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492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4-04-07 | 发布日期 | 2024-04-07 |
发文机关 | 应急局 | 关键词 | 管理局;农业农村;市;成员单位;城乡;住房;财政局;生态环境;住房城乡 |
发文字号 | 滕防救灾办〔2024〕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
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滕防救灾办〔2024〕1号
各镇党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滕州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2024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做好自然灾害防御工作
(一)防汛抗旱工作。提早部署安排,组织条块式防汛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防汛防台风业务能力培训、防汛抢险救援应急演练,强化汛期联合值班值守、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深化暴雨临灾叫应机制,扎实推进基层防汛标准化建设,全力组织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统筹做好抗旱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森林草地防灭火工作。加大防灭火宣传教育力度,推动森林草地防灭火知识进农户、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抓实火源管控,及时排查隐患。加强队伍训练和指战培训,提升装备配备水平。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森林草地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防震减灾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地震监测站网建设与运行管理,推动巨灾防范工程项目实施,提高地震监测效能和地震构造探查能力。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推动城市震灾风险管控服务,强化防大震救大灾准备,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相关工作机制,维护受灾或事故损失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我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健康有序发展。(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
(五)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突出做好强降雨、台风、强对流、大风、雷电、风雹、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预警提示,统筹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完善年度、季度和重要时段会商工作机制,开展会商研判,分析自然灾害风险形势,提出防范应对建议,编发会商报告和灾害风险预警提示。指导镇(街)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评估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扎实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加强高温、强对流、台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极端天气监测,强化会商研判、提早部署安排、及时发布预警、提前预置队伍、做好物资保障和应急救援准备,全力防范应对极端天气,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市防震减灾中心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
(一)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推动建立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普查数据动态调查更新。完善普查基础数据库功能,推动互联互通和共享服务。加快推进普查成果应用,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应用成果。(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市人武部、武警枣庄支队执勤一大队等,因以下各项工作均需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相关部门抓好落实,以下涉及各镇(街道)分工从略)
(二)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山地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精准提升抚育等工程,改善区域森林生态质量。(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农村民居、中小学校等房屋设施加固工作,加大重点区域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组织开展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及时录入全国管理平台。开展加固工程典型案例宣传,提升社会民众抗震意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批服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武部、武警枣庄支队执勤一大队、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中心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骨干河道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及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展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全力夯实防洪减灾工程基础。(市城乡水务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编制《滕州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各镇街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强化联合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进一步强化预案编制、装备配备、教育培训、实战演练等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武部、武警枣庄支队执勤一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以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平台为载体,融合防汛信息化系统、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监测预警智能系统等多个系统,开展各项数据采集应用系统建设工作。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风险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人武部、武警枣庄支队执勤一大队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八)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鼓励引导大型装备生产企业、科研单位研发应急保障、专用紧急医学救援、智能无人应急救援等应急技术装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人武部、武警枣庄支队执勤一大队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九)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抓好《滕州市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健全统筹协调体制和属地管理体制,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强化保障措施,高质量完成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任务,全面提升抵御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气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人武部、武警枣庄支队执勤一大队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一)加强基层信息员网格员队伍建设。完善网格化防灾减灾管理体系,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网格员队伍建设,更新完善灾害信息员数据库,落实分级培训制度。(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气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深入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防灾减灾知识宣讲、技能培训、应急演练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县,总结推广综合减灾经验,推动构建基层大安全大应急工作体系,持续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气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指导镇(街)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报送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报送工作,强化隐患治理,防范化解风险。(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和会商评估水平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基础条件好的应急队伍基础上培育1支省级救援队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深化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在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镇(街)应急预案基础上,推进预案操作手册编制工作。持续深化市、镇(街)、重点林区森林防灭火“一县一案”“一山一案”编制,做到重点林区、山头全覆盖,提升救援力量协同配合效能。(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制定2024年度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要点,持续做好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达标工作,完善基层应急物资储备站点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产能信息目录。做好市级应急物资智慧管理平台迭代升级,完善系统功能,提升应急物资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综合执法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全面做好应急抢险救灾。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全面做好救灾救助工作,完善市镇村三级救助预案体系,做好受灾群众紧急安置和生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气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持续提升灾情管理水平。规范开展灾情报送质量评估,组织灾情会商会议,及时核定上报灾情。严格落实灾情信息管理主体责任,提升灾情报送及时性准确性。(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中心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扎实做好行业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做好行业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落实。
教育领域:搭建研究平台加强人才培养,常态化开展师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健全学校安全常态化督导机制;组织开展全员防灾减灾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指导协调应急物资储备生产任务企业的生产能力建设,承担紧急生产的组织工作。指导工业行业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安全度汛。落实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机制,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自然资源领域:完善地质灾害“人防+技防”监测体系。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压紧压实防火工作责任。指导镇(街)加强防火道路、引水上山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护林巡查队伍建设,做好防火物资配备工作,提升森林防火基础保障能力。抓好美国白蛾和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牵头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据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城市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防汛物资设备储备,加大城市防汛宣传预警力度。加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监管,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防灾、抵御风险、保障安全运行能力。(市城乡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工负责)
交通运输领域:完善协同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警预测预报,做好应急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公路的应急抢通等工作。积极发展智能交通,强化防灾救灾信息传输、智能化管理以及灾害监控预警。强化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分工负责)
水利领域:加快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实施骨干河道及中小河流治理,开展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夯实防洪减灾基础。推进水旱灾害防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建设,科学开展水工程调度,优化完善物资队伍及专家支撑体系,扎实做好抗旱调度,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市城乡水务局牵头负责)
农业农村领域: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强化灾害信息调度。加强自然灾害和病虫害抗灾救灾技术指导,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提高渔业防灾能力加强水上作业管理,做好防灾减灾保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卫生健康领域:加快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建设速度,扩大市、县两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覆盖范围,组织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和跨区域拉动,全面推开基层背囊化医疗应急小分队建设,充实完善基层紧急医学救援力量。加强卫生应急值班值守,及时有效组织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全力做好大型活动、重大节庆假日卫生应急保障工作。(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
气象领域:积极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做好全年增雨(雪)、防雹作业。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做好应急处置气象保障服务。推进全市雷达站网布局优化,进一步加强对局地灾害性天气立体、连续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地基遥感监测水平;在天气敏感区域加密建设地面气象观测站,提高地面气象观测精细化水平。强化气象预警制作发布,提高预警业务技术水平。(市气象局牵头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文件PDF版:
滕防救灾办〔2024〕1号 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2024工作要点的通知.pdf文件附件:
滕防救灾办〔2024〕1号 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2024工作要点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