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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435 主题分类 公路
成文日期 2024-03-27 发布日期 2024-03-27
发文机关 交通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滕交字〔2024〕4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滕州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滕交字〔2024〕4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滕州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7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

为积极争创省级“信用交通县”,加快推进我市交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鲁交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奖惩结合、权益保护的原则,围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聚焦信用信息归集、公开共享、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和应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关键环节,全面加强我市交通运输信用管理,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营商环境,为加快“中华善城、现代滕州”强势崛起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二、总体目标

围绕省级“信用交通县”创建总体要求,加强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用归集与管理,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导向作用,深挖“信易+”创新场景应用,培树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典型,力争2024年底顺利完成“信用交通县”试点建设,全力推进我市交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

1.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加强与省、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编制并定期更新部门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明确采集主体、对象、数据标准和时限等具体要求,规范信用数据的采集、清洗、加工、保存、更新等业务流程,提高信用信息记录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牵头,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工负责)

2.推动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及时归集本地区汽车维修、驾驶员特训、出租车、城市公交等领域信用数据,并依托“信用交通·山东”网站进行数据共享,推动信用信息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共享使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牵头,机关各科室、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二)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3.组织签订信用承诺书。开展信用承诺制宣传,广泛告知行政相对主体,组织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不断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开展信用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将信用主体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运输管理科牵头,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4.加强信用评价与应用。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开展道路运输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公布评价结果。将查询信用信息、限制约束失信主体嵌入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的工作流程,对守信市场主体,在招标投标、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等环节,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强化信用评价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牵头,安全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科具体负责)

5.创新“信易+”应用场景。实施“信易+”工程,推出“信易+汽修”“信易+驾培”“信易+检车”等激励守信应用场景,形成守信有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结合“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信易办”窗口,信用等级良好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可享受立即受理、快速办理、承诺先办等“绿色通道”服务。(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牵头,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

6.积极推进信用修复工作。遵循“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申请信用修复,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试点实行“三书同达”机制,在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交通运输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形成处罚、履行、修复的工作闭环。(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牵头,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

(三)加强信用文化宣传引导

7.大力弘扬政务诚信。大力开展诚信理念教育和实践活动,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信用专题培训,集中学习《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不断增强执法队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诚信理念。全面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公开与信用信息相关的政府信息。(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牵头,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8.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诚信春运”等特色主题活动,营造共建共享信用交通的浓厚氛围。坚持典型引领,及时总结推树信用交通建设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把信用交通建设融入超限超载、出租车、网约车、驾培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中,进一步扩大信用交通建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牵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3月)。全面启动“信用交通县”试点创建工作,对标先进地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专项会议研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统筹设计“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把工作目标逐项分解到科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建设推进阶段(2024年4月至10月)。立足行业实际,加强本单位与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着力在推动信息归集共享、创新信用监管应用、深化信用文化建设下功夫、求实效,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1月至12月)。认真对照《山东省“信用交通县”建设指标体系》要求,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梳理本年度“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年度建设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滕州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用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

(二)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同上级交通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同我市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部门、宣传部门的协同配合,合力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将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为“信用交通县”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内部通报等形式,及时宣传通报“信用交通县”创建的工作成效,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创建工作总体部署,每月对各科室、单位创建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进度迟缓的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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