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推送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49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24-02-01 发布日期 2024-02-01
发文机关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滕环字[2024]2号 有效性 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关于印发《滕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基层队所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滕环字〔2024〕2号



各镇街、滕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滕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基层队所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2024年2月1日


滕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基层队所站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整合、利用镇街环保所的力量,探索开启生态环境保护基层综合执法新模式,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办实事、解难题,打通基层生态环境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按照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加快推进全市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枣环字〔2023〕67号 )和《枣庄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层队所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枣环字〔2023〕6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按照枣庄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坚持“立足实际、满足需求、符合规范、突出特色”原则,在现有基础上,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力争2024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6个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队、21个生态环境保护所规范化建设,并探索打造1个生态联合驻巡站,着力构建“查治防”一体化基层监管新模式,实现“队所站”有机贯通、高效协同,全面提升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统一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推进办公用房、执法装备、执法标志、管理制度等标准统一。

1.办公用房。依托现有办公用房,按照职责任务和功能需要,升级打造党建活动室、调查询问室、执法设备间、档案室、信访接待室等场所,统一内部设计及办公装备。有条件的镇街,可结合实际需求,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功能区;条件受限的,相关用房可以整合多功能使用。

2.执法装备。按照“因地制宜、满足需求、高效实用”原则,统一配备调查取证设备、快速检测设备、应急防护设备及必要交通工具。同时,根据辖区生态环境执法需求,参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合理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

3.执法标志。统一基层队所站名称为“xx生态环境保护所/xx生态联合驻巡站”;统一执法制式服装,统一办公用房文化墙设计,统一办公用品、对外宣传设施、专用执法装备、执法车辆等生态环境执法标志。

4.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日常管理制度、着装规范规定、装备使用规定、现场检查规程、廉洁保密制度等规范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规范和纪律要求。

(二)一体推进“队所站”建设。21个生态环境保护所依托现有办公条件,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实施提标升级改造,统一功能设计、形象标准、管理制度。按照流域治理和生态保护需要,依托现有基础条件,采取职能部门与镇街联建联用的形式,探索打造滕州滨湖湿地生态联合驻巡站,以镇街综合执法为主、分局联合执法为辅,开展联合驻巡监督。

(三)明确“队所站”职责分工。立足工作实际,优化职能配置,构建执法中队主查、镇街所主治、联合驻巡站主防的“查治防”一体化基层监管新模式。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队负责所辖镇街日常执法、案件查处、信访核查等工作,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对所辖镇街生态环境保护所进行业务指导和督导调度,并视情配合联合驻巡站开展驻巡监督。镇街生态环境保护所负责辖区日常巡查、“散乱污”治理、秸秆禁烧、信访处理等工作,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执法中队查处。生态联合驻巡站负责跨镇域、跨流域生态监管及联合巡查等工作,有效预防生态破坏问题发生,发现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按照分级筹措的原则,有力保障规范化建设资金。镇街生态环境保护所规范化建设资金,由各镇街财政负责保障;生态联合驻巡站建设,由涉及的镇街财政负责保障。

(五)强化基层人员保障。充实执法中队人员力量,保障每个执法中队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不低于2名,扩充镇街生态环境保护所人员力量,每个所参与一线执法的在编人员不得低于2名。生态驻巡站以镇街长驻常巡为主,人员采取定岗或轮岗的方式,由镇街统筹安排;分局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安排执法人员开展联合巡查。

三、工作步骤

(一)试点先行、示范引领(2024年2月底前)。选取善南街道、木石镇、东郭镇、南沙河镇和滨湖镇作为试点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所规范化建设。选取滕州滨湖湿地(滨湖镇)作为试点单位,开展生态联合驻巡站建设。2024年2月底前,完成基层队所站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形成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二) 全域覆盖、全面铺开(2024年4月底前)。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剩余16个镇街生态环境保护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并有序推进其他生态联合驻巡站建设,2024年4月底前,实现基层队站所规范化建设全域覆盖。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要树立全市上下“一盘棋”思想,把基层队所站规范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认真谋划部署、高位高标推动,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基层队所站规范化建设任务。

(二)压紧压实责任。滕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要担起生态环境保护所、生态联合驻巡站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指导责任,认真研究基层队所站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靠上指导基层队所站科学布局谋划,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各镇街要担起生态环境保护所、生态联合驻巡站规范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实行项目化管理,建立责任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到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力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促指导。滕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要成立基层队所站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组,全程跟踪、实地指导基层队所站规范化建设工作。同时建立帮包联系制度,帮包联系生态环境保护所、生态联合驻巡站建设工作,明确帮包联系人和帮包责任,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文件文字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滕州分局关于印发《滕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基层队所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文件PDF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滕州分局关于印发《滕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基层队所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