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4469 | 主题分类 | 水利 |
成文日期 | 2018-05-22 | 发布日期 | 2018-05-22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水利;工程师;水库;高级工程师;户主;汛情 |
发文字号 | 滕政发〔2018〕3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工作的意见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防汛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遵循和目标
(一)总体遵循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健全完善防汛救灾体制机制,夯实防汛减灾基础,全面提升抵御洪涝灾害的综合能力,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强市名城、建设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目标,在现状工程标准内,做到水库不跨坝,河堤不决口,内涝少成灾,城镇及重要交通干线、工矿企业及学校保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有预案、有对策,科学调度,果断决策,全力抗洪抢险救灾,千方百计加强防守,最大程度地减轻洪涝灾害损失。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完成计划蓄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提供可靠的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保障。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重点部位管理调度
水库、河道、闸坝、排灌站等防洪工程及部位汛期要严格执行各级防指批准的汛期控制运用方案,加强管理,科学调度。
1.水库
(1)马河水库汛限水位108.00米,汛末蓄水位108.50米,警戒水位112.51米,允许最高水位114.75米,由市防指负责调度,马河水库管理处执行。
(2)户主水库主汛期汛限水位122.62米,汛末蓄水位123.00米,警戒水位124.78米,允许最高水位125.53米,由市防指负责调度,户主水库管理所执行。
(3)户主东水库汛限水位124.17米,汛末蓄水位124.17米,警戒水位126.30米,允许最高水位127.00米,由市防指负责调度,户主水库管理所执行。
(4)虎山水库汛限水位88.50米,汛末蓄水位88.50米,警戒水位91.50米,允许最高水位92.50米,由市防指负责调度,虎山水库管理所执行。
(5)沈井、羊山两座小(一)型水库,由羊庄镇政府负责管理调度,镇指定专管人员执行。
(6)其他22座小(二)型水库由所在镇政府负责管理调度,水利站、村专管人员按照《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执行。
(7)南水北调续建配套调蓄水库工程要结合工程进度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2.主要河道及闸坝工程
(1)十字河、郭河、城河、北沙河、界河的警戒水位为行洪时水位距现状堤顶1.0米,允许最高水位为行洪时距现状堤顶0.5米,防汛抢险由河道流经的所在镇街按行政区域负责。河道行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巡堤员及抢险队员应上堤做好应对各种险情的准备;在洪水位达到允许最高水位时,涉及镇街应抢筑子埝,落实人防应急措施。
(2)城河洪村、荆河、城南橡胶坝,北沙河龙阳橡胶坝,界河王楼橡胶坝,十字河官庄橡胶坝主汛期坝袋高度不得超过1.5米;北沙河邢庄、刘楼、赵坡、西王晁橡胶坝,城河幸福坝、白龙湾、东滕城、新丰、杨岗、龙庄、北满庄橡胶坝,郭河吕坡、于仓、曹庄橡胶坝主汛期坝袋高度不得超过1.0米;城河刁庄橡胶坝、郭河南池橡胶坝主汛期坝袋高度不得超过0.5米。汛期由市河道管理处安排专人值守,根据天气预报加强汛中管理调度,做到洪峰到来前及时放空,由市防指调度,市河道管理处执行。
(3)界河望凫橡胶坝主汛期坝袋高度不得超过0.5米,由大坞镇政府具体调度管理;界河屯里橡胶坝主汛期坝袋高度不得超过0.5米,由滨湖镇政府具体调度管理。
3.低洼易涝片、塘坝、小型河道及闸坝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低洼易涝片、塘坝、小型河道及闸坝确定调度权限,下达防洪安全任务和蓄水计划,明确汛期工程专管责任人,并负责监督实施。
(2)滨湖、西岗、级索三镇沿湖区域针对湖区堤防和排灌站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机电设备维修管护,搞好水毁工程修复,疏通排水沟渠,落实各站排涝任务,保证及时开机正常运行,排灌站由所在镇政府管理调度。按照湖东(界郭片)滞洪区运用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防汛隐患排查整改
1.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汛情发展及时组织防汛检查。各防汛分部和水利、城市管理、国土、教育、交通、旅服、供电、通讯、人防、工矿、化工等有关部门企业要突出本部门行业的防汛重点,组织好督导检查和自查;各镇街要对排水渠系、河道、塘坝、道路立交桥、漫水桥、地下场所、民房、学校等开展汛前、汛中、汛后检查,确保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工程、每一个环节检查到位。有关镇要检查掌握山洪易发点、病险塘坝下游、低洼易涝片等情况,及时设立警示牌,标明危害避灾等措施。
2.建立隐患排查销号制度,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交办制,将隐患交给责任单位整改;建立销号制,完成一处销号一处;建立通报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整改到位。
3.组织做好隐患整改。各级各部门要抢在主汛前完成除险任务,对不能及时除险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工管单位、有关镇要做好水库、塘坝的日常管理维护;对五条骨干河道上的堤防险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镇街加强人防,对因施工建设和栽植阻水树株等造成的堤防塌陷、阻水障碍等,按照“谁破坏,谁修复”“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各镇街要在主汛前对河道堤防缺口、豁口进行堵复,重要交通路口备足料物;有关部门和镇街要落实好立交桥、地下场所的人防和机防措施;对涉水在建工程要赶在汛前竣工,确需跨汛施工的要编制安全度汛方案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三)防汛基础保障工作
预案、队伍、物资是防汛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抢险救灾的重要保障。各镇街、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汛情和单位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和细化各类防洪抢险预案,及时开展预案演练,超前预测,事先谋划,切实运筹好防汛指挥、通信联络、电力供应、洪水调度、群众转移、物资调拨、卫生防疫等环节的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能立即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从容应对,及时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组建强有力的防汛抢险队伍,突出巡堤巡坝查险、预警预报、应急转移等队伍落实,搞好技能培训,提高应急能力;要按照标准备足备齐防汛物资,及时补充更新新型材料及设施,明确联系方式和运输措施,并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各镇街要提前主动与辖区内工矿企业沟通,充分利用工矿企业在人力、物资上的优势,充实防汛抢险队伍料物、大型机械储备,一旦需要,保证及时供应。
(四)防洪兼顾兴利蓄水
在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旱情监测预报,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合理调配水资源,做好应急水源调度,提高抗旱能力;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汛期降雨,最大限度地蓄滞利用汛期雨洪水,多蓄兴利水,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
三、组织保障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据预测:今年气象年景总体偏差,极端天气情况可能会多发,洪涝干旱并重,汛期可能形成南北两条主降雨带,我市正处于北方主降雨带地区,短时强降雨引发汛情的可能性较大,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对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把防汛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被动防汛思想,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建设,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立防汛日常办事机构,落实值班人员,汛期实行领导干部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值班值守,及时掌握汛情,科学指挥调度,并做好记录和上报下达工作。要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精心组织,科学防御,扎扎实实落实好各项防汛措施。
(二)恪尽职守,协调联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恪尽职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把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城市防汛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城区河道、排水渠、排水管道进行清淤除障,搞好城区立交桥、地下场所等排水泄洪设施的配套完善,确保行洪安全、排水顺畅;煤矿、化工主管部门要督导企业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防汛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做到险情早发现、隐患早排除,科学指导煤矿及化工企业落实防洪、防涝、防透水措施,严格落实停产撤人的有关规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禁止煤矿企业在河道工程保护范围下采煤,对因采煤造成河道堤防塌陷和水利工程损毁的要及时进行加固修复;电力、通讯部门要做好电力、通讯、计算机网络设施的检修维护,确保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各镇街和住建、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居民住房和学校的防汛安全工作,做好镇驻地、村居、学校排水和危房排查加固工作,保证居民和学生的人身安全;水利部门要加强防洪排涝工程的管理,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洪水预报,指导、监督所辖防洪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组织抗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对雨水情设施等进行全面检修调试,加强监测预报,提高雨情、水情测报精准,及时会商研判雨情、水情特点及发展趋势,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和预警联动机制,为科学防汛提供依据;国土部门要重点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防御工作;交通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交通安全运行,切实加强交通设施防护和抢修工作,努力减轻洪涝灾害对交通运行造成的影响;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项目的指导,旅游景点遇到汛情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关闭,并做好游客避险转移准备工作;广电、新闻宣传等部门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准确发布防汛信息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加强洪涝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知晓度,营造有利于防灾减灾的良好舆论氛围,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公安、人武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维护好防洪工程管理、防汛抢险救灾秩序,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涉及其他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围绕防汛工作大局,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坚持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分级责任制、部门行业责任制、分包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为支撑的防汛责任体系。按照防洪工程管理权限,对全市水库、河道、塘坝、排灌站、立交桥、地下场所、重要部位等明确防汛责任人,实行市、镇街、村居分级管理调度责任制;部门、行业及防指成员要做好本部门、行业的防汛工作,履行防指成员职责;各级行政领导对重点工程(部位)实行分包,包工程(部位)行政负责人即是所包工程的一线指挥,又是日常管理的安全责任人,组织做好分包防洪工程、重点部位和涉及镇街的防汛督导检查工作;包工程(部位)技术负责人要为包工程行政负责人当好参谋,制定调度和抢险等措施方案,协助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优化人员组成,明确岗位职责。要严格防汛工作督查问责机制,凡是因责任不到位、领导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执法不作为、处置不及时、调度不服从等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防洪工程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洪涝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滕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2.滕州市防汛分部成员名单
3.滕州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表
4.防汛督导检查分工表
滕州市人民政府
附件1
滕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刘文强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指挥:丁 伟 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 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次青 市委常委
韩昌军 市委常委、市人武部部长
梁龙雨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李洪波 市政府副市长、羊庄镇党委书记、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管理处副主任(常务副指挥)
刘 新 市政府副市长
康凤霞 市政府副市长
王 希 市政府副市长
邵长婕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墨子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
孙金存 市政府副县级干部
孙 剑 市政府党组成员、微山湖湿地管委会主任
邢 军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新刚 山东陆军预备役炮兵师第四团政治处主任
李长瑞 市水利和渔业局局长
成 员:韩 超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信息化服务中心主任
魏 锋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翟传虎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印德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金山 市教育局局长
董鸿洋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魏 超 市民政局局长
刘春雨 市财政局局长
朱绍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兆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秋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玉法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广耀 市农业局局长
贾福军 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孟祥磊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孔凡臣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宋 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姜广涛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长
俞 涛 市林业局局长
马兆国 市粮食局局长
吕成民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正平 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张永正 市广播影视总台台长
张宗端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刘 威 市气象局局长
孙茂胜 市地震局局长
赵曰理 市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周茂林 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
郝建军 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玉洋 市规划局局长
孟凡尧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卞俊善 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部主任
汪 磊 市邮政局局长
赵传宝 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总经理
王美珩 中国联通滕州分公司总经理
潘延利 中国电信滕州分公司总经理
柴寿钢 滕州火车站站长
苏 浩 滕州东站站长
李 建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副局长
张雪峰 二级坝水利枢纽管理局局长
朱 祥 枣庄水文局滕州水文中心副主任
孙尚胜 枣庄市南四湖湖东堤管理局副局长
纪桂河 武警枣庄支队执勤一大队大队长
王延学 市水利和渔业局副局长
丁文新 市马河水库管理处主任
郑孝岱 市户主水库管理所所长
秘书长:王延学 市水利和渔业局副局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和渔业局,田俊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怀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防汛值班电话:5691311,5691331。
附件2
滕州市防汛分部成员名单
城 河 分 部
指 挥:刘文强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指挥:刘 新 市政府副市长
副 指 挥:马兆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长瑞 市水利和渔业局局长
赵曰海 东郭镇镇长
陈凡锋 东沙河镇镇长
李亚娟 洪绪镇镇长
王慎平 级索镇镇长
张美林 姜屯镇镇长
王家鹤 西岗镇镇长
王 宁 北辛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联喜 荆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兴阔 龙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焦远亭 市水政监察大队教导员
技术负责人:李 斌 市水利和渔业局高级工程师
杨燕山 市水利和渔业局高级工程师
刘延宁 市河道管理处助理工程师
湖东(界郭片)滞洪区分部
指 挥:丁 伟 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滕州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指挥:孙 剑 市政府党组成员、微山湖湿地管委会主任
副 指 挥:张玉法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贾福军 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张雪峰 二级坝水利枢纽管理局局长
孙尚胜 枣庄市南四湖湖东堤管理局副局长
孙作文 滨湖镇副镇长
丁成胜 级索镇副镇长
刘学臣 西岗镇党委副书记
庄 新 市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技术负责人: 陈庆勤 市水利和渔业局工程师
王 敏 二级坝水利枢纽管理局工程师
袁河江 市水利和渔业局工程师
徐 瑶 市水利和渔业局工程师
北 沙 河 分 部
指 挥:刘 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指 挥:魏 超 市民政局局长
吕 岩 市水利和渔业局副局长
孙彦民 滨湖镇镇长
王 艳 姜屯镇副镇长
王新国 级索镇副镇长
党 琪 东郭镇副镇长
周 超 大坞镇副镇长
陈 法 界河镇副镇长
孙 峰 龙阳镇副镇长
技术负责人:崔 永 市水利和渔业局高级工程师
郭 冉 市水利和渔业局工程师
崔 民 市河道管理处助理工程师
马 河 水 库 分 部
指 挥:刘 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指 挥:翟传虎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丁文新 市马河水库管理处主任
王慎龙 龙阳镇镇长
邓荣迎 东郭镇副镇长
技术负责人:徐晓平 市马河水库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李祥银 市马河水库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张鹏翔 市马河水库管理处工程师
工 矿 企 业 分 部
指 挥:王次青 市委常委
副 指 挥:王印德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宋 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正平 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宗士鹏 市水利和渔业局副主任科员
技术负责人:周金峰 市煤炭工业局高级工程师
王 鹏 市水利和渔业局助理工程师
陈 军 市水利和渔业局工程师
郭 河 分 部
指 挥:韩昌军 市委常委、市人武部部长
副 指 挥:卞俊善 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部主任
田俊奇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王 鹏 鲍沟镇镇长
樊晓阳 南沙河镇镇长
闵庆跃 东沙河镇武装部长
张旭东 西岗镇副镇长
李居鹏 洪绪镇副镇长
孙艳波 级索镇副镇长
杨洪山 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丁加水 善南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技术负责人:陈庆峰 市水利和渔业局高级工程师
韩百岭 市水利和渔业局工程师
秦显斌 市河道管理处助理工程师
户主水库、户主东水库分部
指 挥:梁龙雨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 指 挥:张宗端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郑孝岱 市户主水库管理所所长
龙 坤 东郭镇武装部长
吕传礼 市户主水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
技术负责人:刘进永 市水利和渔业局工程师
张 涛 市户主水库管理所工程师
位海洪 市户主水库管理所工程师
十 字 河 分 部
指 挥:李洪波 市政府副市长、羊庄镇党委书记、
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管理处副主任
副 指 挥:俞 涛 市林业局局长
张 波 柴胡店镇镇长
马金安 官桥镇镇长
张 强 羊庄镇镇长
尹亚东 张汪镇镇长
赵 炜 木石镇镇长
彭友杰 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技术负责人:梁玉山 市水利和渔业局工程师
宋正军 市水利和渔业局工程师
龙厚宇 市河道管理处工程师
城 区 分 部
指 挥:刘 新 市政府副市长
副 指 挥:姜广涛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朱秋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玉洋 市规划局局长
孟凡尧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宗成伟 善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运刚 市马河水库管理处副主任
马 骉 北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 健 荆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洪杰 龙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技术负责人:崔洪涛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级工程师
倪 莉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张 利 市水利和渔业局工程师
王 涵 市水利和渔业局助理工程师
界 河 分 部
指 挥:康凤霞 市政府副市长
副 指 挥:李广耀 市农业局局长
崔 晖 大坞镇镇长
夏 香 界河镇镇长
龙 峰 滨湖镇党委副书记
满孝营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技术负责人:柴 涛 市水利和渔业局高级工程师
满 昂 市水利和渔业局助理工程师
魏传军 市河道管理处助理工程师
虎 山 水 库 分 部
指 挥:孙金存 市政府副县级干部
副 指 挥:刘金山 市教育局局长
龙厚祥 市水利和渔业局副科级干部
盛军芳 木石镇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 鹏 市虎山水库管理所所长
技术负责人:韩 岩 市水利和渔业局工程师
杜宜堂 市虎山水库管理所助理工程师
王 谦 市虎山水库管理所技术员
附件3
滕州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表
1 |
市委宣传部 |
负责指导市水利和渔业局等相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方案制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收集、跟踪舆情,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管理。 |
2 |
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 办公室 |
协助做好全市防汛抗旱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
3 |
市人武部、 预备役四团、 武警枣庄支队执勤一大队 |
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抗旱的紧急任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
4 |
市公安局 |
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保障抢险救灾队伍、车辆的优先通行;汛情紧急时,利用内部无线通讯系统,做好保障工作。 |
5 |
市委市政府 督查局 |
协助督查落实防汛指令、调度命令、度汛预案整改等防汛抗旱措施落实。 |
6 |
微山湖湿地 管委会 |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防汛、防风等安全措施落实。 |
7 |
市发展和 改革局 |
负责做好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规划;做好项目建设的协调安排及监督管理工作。 |
8 |
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 |
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工矿企业的汛期安全生产、做好工矿企业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的落实。 |
9 |
市信息化服务中心 |
负责有关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防汛抗旱通信畅通。 |
10 |
市教育局 |
加强汛期、暑期师生安全教育,做好汛期校园防汛安全及校舍安全督导检查工作;负责紧急情况下学生的转移安置和临时教学点的安排工作。 |
11 |
市科学技术局 |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普及防汛抗旱方面的知识;鼓励防汛抗旱方面技术难题攻关研发,并给予立项支持。 |
12 |
市民政局 |
负责组织灾情核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涝旱灾救援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负责管理分配中央、省、枣庄及社会各界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和灾区重建家园等工作。 |
13 |
市财政局 |
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所需资金的保障和管理,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
14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负责组织表彰、奖励在抗洪抢险及抗旱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15 |
市国土资源局 |
负责做好对山洪诱发的重大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用地的计划安排。 |
16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负责监督指导城乡住房安全度汛,做好危房加固安全措施;做好承担的涉河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及防洪措施落实。 |
17 |
市交通运输局 |
负责管养道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达到防洪安全要求,配合河道管理部门做好汛期河道主要路口的防洪安全管理保护;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调度,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抗旱人员、物资、设备;为紧急抢救和人员撤离提供所需的运输工具;做好管养职责内的水毁道路、桥梁等工程的抢修工作,保证公路运输的畅通;做好管理职责内承担的涉河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及防洪措施落实。 |
18 |
市水利和 渔业局 |
负责市防指日常工作,落实市防办各项职责;指导修订各类防汛抗旱预案编制及审批;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洪水预报;做好防汛抗旱人饮水源调度;负责指导、监督所辖防洪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及水毁工程的修复。 |
19 |
市农业局 |
及时掌握并向市防指通报农业旱涝信息;负责组织农业生产抗灾、恢复生产、生产自救工作。 |
20 |
市旅游和服务业 发展局 |
指导做好A级景区汛期防汛防风的安全措施落实。 |
21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灾区人民的身体健康;负责防汛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
22 |
市环境保护局 |
负责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汛期水环境污染的监督监测、预警监测工作,及时通报汛期水环境质量状况。 |
23 |
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
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汛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督促企业灾后制定措施,抓好安全生产。 |
24 |
市综合行政 执法局、 城市管理局 |
负责做好城市防洪工作,组织城区排涝;监督、检查城区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完成城区排水主干管网、渠的清障疏通工作;做好汛期内市政基础设施的修缮与维护工作;汛期加强各公共绿地的管理,加强绿化工程排水设施建设,保证排水畅通;负责城区牌匾、广告牌等设施的防汛防风安全等工作;负责查处向泄洪沟渠内倾倒垃圾等行为;负责清理占压排水设施上的违章建筑物;做好城区灾后清扫保洁工作。 |
25 |
市林业局 |
负责做好林区防汛及国营林场、苗圃的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组织协调镇街和有关部门搞好河道行洪区内阻水林木的清除;负责抢险抗旱救灾所需林木的采伐供应。 |
26 |
市粮食局 |
负责抗洪救灾的粮食供应,保证灾区群众生活粮的需求。 |
27 |
市煤炭工业局 |
负责行业内防汛抗旱保安全工作,督促有关企业杜绝行洪河道下采煤、做好已塌陷河道堤防段的修复和人力防守。 |
28 |
市广播影视 总台 |
负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汛情、汛告,做好防洪抢险抗旱的宣传报道、新闻播报,及时准确反映防汛抗旱救灾中的典型事迹。 |
29 |
市畜牧兽医局 |
负责做好洪涝灾害发生时规模养殖场疫情控制工作。 |
30 |
市气象局 |
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向市防指提供长期、中期、短期天气信息的预报。 |
31 |
市地震局 |
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周围地震的监测、预报,及时向市防指以及水库、堤坝等防洪抗旱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有关震情,提供防汛抗旱所需的地震监测资料,指导防震工作。 |
32 |
市商业行业管理 办公室、 市供销合作总社、 市物资行业管理 办公室 |
负责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和生活物资必要供应、调运工作。 |
33 |
市规划局 |
负责城乡防洪抗旱工程设施的规划等工作。 |
34 |
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部 |
负责所辖电网的运行安全,保障防汛部门指令发布、洪水调度、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等电力供应。 |
35 |
市邮政局 |
负责所辖邮政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传递防汛通信信息;及时传递防汛抗旱抢险物资的邮寄。 |
36 |
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 中国联通滕州分公司、 中国电信滕 分公司 |
负责所辖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传递防汛抗旱通信信息,保障防洪抗旱工程通讯畅通,确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时传递和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工作。 |
37 |
滕州火车站 滕州东站、 |
负责所辖工程及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组织运送防汛、抗旱、救灾、防疫人员及物资设备。 |
38 |
市人民防空 办公室 |
负责做好地下人防工程的汛期安全工作。 |
39 |
二级坝水利 枢纽管理局 |
按照上级调度指令,负责直管工程的管理调度;协助做好管理范围内沿湖的防洪抗旱保安全工作。 |
40 |
枣庄水文局 滕州水文中心 |
负责主要河流、水库的雨水情观测、收集、预报,并及时向市防指提供。 |
41 |
枣庄市南四湖湖东堤管理局 |
负责做好湖东堤各项防汛安全措施落实。 |
42 |
市马河水库、 户主水库 |
负责所辖水库工程日常管理维护;编制并执行上级批准的有关预案、方案。 |
附件4
防汛督导检查分工表
行政领导 |
技术负责人 |
镇街(单位) |
刘文强 |
李 斌 杨燕山 刘延宁 |
东郭 东沙河 |
丁 伟 |
陈庆勤 袁河江 徐 瑶 |
滨湖 西岗 级索 |
刘 涛 |
崔 永 郭 冉 崔 民 |
龙阳 姜屯 |
王次青 |
周金峰 王 鹏 陈 军 |
境内工矿企业 |
韩昌军 |
陈庆峰 韩百岭 秦显斌 |
洪绪 南沙河 鲍沟 |
李洪波 |
梁玉山 宋正军 龙厚宇 |
羊庄 官桥 张汪 柴胡店 |
刘 新 |
崔洪涛 倪 莉 张 利 王 涵 |
龙泉 荆河 北辛 善南 |
康凤霞 |
柴 涛 满 昂 魏传军 |
界河 大坞 |
孙金存 |
韩 岩 杜宜堂 王 谦 |
木石 |
注:全面负责镇街(单位)的防汛常规性工作督查和技术指导。
文件文字版: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工作的意见滕政发〔2018〕36号.doc文件PDF版: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工作的意见滕政发〔2018〕3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