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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4630 主题分类 电力
成文日期 2018-04-23 发布日期 2018-04-23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滕政办发〔2018〕33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住宅户用光伏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滕政办发〔2018〕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引导城乡居民科学合理利用屋顶进行光伏发电应用,促进全市可再生能源和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节约能源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我市居民住宅户用光伏推广应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建设范围。为全面加强我市居民住宅户用光伏规范管理,最大程度杜绝项目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结合我市实际,严格控制居民住宅户用光伏项目建设范围。城市规划区及城边村、镇规划控制区,主要道路(国道、省道、县道、高速)两侧 300 米内、机场附件区域不再审批光伏发电项目。

二、规范项目选址。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应建设在无产权或归属争议的合法建筑屋顶,同时兼顾建筑屋顶的安全条件,项目设计时必须综合考虑防水、防风、防火、防雷、屋顶荷载及发电功率等各类因素,并与建筑屋顶、外立面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对已列入危房的或者房屋内有生产活动,房屋内物品储存的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乙类的住宅建筑,严禁安装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属地村(居)委会要严格把关,对房屋产权及相关特性经审核确认后出具《房屋归属证明》(附件1) ,镇街村镇建设办公室予以审核批准。

三、严禁违规搭建。居民住宅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安装时,在确保自身结构安全及“不超屋顶范围、不超建筑最高点”的前提下,必须符合“防违控违”要求,严禁以光伏推广应用名义搭建违法建筑。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将光伏项目纳入网格化巡查内容,发现违建按“即查即拆”要求及时处置。

四、实施带图审查。为确保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符合“无违建”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申请人须提供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经属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带图审查与现场核查,出具《无违建审查证明》(附件2)后方可按图施工。相关图纸及证明作为并网验收的要件,确保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合法合规。

五、严格并网验收。滕州供电部应依据《小型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技术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并网受理,对申请并网的项目需取得属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出具的《无违建审查证明》后方可实施并网验收,对并网条件、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进行严格比对与核查,并按要求及时出具《项目验收意见书》(附件3),确保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安全并网。

六、加强监督检查。滕州供电部及属地镇街村镇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已建成的居民住宅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分期分批抽检,对提供虚假资料、使用伪劣产品、涉嫌违章搭建、不按规范设计施工等行为按照职责权限进行严厉查处,并按处罚决定等相关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整改不到位的,可暂缓并网或不予出具《项目验收意见书》。

七、建立黑名单制度。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连续多次未按要求实施建设、以光伏推广应用名义承诺或搭建违章建筑、要求整改而拒绝落实整改、蓄意扰乱市场行为的户用光伏建设企业,一经查实纳入行业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供电部门对其所承建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暂缓或不予并网。

八、强化行业自律。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同时,滕州供电部加大居民住宅户用光伏科普宣传力度,积极普及光伏发电知识,通过户用光伏示范项目、标杆企业评选等活动,推广先进光伏技术和产品,努力营造光伏发电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居民住宅户用光伏规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滕州市居民住宅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房屋归属证明

    2.滕州市居民住宅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无违建审查证明

    3.滕州市居民住宅户用光伏发电项目验收意见书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


滕州市居民住宅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房屋归属证明



供电公司:

位于滕州市          镇(街道)          村(社区或        路        小区)的     组(幢)     号房屋,其土地性质是/否集体土地、是/否宅基地,房屋依法合规建设,但无该房屋产权证明。依据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该房屋归属居民         (身份证号:                  )所有,房屋归属无争议。

特此证明。

申请人签字:        

镇街主管部门公章 村(居)委会: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2

滕州市居民住宅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无违建审查证明


供电公司:

位于滕州市          镇(街道)          村(社区或        路        小区)的     组(幢)     号房屋,属居民         (身份证号:                      )所有,为合法建筑。拟在该建筑物屋顶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经我镇街(单位)审查与现场核查,符合防违控违要求。

特此证明。

附: 1 、居民住宅安装光伏项目方案

     2 、安装点建筑物现场照片

经办人:            

科室负责人:            

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滕州市居民住宅户用光伏发电项目验收意见书


申请人姓名


电力户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序号

验收内容

必查项 (请√)

1

是否有属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归属证明



2

是否有属地镇街、城管部门出具的无违建审查证明



3

是否有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实际施工是否和图纸一致



4

是否发现屋顶有漏水现象或存在漏水的可能性



5

光伏系统安装位置和安装方位是否整体朝阴或大部分受到遮挡



6

是否发现屋顶光伏系统结构存在安全隐患



7

火灾危险性是否为甲类、乙类的住宅建筑



8

是否有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报告,竣工报告中相关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9

组件、逆变器、光伏连接器、电缆、电器开关、成套配电箱、光伏专用直流电缆等主要设备和材料是否有认证证书或质检报告



10

逆变器是否具有故障时自动解列功能



11

电缆是否满足最大发电时电流的要求



12

计量装置附近是否有发热源或易燃易爆物品,安装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13

组件、逆变器、光伏连接器、电缆、电器开关、成套配电箱、光伏专用直流电缆等主要设备和材料安装工艺是否符合要求



14

带边框组件、支架、逆变器外壳、电表箱外壳、电缆外皮、金属电缆保护管或线槽是否可靠接地



加分项 (请√)

15

是否有逆变器设备厂家提供的拉弧检测记录单



16

是否有建设单位提供的组件检测报告(抽检)



17

是否有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单位资质



项目验收意见

经资料审查与现场检查,形成验收意见如下(请√):

□ 提供验收的资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 提供验收的资料不齐全,不符合验收要求,不同意通过验收,请在                    

等方面进行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核准的实际

装机容量

千瓦      块板

并网情况

年     月    日并网

验收人

〔签名)


申请人

〔签名)



文件文字版:

滕政办发〔2018〕33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住宅户用光伏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doc

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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