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推送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28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_安全生产监管_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1-08 发布日期 2024-01-10
发文机关 市场监管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滕市监〔2024〕1 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滕市监〔2024〕1 号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局的关心支持下,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1.以法治监管为根本,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一是完善执法制度建设,制定并印发了《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修订了《滕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为执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对符合集体讨论的案件提请局机关负责人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讨论记录入卷,今年以来共举办集体讨论案件234件。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运用,对每一起案件根据案情确定裁量档次并且在裁量权基准规定的幅度范围内确定执法决定,将裁量的事实理由依据在调查终结报告和处罚决定书中予以阐述,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四是强化执法办案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477起,罚没款600余万元,简易处罚程序案件1356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3件,对不依法履行处罚决定的6起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罚没款60余万元;严格执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对重点领域严格执法的总要求,特别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食品药品领域“四个最严”指示精神,全年共办理食品违法普通程序案件133件,罚没款30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7起。

2.以信用监管为手段,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加强涉企信用信息收集公示,对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公示的同时,落实“两书同达”的要求,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提醒企业及时修复不良信用信息,重塑企业信用形象。二是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移出工作,加大对长期不经营企业的清理力度。截止6月30日,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达95.49 %;截至目前,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96873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0732条,清理市场主体4000余户,吊销116户。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滕州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滕州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召开两次全市部署推进会议。截至目前,排除无监管权限和无监管对象的抽查事项,全市抽查事项覆盖率73.33%;信用风险结果应用率94.40%;标签化管理应用率75.70%;部门联合抽查占比46.86%。

3.以智慧监管为支撑,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充分利用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及时录入监督检查和企业整改情况等信息,打造“阳光充装”系统,实现视频直播和回放、作业人员人脸识别、视频离线管理、语音警告等智慧化监管模式。二是积极推进“山东食链”激活上链工作,实现业务一体化、智能化,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截至目前,指导全市961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完成激活上链,激活率和上链率均为100%;三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利用“枣解决•枣满意”平台,充分研判分析,做好办理落实。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件2.6万余件,指导ODR单位线上自行和解413件,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740家,打造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213家,承诺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单位13750家,1-6月的12315效能评估评价量化评分位居枣庄区(市)第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回访及办理情况在市直部门排名中始终位居前3名。

(二)持续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逢文必审”,严格文件制发程序,将合法性审核作为文件制定的必经环节,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审议、签发。我局今年以来共进行审核合法性审核12件,提出修改建议6个,有效避免了与上位法规文件相冲突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法治的统一。二是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坚持维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共清理相关政策措施文件89件,按照程序修订1件、废止1件。三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及时认领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负面清单等各项清单100余项;梳理上报我局的无证明事项清单40余项,并对枣庄市无证明服务系统进行培训,扎实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四是多方面参与立法工作。发挥枣庄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立足工作职责,为立法工作建言献策,迎接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进行的《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提出立法意见建议10余条,对《反不正当竞争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枣庄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

(三)深入推进规范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对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公开。按照以公示为原则、以不公示为例外的要求,按规定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案件公示率、及时率均达到100%。二是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及时的开展调查,形成证据材料,确保每一份执法案卷都能反映案件的全部信息,做好证据确凿充分,收集程序合法;对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依法举行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全年共举办听证会4起,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的执法事项一律进行法制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并入卷存档。

2.持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一是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及专业能力;二是做好202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组织18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和换证考试;完成16名需新办证人员信息收集上报;20余名退休、调离岗位人员进行注销;5名执法人员参加听证主持人考试并取得证书。

3.不断提高执法温度。一是执行免罚清单制度,对列入清单的事项,依法做出不予立案、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决定;深入落实违法情节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过错不罚的规定。二是执行过罚相当原则,避免小错重罚,对个体工商户因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抽检不合格的依法减轻处罚,做到过罚相当、处罚适当,避免做出类似“榆林芹菜”案处罚决定。三是统一行政执法尺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让每一起执法决定都能让群众感受到公平与正义”指示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持统一执法尺度,防止运动式、一刀切式执法。做到同案同罚,避免畸轻畸重,有效防止关系案、人情案及同案不同罚的情况的发生。四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当事人做出处罚或不予处罚决定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当事人的法律认识水平,避免再次违法。

(四)不断筑牢民生屏障

1.高标准强化食品安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大培训和集中整治活动,排查整治在营企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778家,检查覆盖率和发现风险问题处置率均为100%,完成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812批次。

2.高水平守护药品安全。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和医疗器械“净网行动”,完成对我市零售药店、药品使用单位、医疗美容机构年度监督检查100%全覆盖,药品抽检95批次,给予3家药店警告处理,约谈15家涉嫌违规药品网络销售主体。

3.高质量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强基础、严执法、促提升”专项行动和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整治等工作,全市12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向气瓶生产厂家采购气瓶约6万余只,置换钢瓶约4万余只,回收报废处理钢瓶1.6万余只,与经营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4万余份,摸排出村居在用的液化石油气瓶6.5万余只。

4.高效率管控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1000余家企业建立形成了分级负责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累计检查市场主体1500余家,抽检生产流通领域产品1004批次,帮扶18家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升级。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方面,成立滕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市场监管行政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依法化解行政争议。针对当事人对执法决定不服等情况,积极与当事人进行协商沟通,并且明确告知当事人的法律维权途径,引导当事人走法律监督程序,通过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有效化解重大矛盾,消除了执法隐患,维护了执法决定的权威。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经过深刻的反思及梳理整理,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执法人员年龄老化,学习的能力和意愿相对较弱,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同时市场监管工作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对执法人员具备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形成了庞大市场主体监管任务和现有的监管力量形成不匹配的局面,需要进一步改善。

(二)监管执法保障能力还有不足。在硬件保障方面,目前我局的执法装备还不符合国家省市局对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还不能完全满足执法装备的需要,执法装备还需进一步加大投入,建立与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相匹配的硬件设施。在制度保障方面,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尽职免予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使得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心理,同时激励机制也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三)遏制职业投诉举报能力尚需提高。近年来,我局年均接到职业举报投诉一万余件,大大增加了基层办案机构的工作任务,今年以来,职业举报投诉人共对我局提起多起行政复议,职业投诉举报及复议诉讼均会耗费大量的行政资源。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多次向上级反映,目前还没有出台有效措施。职业举报迅猛势头还未得到有效遏制。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开展集中培训。通过每周大讲堂,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三是积极参加征文比赛。2022年我局四名同志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论文分别被省局评为优秀论文、二等奖及三等奖,囊括了枣庄局的全部奖项。四是强化阵地建设。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阵地,结合我局正在实施的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工作,将立法联系点建设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阵地、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三位一体,打造成全局干部职工、市场主体、消费者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场所。

(二)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一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参与并且报送一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中积极与本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沟通咨询,听取其意见建议,2023年完成了我局公职律师办公室的设立工作,两名同志通过了公职律师培训考核;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共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起,在法定期间内及时予以回复,保障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今年以来共答复行政复议案件212件,其中绝大部分为职业举报人因未获利提起的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8起,无一败诉。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审判机关权威。

(三)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全市普法依法治理中心工作,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推进“八五”普法教育活动,着力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二是大力推行“5+3”普法工作法,即普法与监管一体化、普法与执法一体化、普法与服务一体化、普法与重大活动一体化、线上普法与线下普法一体化在内的五种普法方式,与系统干部职工、市场主体、消费者群体在内的三大群体相结合,实施精准高效普法。三是积极参与各项竞赛评比,在枣庄市第九届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知识竞赛中,我局获得团体、个人两个一等奖,六名同志进入枣庄前八名并代表枣庄局参加省局竞赛;我局办理的两份专利、商标案卷先后获得全省优秀知识产权执法案卷优秀文书。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培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学习和运用效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行政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加强对行政执法及业务法规的培训,利用每周大讲堂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不断健全法治工作制度。继续完善修订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做到执法每个环节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坚决执行上级局相关行政执法制度,为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制度基础;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审,确保文件的合法合规。

(三)持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一是加强文书制作和案件审核质量,提高执法的规范性;二是不断更新政策库和法律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三是综合运用裁量基准、裁量规则和免罚清单,做到同案同罚,保证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强化案件审核,通过审核发现问题,改正错误,避免错案的发生。

(四)牵头做好普法用法宣传。一方面,丰富培训形式,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开展相关重点法规的培训及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我局执法人员法制水平。另一方面,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提高普法效果。

(五)完成监测点高标准建设。作为基层立法监测点的枣庄市唯一行政执法部门,高标准完成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立足部门职责,发挥职能人才优势,认真履行立法联系点的各项职责,使其成为宣传我局工作的重要窗口。

(六)积极推动遏制职业举报人相关法规文件出台。发挥枣庄市人大立法联系点的优势,积极为立法工作建言献策,对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应对职业举报人方面提出立法意见建议,争取出台效力高、指导性强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有遏制职业举报的猖獗势头。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8



文件PDF版:

滕市监〔2024〕1号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pdf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