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3-15578 | 主题分类 | 工业_交通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09-28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
发文机关 | 交通局 | 关键词 | 工作方案;市场主体;交通基础设施;长效机制;营商环境;公路建设 |
发文字号 | 滕交字〔2023〕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优化公路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滕交字〔2023〕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优化公路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落实情况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孙友文;联系电话:0632-5060201;邮箱:tzjtghjjk@126.com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优化公路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优化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枣交字〔2023〕101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枣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开展优化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行动目标,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公路工程高质量发展,为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专题学习。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个人自学等,吃透政策要点,提高业务素质。(局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二)开展对照检查。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查找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转变思想观念方面存在的差距;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惠企稳企政策,落实落地方面存在的差距;深入查找在讲诚信守契约,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方面存在的差距;深入查找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方面存在的差距;深入查找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用心用情为企业办实事方面存在的差距;深入查找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亲而有界”“清而有为”方面存在的差距,形成问题清单。利用网站开设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征集专栏,主动听取各方主体意见建议。(局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三)开展专题研讨。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统一开放公路建设市场”组织开展专题研讨,针对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持续清理违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扎实开展全市公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核查工程项目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招标投标全过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局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四)查典型严问责。对十九大以来省级、市级、县级纪委监委查处的交通运输系统干部重大典型案件涉及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以及从中行贿受贿和严重违反行业监管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关工作人员和从业企业、从业人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局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五)破除市场壁垒。对涉及公路建设管理的各类政策性文件以及建设单位相关管理文件进行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壁垒、有利于建设单位母(子)公司内部循环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规定和做法。(局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六)规范项目立项审批。对在建、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但未开工的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重复申报、未批先建、报大建小等问题。(局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七)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对在建、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但未开工的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看招标人是否存在设置不合理投标资格条件的9种典型表现形式,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的4种串通类型30种典型表现形式,挂靠资质的3种典型表现形式;投标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5种典型表现形式和行贿受贿骗取中标的4种典型表现形式;行政监督部门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职的5种典型表现形式,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对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监督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关典型表现形式详见附件1。(局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八)规范项目履约管理。对在建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看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的16种典型表现形式、设计变更的4类典型问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8种典型表现形式、公路工程不按验收条件和要求验收的典型问题,以及行政监督部门违规干预项目实施的6种典型表现形式,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有关典型表现形式详见附件1。(局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九)优化信用服务。健全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息库,持续完善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主体数据库,实现企业资质、业绩、信用、人员信息动态管理。结合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公路建设市场主体在招标投标、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局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十)优化涉企服务。通过网站统一发布涉企政策,实现“一网好办”,完善公路建设企业资质线上评审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深入了解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局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3年8月-9月)。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深入部署优化公路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和落实行动任务,于2023年9月30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和联络员信息。(局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二)对照自查阶段(2023年9月-2024年2月)。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开展自学自查自纠,对照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内容深入排查形成“两个清单”,即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见附件2),每月16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两个清单”,2023年12月8日前将阶段性总结报市交通运输局。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并实行销号管理,动态调整台账清单。(局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4年3月-5月)。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各镇街、有关单位报送的工作方案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抽取部分项目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对工作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问责处理不到位,报送“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必要时,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局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6月)。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包括行动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有关意见建议),于2024年6月8日前报送。各镇街、有关单位要及时将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经验转换为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局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建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监督检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达到预期效果。市交通运输局组织领导机构见附件3。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与纪检监察监督联动机制,采取专项检查和专案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有效遏制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建立线索转办督办机制,对群众反映的明确可查的线索,应当组织重点核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严肃问责。各镇街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认真排查违法违规行为,深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失职渎职,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便利条件,打招呼、写条子,安排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在公路建设项目中承揽业务牟利等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调查取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自查搞形式、整改走过场、追责不到位的,市交通运输局将全力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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