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4414 | 主题分类 | 水利 |
成文日期 | 2017-06-14 | 发布日期 | 2017-06-14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农田水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滕政发〔2017〕6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滕州市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滕政发〔2017〕6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调整滕州市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刘文强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洪波 市政府副市长、羊庄镇党委书记、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管理处副主任
成 员:翟传虎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魏 超 市民政局局长
刘春雨 市财政局局长
马兆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长瑞 市水利和渔业局局长
李广耀 市农业局局长
俞 涛 市林业局局长
杜泽湘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徐 颖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卞俊善 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部主任
王次运 市水利和渔业局主任科员
孙彦民 滨湖镇镇长
尹亚东 张汪镇镇长
崔 晖 大坞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和渔业局,李长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洪光、王次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滕州市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建设职责分工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滕州市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建设职责分工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协调项目申报及项目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申报,向上对接,资金争取,配套资金落实;做好资金拨付与监管,项目验收,以及农发整合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整合资金的落实,并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整合项目相关资料。
市水利和渔业局:负责牵头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的划定、调查,以及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预算、施工、验收等工作,督促落实管护责任,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市农业局、市农业开发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农田水利项目县整合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整合项目相关资料。
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滕州供电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配合项目单位做好供水协会注册、工程供电手续办理、项目区林网建设、农机服务等工作。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项目所在地镇政府全面履行辖区内项目管理的相应责任和义务,配合好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文件文字版:
滕政发〔2017〕64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滕州市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滕政发〔2017〕64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滕州市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