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51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4-05-14 | 发布日期 | 2024-05-15 |
发文机关 | 统计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滕统字〔2024〕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综合试点工作
方案》的通知
滕统字〔2024〕7号
各镇(街)统计站,局各相关科(室):
根据省和枣庄市统计局工作安排,确定枣庄市为第二批全省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第二轮综合试点,现将《滕州市统计局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协同,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滕州市统计局
2024年5月14日
滕州统计局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枣庄市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枣统字〔2024〕6号),按照统计云建设工程实施总体安排和统计云管理平台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参加全省第二轮综合试点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标
一套表制度综合试点是对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业务上线运行前的全面测试和最终检验。通过综合试点,完善业务流程、主要环节,优化提升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全面验证表式、审核规则等业务定制内容的正确性,确保数据填报、审核验收等业务全流程顺畅贯通,夯实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业务上线基础。
二、组织分工
成立滕州市统计局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洪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统计局各相关科(室)及各镇(街)统计站站长为成员,全面组织领导综合试点工作。
市统计局统计计算中心负责全市综合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包括:制定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协调综合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培训;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做好技术支持保障和网络安全运行保障等。
市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服务业和社会科技人口统计科负责综合试点中本专业报表的统计业务工作,具体包括:组织本专业统计人员参加综合试点;开展业务流程培训,加强业务指导;联系枣庄市统计局对口科室,落实上级单位工作要求;收集整理试点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责任等。
各镇(街)统计站负责本地区综合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包括:依据试点情况,搜集调查对象意见和建议,提出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理归类后上报反馈;形成综合试点总结;做好相关保障工作;按照要求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责任等。
市统计局各专业、各镇街统计站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实施,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综合试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时间安排
此次综合试点的统计报表范围为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根据试点工作安排,认真组织调查对象在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填报相应数据。5月中下旬,月报填报2024年4月份数据,季报、半年报不再填报。
四、工作安排
综合试点正式开展前,国家局、省局有关单位将完成统计报表业务定制和内容确认、调查单位名录库的导入和确认、市级管理员用户的创建和赋权等工作。我市综合试点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布置培训
组织市级会议及培训;各相关科(室)分别组织指导各镇(街)及所属企业开展动员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部署。
(二)用户准备
市局管理员用户负责本级用户创建和赋权,并创建镇(街)管理员用户;镇街管理员用户负责本级用户创建和赋权。5月15日前,各级完成用户权限确认。
(三)数据报送
5月20日—5月27日(B203表、V204-1表和V204-2表为5月27日—6月3日),一套表单位通过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自行填报数据。
市、镇(街)两级统计机构监控上报率,确保全部试点统计调查对象参与填报,并在基层数据上报期间对数据进行随报随审。
(四)审核验收
市、镇(街)两级统计机构按照业务要求对试点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充分开展贴近业务全流程实际的数据审核和数据验收;各级统计机构验收率要达到100%。
(五)问题反馈
国家局统计云集中办组织承建单位搭建问题反馈系统(http://10.6.142.134)。试点期间,使用该反馈系统在线提交试点问题。
(六)试点总结
各镇(街)统计站、市局各相关科(室)结合业务工作全流程,总结综合试点组织实施中的经验及建议,形成本单位试点工作总结,于6月21日前报市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滕州市统计局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滕州市统计局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
统计调查制度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洪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善秋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魏光永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普查中心主任
段修庆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艳苓 市统计局二级主任科员
颜文波 市普查中心副主任
袁 帅 市普查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各镇(街)统计站站长,张冰、陈鹏坤、王芳、陈婷婷、于德洪、郝芳、张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统计计算中心,张帆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镇(街)统计站站长,张冰、陈鹏坤、王芳、陈婷婷、于德洪、张帆。
附件2:
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综合试点内容
2024年4月份一套表定报库中的单位,通过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填报一套表制度中的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同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情况”(IV510表)、“互联网数据服务收入情况”(IV511表)等报表调查范围与一套表制度高度重合,一并纳入综合试点范围统筹开展。
具体报表如下:
表号 |
表名 |
统计范围 |
报送时间 |
审核时间 |
一套表制度报表 | ||||
201-1表 |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
免报 |
- |
B203表 |
财务状况 |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和规模以上工业个体经营户 |
5月27日—6月3日 |
6月7日前 |
B204-1表 |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和规模以上工业个体经营户 |
5月20日—27日 |
6月3日前 |
205-1表 |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
5月20日—27日 |
6月3日前 |
205-2表 |
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 |
辖区内有能源加工转换或回收利用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
5月20日—27日 |
6月3日前 |
205-6表 |
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 |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等重点法人单位 |
5月20日—27日 |
6月3日前 |
205-7表 |
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 |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等重点法人单位 |
5月20日—27日 |
6月3日前 |
206表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其他调查单位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5月20日—27日 |
6月3日前 |
X204-1表 |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 |
辖区内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
5月20日—27日 |
6月3日前 |
X204-2表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 |
辖区内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
5月20日—27日 |
6月3日前 |
X210表 |
生产经营景气状况 |
辖区内抽中的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
5月20日—27日 |
6月3日前 |
E204-1表 |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 |
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
5月20日—27日 |
6月3日前 |
S204-1表 |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
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
5月20日—27日 |
6月3日前 |
V204-1表 |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 |
辖区内选中的工业法人单位 |
5月27日—6月3日 |
6月7日前 |
V204-2表 |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 |
辖区内选中的工业法人单位 |
5月27日—6月3日 |
6月7日前 |
F203表 |
财务状况 |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
5月20日—27日 |
6月3日前 |
其他 | ||||
IV510表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情况 |
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及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活动的重点企业 |
5月20日—27日 |
6月3日前 |
IV511表 |
互联网数据服务收入情况 |
从事互联网数据服务活动的重点企业 |
5月20日—27日 |
6月3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