并组织实施,管材管件费用由受益镇(街)、村(居)按30%的比例配套;管道安装、闸阀、防盗阀、水表、水表井等设施费用由市级承担并组织实施。

(3)贸易结算水表至村(居)内管道及附属设施:干支管道按总投资的70%进行补助,施工及其他附属设施由受益村(居)负责,入户工程由用水户自筹解决。

(4)集中供水区域水源厂和加压配水厂:建设占地、水厂外道路、管理设施、供水供电设备、工程施工由市级统筹实施;土地租用由受益镇村承担。

(5)新农村整合社区供水工程:贸易结算水表安装到规划红线外,规划红线外主管道按照70%的比例进行补助,施工及其他附属设施由受益者负责。

(6)单村供水工程:原则上不再实施单村单井供水工程,确需实施单村单井供水的,需经市级水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2005年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实施以来,享受过上级补助政策的村(居)不再予以补助。

(三)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严格执行水价听证制度,根据水源状况、供水成本,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供水价格。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免收污水处理费,安表计量、按方收费,并对水价、用水量定期张榜公布,形成“有偿供水,以水养水”的良性运行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好工程建设资金;市公安部门要做好工程的施工安全保障工作;市水利部门要搞好技术指导,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市住建、规划部门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规划的衔接工作;市环保、卫计部门要做好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污染防治和供水水质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源不受污染;市监察委、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市国土部门要安排好供水工程的用地;市供电部门要保证供水工程的用电需要;市交通、公路部门要确保工程建设道路通畅并提供施工便利;市农业、经管等部门要严格对农民负担情况的监督;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周密科学规划。按照全市城乡一体化饮水工程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各供水分区实际,因地制宜、精心研究、科学论证,切实搞好各供水区域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充分考虑规划区域内人口的增长变化,利用和整合已建成工程,避免重复建设,降低建设管理成本,提高供水保证率。要明确工程建设时限、标准,建成后的管理主体和管理方式,为加快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项目法人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严把材料设备采购关、施工队伍选择关、工程质量监督关、工程竣工验收关,加强工程技术监督和指导,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工程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资金审批程序,设立资金专户,规范账务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挤占、转移建设资金现象的发生。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对已建成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市城乡供水中心作为运行管理主体,实行专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各镇(街)也要设立供水管理机构,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工程管理维护工作。要建立供水安全运行机制,完善供水应急预案,设立市公共供水工程维修专项基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对城乡供水设施抢、维修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实行年度拨付。健全水质安全保护机制,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善水质监测网络和预警机制,确保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滕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附件:


滕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文强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梁龙雨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李洪波 市政府副市长、羊庄镇党委书记、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管理处副主任

员:李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殷  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翟传虎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魏  超 市民政局局长

        刘春雨 市财政局局长

        朱绍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兆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秋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玉法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长瑞 市水利和渔业局局长

        李广耀 市农业局局长

        孟祥磊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杨修常 市审计局局长

        孔凡臣 市环保局局长

        姜广涛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刘玉洋 市规划局局长

        陈  杰 市物价局局长

        杨奎清 市公路局局长

        卞俊善 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部主任

        周  义 市城乡供水中心主任

        王次运 市水利和渔业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和渔业局,李长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文件文字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的意见.doc

文件PDF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的意见.pdf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的意见.doc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