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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683 主题分类 卫生
成文日期 2024-03-07 发布日期 2024-03-10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滕卫〔2024〕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滕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滕卫〔2024〕1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滕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有关安全生产责任抓好贯彻落实。


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7日

滕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滕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滕安发〔2024〕6号)要求,滕州市卫生健康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卫生健康领域人员密集的行业特点,遏制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一系列创新措施,通过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不断提升医疗卫生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2024年底前,初步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2025年底前,逐步建立与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构建各负其责、互相衔接、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2026年底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领域日常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全方位融入,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培训。

1.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单位实际逐级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024年,将安全生产内容列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的核心课程,强化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配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消防救援部门完成对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集中培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必备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重点内容全覆盖,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做到人人过关。

(二)规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

2.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制订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及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全员责任清单,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加强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瓶、阀、管、灶”安全风险,2024年实现镇街卫生院餐厨燃气使用“瓶改电(生物油、煤)”目标;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精麻药品使用、储存和废弃等环节的全流程安全管理;加强特种设备设施管理,关注设备设施定期保养检修情况、功能状态、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运行机制调整优化等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对市政工程管道井、污水处理井、化粪池、室外消防井盖的隐患排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健全完善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依法依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如实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提升每个岗位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并保持在高水平。

3.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山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鲁卫办字〔2021〕12号)等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用好专家查隐患成果,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公布执行,推动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切实将隐患问题动态清零2024年,实现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单位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0%;2025年,逐步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2026年底前,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标准向全行业推广。

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深入开展

4.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落实利用各类学习平台,通过普法竞赛、在线学习测试、典型经验推广等形式,引导各医疗卫生单位主动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专家解读,确保所有单位全覆盖。指导督促各单位在真学真用上下功夫,指导督促各单位定期对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进行专题学习,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学带学,并纳入安全“晨会”“例会”必学内容,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必学必考内容,深刻了解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的内涵及依据,确保准确判定并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各单位要建立落实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重点事项清单加大一线医务人员学习掌握情况的抽查检查力度,采取现场询问、现场测试等形式,核查真实情况。不断深化标准建设成果运用,制修订有关制度措施、规范性文件时,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重要内容,推进深度融合。

5.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不断健全“专家查隐患、单位抓整改、部门严执法”机制,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要求。

6.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单位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度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事故隐患整改销号。

(四)开展医疗机构行业安全整治行动。

7.聚焦排查重点精准严格执法。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医疗卫生单位之间交叉互查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检查,强力推动各医疗卫生单位内设机构将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加大对火灾高危医疗卫生单位、设备设施陈旧的镇街卫生院现场执法检查力度,贯彻执行“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制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在医院等级评审、校验、“平安医院”建设活动和各级示范托育机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等创建活动中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与相关达标评比或者绩效评价挂钩,推动各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督促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单位职工举报或报告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充分发挥公告牌、“吹哨人”作用,激励职工积极向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职工“单位为家”的强烈安全意识。2024年底前,抓好新修订《枣庄市安全生产举报办法》集中宣传贯彻2025年底前,鼓励引导市直重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内部奖励制度,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宣传力度,提高举报的积极性和有效性。2026年底前,细化完善举报投诉工作各个环节,形成比较完善的举报投诉受理、核查、反馈、奖励等工作体系。

9.强化民营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管。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各民营厂矿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吸取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主动开展全面查隐患、筑防线、保安全活动,做好日常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各级督导反馈隐患问题及处理建议要及时通报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部门。2024-2026年,逐步改善民营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意识差、管理机构不完善、管理制度不严、违章违规现象严重等情况。市卫生健康局将加大对民营医院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五)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协调联动机制。

10统筹联合协作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安全事故教训,强化本单位全领域隐患排查整治。要聚焦医院住院部、门诊部、疫苗接种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严防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火灾、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安全隐患。市卫生健康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积极建立与应急、公安、民政、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气象和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联动模式,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建立健全并落实常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构建卫生健康专业委员会综合监管效力,形成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合力。每年通过联合多部门监督执法检查、交叉互查或第三方检查等方式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结合日常巡查、定期专项检查,逐级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及时跟踪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消除安全隐患。镇街卫生院要加强与属地政府的密切协作,综合统筹镇(街)消防、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应急救援、宣传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向村卫生室等基层末梢延伸。

(六)加强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1.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参照国家卫健委《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医疗应急队伍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做好事故灾难医疗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需要。2024至2026年,落实落细市中心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中医医院(原市工人医院)分支应急救援队伍有关制度措施,指导各镇街卫生院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全面提升全市医疗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12.着力提升应急演练水平。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消防、电气焊、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生物实验室等重点领域,编制专项方案,提升先期处置能力和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能力,加强综合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使单位职工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市卫健局机关将采取“不提前通知、不设定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的“四不”方式督促各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职工逃生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持续深化“四项整治”。

着眼事故减量目标,深入开展外包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和违规电气焊“四项整治”,进一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巩固整治成效。2024年继续开展集中整治,放大整治效应,同步抓好总结提升、建章立制,2025年、2026年常态化推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3.持续深化单位外包施工专项整治。规范第三方外包人员或临时派遣用工劳务人员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管道井、电气焊、动火、高处作业、吊装、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聚焦单位外包施工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合同签订必须明确发包、承包单位安全责任,聚焦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落实,聚焦发包全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聚焦日常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开展起底式问题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闭环抓好整改,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完善全方位管理机制,严格全过程安全管控,健全外包施工长效管理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工作统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依据单位实际制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分管领域突出问题,并开展经常性督促指导,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落地。

(二)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室(部门),配齐配优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符合当前形势任务需要,切实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等必备经费,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三)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做实做细宣传活动,引导行业媒体发力,聚焦行业重点,加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后勤安全等政策、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发挥行业领域专业优势,广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丰富方式、拓宽渠道,深入挖掘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表扬先进,以点带面推动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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