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282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_安全生产监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01-26 | 发布日期 | 2024-01-26 |
发文机关 | 市场监管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滕市监〔2024〕3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重点监管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
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持续提升,营造安全稳定的质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山东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基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和我市监管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重点监管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总局、省市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聚力“强工兴产、项目突围”攻坚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夯实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线,进一步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有效提升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促进滕州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质量环境。
二、监督检查范围
(一)生产领域
1.水泥、电线电缆、危化品、危化品包装物、化肥、食品相关产品等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生产企业;
2.童车、玻璃、电子电器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生产企业。
(二)流通领域
燃气灶具及其配件、校服、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学生文具、玩具、消防产品、再加工纤维、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化肥、农膜、成品油及车用尿素等重点监管产品。
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重点工业产品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日常监督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要方式,在我局的双随机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抽查比例为100%。检查按照《山东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方法进行,参照《山东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6或附件7)规定的项目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参照《山东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8或附件9)实施监督检查。
(二)专项监督检查。根据上级部署、舆情信息、突发事件等产品质量监管实际需要实施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按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及实施方案实施。
四、监督检查原则
(一)以重点监管产品为基础,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企业信息摸底排查表》(附件5)的要求,准确掌握监管对象基本信息,及时将摸排结果录入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并动态更新。
(二)开展监督检查前,执法人员应向企业送达《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通知书》(附件2),要求企业签署《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附件3)并开展自查(附件4,非获证企业参照此表),如实填写《山东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6或7)或《山东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8或附件9),检查表由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五日内将检查情况录入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
(三)执法人员在依法执行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者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情形,应依法依规及时处理,企业能够现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当要求企业立即进行现场整改,并记录整改完成情况;不能现场整改的,应依法向企业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记录整改结果,后续将整改报告及时录入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检查问题处置模块;现场发现企业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各市场监管所应当指导督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第76号)要求,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单位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等。
(五)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通报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按法律法规要求向相关部门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本年度重点监管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自觉扛起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配备精干力量,细化工作落实,明确责任分工,推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夯实考核任务。根据《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目标考核方案(试行)》评分标准,重点工业产品年度监督检查情况计20分,要求各市场监管所需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其中生产领域全覆盖录入,流通领域录入数据城区所不少于10家,其余所不少于5家,请各所严格按照考核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参与。
(三)突出智慧赋能。一是各单位应当全面应用“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开展企业摸排、监督检查、风险监控、统计分析等,提高监管工作效率。二是充分利用国家总局“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督查信息平台”,及时处理上级的督办,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科、队、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程序,严禁未经检查、未依据监督检查计划直接录入检查结果的行为,同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问题处置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应当客观准确进行录入,检查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请在2024年12月15日前将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报送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负责对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汇总上报,确保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到位。
六、几点说明
(一)查询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和其他相关信息可使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查询(网址http://172.20.233.155:7024/iaic/)。
(二)查询企业是否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以及证书详情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
(三)浏览器输入http://218.57.139.18:6678/CPZLJDJC/,进入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账号密码已分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所管理员可自行登录系统录入监管信息。
(四)国家总局“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督查信息平台”(网址https://bcp.e-cqs.cn/)已全面上线使用,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利用此平台对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1.枣庄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
2.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通知书
3.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4.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自查表
5.企业信息摸底排查表
6.山东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生产者)
7.山东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销售者)
8.山东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生产者)
9.山东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销售者)
文件PDF版:
滕市监〔2024〕3号关于印发《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重点监管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