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44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7-05-18 | 发布日期 | 2017-05-18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行政复议;委员会;调整 |
发文字号 | 滕政发〔2017〕5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滕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滕政发〔2017〕5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滕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刘文强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刘 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务副主任)
梁龙雨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委 员:邢 军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维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段修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李文阁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魏 超 市民政局局长
刘春雨 市财政局局长
朱绍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兆鹏 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秋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玉法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长瑞 市水利和渔业局局长
孟祥磊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沈道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高金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孙 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孔凡臣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书巨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李文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
文件文字版:
滕政发〔2017〕55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滕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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