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3-15541 | 主题分类 | 文化 |
成文日期 | 2023-02-10 | 发布日期 | 2023-02-11 |
发文机关 | 文化和旅游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滕文旅发〔2023〕1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
滕文旅发〔2023〕10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中央、省及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文旅部门职能作用,深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刘书巨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曾 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开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 勇 党组成员、文创旅游产业促进中心主任
李晓磊 文创旅游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张 桑 文创旅游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许 波 文创旅游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刘 玲 三级主任科员
彭玲玲 市博物馆副科级干部
成 员:张东峰 市博物馆馆长
李广兰 市美术馆馆长
李 慧 市汉画像石馆馆长
朱 琳 市文化馆党支部书记
刘进静 市图书馆副馆长
李 蔚 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副主任
刘晓兵 滕州剧院经理
赵 波 局办公室主任
姜 辉 组织人事室主任
郑 丹 公共服务室主任
徐钦亮 市场管理室主任
李正强 产业发展室主任
吕文兵 文物保护室主任
朱原原 资源开发室主任
黄萌萌 投资服务室主任
陈 峰 文创开发室主任
杜红梅 营销推广室副主任
孟恒恒 文化艺术室副主任
张 骞 新闻出版广电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线索摸排组及督导组,具体组成和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主任:张开阳
成员:局办公室、市场管理室相关人员
职责:
(一)负责起草工作方案、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并负责相关会议记录工作。
(二)负责信息采集,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负责对接市扫黑办并完成其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组长:曾超
成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局营销推广室、投资服务室相关人员
职责:
(一)负责新闻采访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认真撰写稿件,负责全市扫黑除恶报道工作。
(二)组织宣传报道本单位扫黑除恶活动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负责宣传报道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四)结合业务工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利用送戏下乡、文艺演出、红色革命教育、经典朗诵等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扫黑除恶的覆盖率和知晓率。
三、
线索摸排组
组长:张开阳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相关人员
职责:
(一)根据各自业务领域主动搜集涉黑、渉恶、涉乱线索,做好群众举报线索的登记、梳理、办理和移交工作。
(二)加大对文旅场所的排查力度,在工作中发现的或受理的线索,一个线索一份档案,经登记、初查、办结等流程,形成闭环。
(三)排查出的线索定期组织分析研判,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建立专门账号,指定专人保管,并报市扫黑办。
(四)根据线索,组织人员调查办理,做好总结归档。
四、督导组
组长:马勇
成员:局办公室、市场管理室、组织人事室相关人员
职责:
(一)围绕政治站位、依法惩治、深挖细查、组织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二)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职责,认真完成任务,推动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三)对扫黑除恶工作中督查出来的问题,属一般性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指导纠正;属重点问题的要提交领导小组研究,严肃处理并坚决整改到位。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10日
文件文字版:
10号 关于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docx文件PDF版:
10号 关于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