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3-1555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05-16 | 发布日期 | 2023-05-16 |
发文机关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滕退役军人发〔2023〕2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开展滕州市2023年度“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兵支书”
滕退役军人发〔2023〕23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营造关心支持军队建设、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激励退役军人永葆光荣传统,深入广泛宣传最美典型,大力营造关心军人、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兵支书”评选活动。现就有关活动开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出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和优秀兵支书典型,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动员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崇军人、团结奉献的浓厚社会氛围,为深化强工兴产,实现工业倍增,全面开创滕州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组织实施
评选活动由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办,成立评选委员会,统筹材料征集和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
三、评选范围
(一)最美退役军人。具有滕州市户籍并在滕州市生活、工作或创业的退役军人。
(二)最美兵支书。在全市村(居、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退役军人。
四、评选标准
(一)最美退役军人。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思想品德高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甘于奉献,扶危济困,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赢得较高赞誉。
3、个人事迹突出。担当实干、锐意创新,在带动创业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在基层一线刻苦钻研业务,成绩突出或有重要发明创造;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勇敢逆行。
4、示范作用显著。自主创业,同时带动相关人员就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或在本行业本领域创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带动广大群众创业方面具有榜样作用。
(二)最美兵支书。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所在社区、村居党组织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党员干部素质过硬,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党建文化氛围浓厚。
3、工作业绩突出,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共同致富,领导基层社会治理有思路、有成效,在乡村振兴、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得到广泛认可,任现职满2年。
4、密切联系群众,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在群众中有威信,所在社区、村居近1年没有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
5、退役军人工作扎实有效,凝聚退役军人力量,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参加经济建设、社会治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关爱退役军人,弘扬军人的气质文化,营造尊崇退役军人氛围。
6、作风素质过硬,坚持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或有不良征信纪录的;
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其他不适宜评选的情形。
五、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16日—5月23日)。
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中共滕州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滕州市2023年度“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兵支书”评选活动的通知》,利用媒体资源(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公告,广泛宣传和动员各部门按照要求寻找推荐身边的先进退役军人、先进兵支书典型。
(二)推荐上报(5月24日—6月5日)。
本次评选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推荐。个人自荐的退役军人可自行填写推荐申报表(推荐申报表可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下载领取),5月3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站。
推荐滕州市“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兵支书”候选人,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1、填写《滕州市“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滕州市“最美兵支书”推荐表》(见附件1、附件2,A4纸,反正面打印,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提供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见附件3),内容要真实、感人,不能空洞,要有具体的典型事迹,语句要流畅,文笔要优美。
以上两项材料(一式三份)于6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中共滕州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滕州市春藤东路1566号108房间)。
联系人:郭明文电话:8028708
(三)组织评选(6月6日—7月6日)。
各报送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政审,并征求公安、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意见,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还应征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确保政治合格、品德良好、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
此前受到国家、省、两级市同类表彰的不再次推荐。
1、“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的推荐。各镇街、各单位负责本地、本单位内的“最美退役军人”初选、审核、推荐上报工作。评选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审确定10名滕州市“最美退役军人”和20名滕州市“优秀退役军人”人选。
2、“最美兵支书”候选人的推荐。由各镇街组织推荐,评选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审确定6名滕州市“最美兵支书”。
(四)通报表彰(8月1日前)。
评选委员会在8月1日前,举办滕州市“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兵支书”颁奖仪式,通过市广播电视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对滕州市“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兵支书”先进事迹进行编辑和展播。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退役军人中评选“最美”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重要举措,是为寻找身边最美退役军人而开展的一次社会公益性活动,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次评选活动作为我市弘扬社会正能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实,认真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推荐上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评选、宣扬“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兵支书”具有群体感召性、社会代表性、政治导向性,各镇街、各单位要实地走访了解、全面考察审核,层层压实责任,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严格审核,按时报送,确保推荐的人选经得起检验,使评选表彰具有社会公信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大力营造寻找“最美”浓厚社会氛围,采取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最美”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展示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努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通过社会的认可、人民的尊重,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继续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滕州市“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2.滕州市“最美兵支书”推荐表
3.事迹材料模式
4.填表说明
中共滕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滕州市委宣传部
2023年5月16日
文件文字版:
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滕州市2023年度“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兵支书”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文件PDF版:
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滕州市2023年度“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兵支书”评选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