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3-15574 | 主题分类 | 水利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
发文机关 | 交通局 | 关键词 | 台风;应急预案;风险隐患;物资;值守;预案; 7.20;隐患;防汛物资;全市交通 |
发文字号 | 滕交字〔2023〕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
滕交字〔2023〕7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相关企业: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好今年的交通运输防汛抗旱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增强防范应对水平,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保障。现就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交通防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市汛期气候形势偏差,汛情可能偏重,北上台风影响偏强,防汛防台风形势复杂严峻。交通运输保发展、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今年汛期我市防汛的严峻形势,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防汛备汛工作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鲁汛旱发〔2023〕2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枣汛旱办发〔2023〕3号)、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枣交字〔2023〕16号)的要求,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青海大通县“8.18”山洪灾害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对照,深入排查风险隐患,补齐漏洞短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强台、救大灾”,锚定“不死人、少损失”目标,切实提升防汛抗旱基础能力,全面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压实防汛工作责任
交通运输各单位要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拧紧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各层级领导责任链条。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指挥工作领导机构,保证组织健全,切实负起责任,抓好防汛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各项预案和工作机制,确保防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抢险救灾行动迅速及时。要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单位一把手要对防汛工作负总责,全面开展责任人培训,切实提高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防汛防台风决策指挥水平和防范应对能力,确保责任全覆盖、无死角。各单位要将责任细化到监测预警、巡查值守、物资储备、指挥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加强责任落实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辖区防汛抗灾责任到人、物资到位、措施落实、信息畅通、指挥高效,切实履行好防汛工作职责。
三、立足行业实际,健全防御响应机制
(一)全面开展隐患风险排查治理。交通运输各单位要按照“单位自查、行业检查、防指督查”三个层次,对照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8个方面24项重点事项清单和近年来暴雨灾害应对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早着手开展汛前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规范性和系统性。特别是对下沉式公共基础设施、公路地质灾害隐患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及高填深挖水毁易发段、危桥危涵风险隐患点、在建项目隐患区域、施工人员居住地和工棚,以及道路水路客运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筛查。要狠抓风险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逐项督促整改,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安全度汛。
(二)切实提高防汛应急救援能力。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防汛抢险救援力量建设,做好防汛救灾物资准备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摸清应急队伍、车辆和物资底数,备足备齐应急抢险机械、排涝设备、防汛物料等,按照“就近调配、快速行动、有序救援”原则,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救援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优化抢险力量布局,实现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运得快、用得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扎实开展汛前督导检查工作。交通运输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防汛巡查检查计划,扎实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预案修编、值班值守、培训演练、工程设施、队伍物资、应急准备等防汛备汛各环节。行业主管部门将充分发挥督促指导作用,加强检查指导,推动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同时坚持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紧密结合不同阶段工作重点,持续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确保不留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强化隐患闭环管理,建立隐患清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和跟踪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对汛前不能彻底整治的必须落实安全度汛措施,为安全度汛打下坚实基础。
局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业要在3月底前完成汛前自查,并主要对照8个方面24项重点事项清单,将排查整改情况填写《防汛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台账》(附件2),第一次报送时间为3月30日前;自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每月11日、25日前,持续更新报送。
防汛检查工作由市局统一组织,拟定检查计划,做好检查记录,及时与被查单位沟通协调。检查组成员要服从组长的统一调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检查组要填写防汛检查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检查组组长签字后,一份反馈被检查单位,一份提交市局防汛办,综合检查要在4月18日前完成。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要在4月28日前完成,并报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四、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防汛措施
(一)公路方面。一是加强公路特别是国省道公路、干线公路、桥梁的巡检频次及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和抢通保通。按要求加强汛前和汛期巡查,加大对公路、桥梁的排查力度,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及时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治的,采取必要防范措施,设立醒目警示标志,落实人员严密监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路段,要立即封闭交通或安排专人值守,妥善处置突发险情,防范事故发生。二是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群众安全出行。三是备齐备足各类防汛物资装备,一旦发生公路阻断,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抢通保通。
(二)道路运输方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汛期客货运输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和路况信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对所属营运线路低洼地段、容易积水的桥梁路段进行摸底排查、车辆检查维护和动态监控,遇恶劣天气加强运行线路安全风险研判,及时按规定调整运行路线,减少途中滞留风险,严防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应急保障车队加强演练,切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
(三)城市公共交通方面。要深刻吸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统筹开展公交沿线风险隐患排查及综合整治。要明确运营线路临时停运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决策权限,按照“先处置后汇报、边处置边汇报”原则,建立营运单位停运快速决断机制和复运快速评估决策机制。督促城市公交运营企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线路巡查机制,遇有汛情,及时采取停运、缩线运行等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四)交通在建工程方面。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加强施工工地、驻地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突出工地、基坑、挡土墙、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重点部位。密切关注汛期雨情、水文和台风变化,对可能受到暴雨、坍塌、溃坝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设备、施工驻地等的排险加固。落实好防雷击、防坍塌、防坠落等措施,严格落实防汛应急“叫应”机制,严防因信息传递不畅导致意外情况发生。
(五)铁路沿线环境治理方面。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汛、防洪责任制,积极预防、合理避让、超前预警、果断处置,确保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万无一失。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成立检查专班,细化检查方案,全面摸清防护设备设施状态和周边环境状况。以确保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为重点,逐项销号,动态管理。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物资、料具、抢险队伍准备,做好培训、演练及应急预案修订。严格执行汛期铁路行车安全措施,强化应急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预报预警和雨情监测、警戒雨量设防制度、“扣停拦”应急处置制度。
五、全面提升防汛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监测预警。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防汛预警机制,持续做好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密切关注汛情、雨情、洪涝和台风等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将防汛预警和部署信息通过媒体、网络、短信、公路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告知交通行业相关单位、人员及社会公众,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各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功能,加强视频监测和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强化应急预案措施落实。各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预案培训,推动各级责任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掌握预案、熟悉流程。要突出实战实练,确保每个单位汛前进行一次针对性强的情景化防汛应急演练,及时开展演练成效评估,重在发现问题,切实提升预案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强化物资队伍储备保障。各单位要按照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目标要求,充分利用主汛期到来前的时间,摸清应急队伍、车辆和物资底数,备足备齐应急抢险机械、排涝设备、防汛物料等,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方式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并明确防汛物资联络员,强化物资管理。请相关机构统计本单位应急保障队伍有关情况,并填写《道路运输防汛应急车队统计表》(附件3)、《防汛应急抢修队伍统计表》(附件4),于4月3日前报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六、做好信息报送与应急值守
(一)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规定。各单位要明确信息报送要求和工作流程,确保报送及时,严禁灾情信息漏报、迟报、误报、瞒报。要及时上报辖区交通阻断和抢险保通信息,遇有严重水毁,要严格落实《滕州市交通运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按照防汛职责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二)严格汛期昼夜值班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妥善处置。
联系人:王开海联系电话:5571749
电子邮箱:jtjaqb1749@163.com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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