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4403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成文日期 | 2017-04-28 | 发布日期 | 2017-04-28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救护知识;救护;红十字;红十字救护员;救护员;培训;培训基地 |
发文字号 | 滕政发〔2017〕4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提高群众应急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年修订)提出的“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任务要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年修订)、中国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的意见》、山东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快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按照“统一领导、社会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突出重点、分层推进,公益为主、注重质量”的基本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群众灾害预防、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二、主要目标任务
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政府应急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建立全市应急救护培训网络、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应急救护培训质量和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全市交通运输、公安、旅游服务业、矿山、林业、建筑、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从业人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不低于50%,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人员达到4%;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率达到全市人口总数的10%以上,争取每100人中有2名培训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建立应急救护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的整体水平。
三、培训范围与内容
(一)重点加强高危行业应急救护培训。对交通运输、公安、旅游服务业、矿山、林业、建筑、电力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生产一线安全员、社会机构专兼职救生员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把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作为岗前培训的必要内容, 并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范围。
(二)广泛推进“红十字生命救护培训”。根据各自行业、职业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推进“红十字生命救护培训”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公务员、学校师生、社区居民、农民的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力度,采取学校主题活动、社区健康讲座、菜单定制式培训、主动上门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应培训内容。
(三)积极拓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新领域。针对洪涝、气象、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水上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特点,积极探索水上救生、山地搜救、心理救援等培训内容,不断拓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新领域。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培训基地。依托专业机构,建立稳定的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加强对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培训基地要有1—2个教室,每个教室能容纳40—50人听课,每次授课要有1名主课培训师和2—3名辅助培训师,并配备必要的培训器材。
(二)优化师资队伍。担任应急救护培训的培训师,必须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或山东省红十字会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加强师资队伍管理,按时组织开展救护技能和授课技能竞赛活动,探索建立应急救护讲师团。
(三)严格培训标准。全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实行“四统一”标准,即统一教学大纲(教材)、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发证管理。建立培训教育质量评估机制。要规范应急救护培训发证工作,建立红十字救护员档案,普及培训实行登记制度。市红十字会要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采取委托培训、联合培训等多种形式,保证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四)探索培训模式。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探索有利于应急救护工作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快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不断探索市场化、社会化应急救护培训模式试点,针对不同需求,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培育和开拓应急救护培训市场。探索政府购买应急救护培训服务的方式。
(五)建立志愿队伍。将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与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相结合,壮大应急救护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应急救护演练,为社会活动提供辅助性安全保障服务。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应急救护志愿者和志愿队及时参加现场应急救护。
五、经费保障
应急救护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公益性普及培训,其经费来源主要采用政府支持的方式解决;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救护员发证培训,其经费来源采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解决。救护员培训费的具体标准,由供需双方依据服务质量、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并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接收财政、物价部门和群众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积极推进。要把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纳入政府应急体系建设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滕州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市红十字会要切实承担起应急救护培训承办单位的职能,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应急救护员培训和应急救护知识的社会普及工作。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将应急救护列入各级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纳入应急培训、应急演练项目内容,并协助市红十字会做好现场应急救护培训的有关工作。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应急救护培训的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志愿者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并将救护培训有关要求纳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创建考核内容。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协助组织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并将救护培训列为有关人员上岗培训必修课目,武警、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安监、住建、煤炭、电力部门要协助组织建筑、矿山、危险品生产和销售、电力生产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并将救护培训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内容。旅服等部门要协助组织导游、景区管理人员、宾馆饭店等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并将救护员培训、持证等列为风景区和宾馆饭店评星升级的工作要求。人社部门要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并联合机关工委共同做好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教育部门要协助组织学校师生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并将救护培训作为教师假期集中培训和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民政、农业部门要配合做好对社区居民、农民的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工作。体育部门要做好各类游泳场所水上救生员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并配合做好其他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共青团要协助宣传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学习掌握救护知识和技能。残联要配合做好对残疾人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卫计部门要指导和要求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提供人员师资等帮助,支持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应急救护培训收费工作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对应急救护普及培训项目给予专项资金的支持,并加强对应急救护培训经费收支的监管。
(三)加大监督考核,选树先进典型。要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定期通报各镇街、各行业部门工作进度情况,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发现和树立应急救护工作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四)普及应急知识,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应急救护培训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广泛宣传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成功案例,营造有利于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件:滕州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滕州市人民政府
附件
滕州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文强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康凤霞 市政府副市长
乔令梅 市政协副主席、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殷 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程俊雅 团市委书记
王介贞 市残联理事长
吕成民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金山 市教育局局长
周书海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
魏 超 市民政局局长
刘春雨 市财政局局长
朱绍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秋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玉法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广耀 市农业局局长
贾福军 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孟祥磊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宋 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鲁开峰 市体育局局长
陈 杰 市物价局局长
张志强 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陈志远 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卞俊善 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部主任
李海芹 市公安局副局长
滕州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红十字会,周书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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