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775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
发文机关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关键词 | 网格;文明城市;青啤;大道;点位;辖区;青啤大道;中队;管理责任制;行政区划 |
发文字号 | 滕综执发〔2020〕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实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的通知
滕综执发〔2020〕7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执法中队:
为进一步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度,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隙覆盖、精细化提升的创城格局,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管理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实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格划分
以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工作任务,参照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帮包责任制分工情况,按照行政区域和道路路网,将9个镇街划分为28个网格,每个网格为一个创城单元。
二、组织实施
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由市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专班指挥调度,采取“局领导班子成员+攻坚专班+执法中队+网格”的管理模式。在网格帮包领导的指挥调度下,各责任部位按照2020年度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工及具体点位测评标准,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对网格内创城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导、推进。积极配合镇街各网格创城专班,对应实行“一对一、一加一”共联共创,共同全面抓好各网格内的创城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排查摸清底数,绘好“一张图”。对照市局《2020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工》中的测评体系实地考察点位,各网格责任人对本网格内的测评点位(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街、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和旅行社、餐馆、网吧、娱乐场所、公共卫生间、建筑工地、车站、停车场等),依托镇街测评点位分类分布统计表,核对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点位,做到无缝隙、全覆盖、底子清、无遗漏,实行挂图作战。根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帮包责任制分工》我局负责帮包荆河街道(第10网格),荆河执法中队要积极会同街道网格专班对本网格内的测评点位进行摸底统计。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市政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园林管理服务中心网格化责任分工自行划定,并上报局创城工作专班。
(二)掌握点位标准,掌握“一套表”。根据网格内测评点位统计情况,对照市局《2020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工》,全员做到熟知应会,确保“一类点位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
(三)开展专项整治,打好“一场仗”。根据各网格测评点位底数和测评标准,结合市局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十项”提升行动,各网格责任人会同镇街各网格创城专班,开展创城“大会战”“攻坚战”。对各测评点位对照标准,逐一查找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靠上督促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发现问题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并常态化保持。
四、严格落实责任
(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帮包领导要发挥好牵头表率作用,常态化到帮包网格开展工作,调查研究了解创城工作开展情况,帮助研究梳理思路,协调解决创城工作中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网格责任人要协调好镇街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关系,发挥属地管理的优势和作用,善于借势借力,与专业执法相结合,形成“专属结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切实解决市容环境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建立台账,编号管理。对责任网格中存在的问题,每个网格都要实行编号管理,记入责任台账,跟踪督办,限期解决。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属于其他部门和镇街职责范围内的需要协调配合的或责任归属不明确的,由局督察大队对此类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报送市局创城工作专班,视情况妥善处理。
(三)加强督导,强力推进。市局创城工作专班要会同局纪检监察室、局督察大队,加大督导调度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帮包领导、网格责任人创城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检查、调度、督导,定期形成督查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不力、消极应付、进展缓慢的部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附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分工一览表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分工一览表
区域名称 |
网格 |
责 任 区 域 |
善南街道 (直属中队辖区除外) |
1 |
东至龙泉路-345省道、南至善南路、西至益康大道、北至青啤大道(按行政区划) |
2 |
东至益康大道、南至善南路、西至京沪铁路、北至青啤大道(按行政区划) | |
龙泉街道 (直属中队辖区除外) |
3 |
东至荆河、南至荆河、西至善国路、北至解放路 |
4 |
东至京台高速、南至学院路、西至塔寺路、北至北辛路-241省道(含通盛花园、苹果花园、状元府小区) | |
5 |
东至京台高速、南至解放路、西至塔寺路、北至学院路 | |
6 |
东至京台高速、南至荆河路、西至河滨路、北至解放路 | |
7 |
东至文昌路、南至青啤大道(按行政区划)、西至善国路、北至河滨路-荆河路 | |
龙泉街道 (直属中队辖区除外) |
8 |
东至京台高速、南至345省道、西至龙泉路、北至荆河路 |
9 |
东至龙泉路、南至青啤大道(按行政区划)、西至文昌路、北至荆河路 | |
荆河街道 (直属中队辖区除外) |
10 |
东至善国路、南至青啤大道(按行政区划)、西至京沪铁路、北至荆河路 |
11 |
东至善国路、南至荆河路、西至京沪铁路、北至杏坛路 | |
12 |
东至京沪铁路、南至北辛路、西至奚仲路、北至红荷大道 | |
13 |
东至京沪铁路、南至解放路、西至奚仲路、北至北辛路 | |
14 |
东至京沪铁路、南至荆河路、西至奚仲路、北至解放路 | |
15 |
东至京沪铁路、南至荆河北岸、西至奚仲路、北至荆河路 | |
16 |
东至京沪铁路、南至青啤大道、西至奚仲路、北至荆河(包括青啤大道南侧荆河街道所辖滕都帝景小区、荆河派出所等区域) | |
北辛街道 (直属中队辖区除外) |
17 |
东至新兴路、南至杏坛路、西至京沪铁路、北至学院路 |
18 |
东至新兴路、南至学院路、西至京沪铁路、北至北辛路 | |
19 |
东至善国路、南至北辛路、西至京沪铁路、北至红荷路向北延伸2公里 | |
20 |
东至京台高速、南至北辛路、西至善国路、北至红荷路向北延伸2公里(不含通盛花园、苹果花园、状元府小区) | |
21 |
东至塔寺路、南至解放路、西至善国路、北至学院路 | |
22 |
东至塔寺路、南至学院路、西至新兴路、北至北辛路 | |
23 |
东至善国路、南至杏坛路、西至新兴路、北至学院路 | |
东沙河镇 |
24 |
东沙河镇辖区 |
南沙河镇 |
25 |
南沙河镇辖区 |
洪绪镇 |
26 |
洪绪镇辖区 |
龙阳镇 |
27 |
龙阳镇辖区 |
姜屯镇 |
28 |
姜屯镇辖区 |
直属中队 北区 |
善国路(北至红荷路,南至解放路,不含红荷路、解放路) | |
通盛路(东至科圣路,西至大同路,不含科圣路、大同路) | ||
塔寺路(北至红荷路,南至解放路,不含红荷路、解放路) | ||
解放路(东至龙泉路,西至新兴路,不含龙泉路、新兴路) | ||
北辛路(东至龙泉路,西至平行路,不含龙泉路、平行路) 大同路(北至红荷路,南至北辛路,不含红荷路、北辛路) | ||
新兴路(北至通盛路,南至解放路,不包含通盛路、解放路) | ||
直属中队 北区 |
学院路(东至龙泉路,西至平行路,不包含龙泉路、平行路) | |
平行路(北至红荷路,南至解放路,不包含红荷路、解放路) | ||
政务中心广场 | ||
市民公园 | ||
大同路(北至北辛路,南至解放路,不含北辛路、解放路) | ||
直属中队 南区 |
善国路(北至解放路,南至青啤大道,不含解放路、青啤大道) | |
杏坛路(东至善国路,西至大同路,不包含善国路、大同路) | ||
塔寺路(北至解放路,南至河滨北路,不含解放路、河滨北路) | ||
府前路(东至龙泉路,西至大同路,不含龙泉路、大同路) 平行路(北至解放路,南至青啤大道,不含解放路、青啤大道) | ||
直属中队 南区 |
荆河路(东至善国路,西至平行路,不含善国路、平行路) | |
荆河路(东至龙泉路,西至善国路,不含龙泉路、善国路) | ||
兼爱路(北至解放路,南至杏坛路,不含解放路、杏坛路) 新兴路(北至解放路,南至杏坛路,不含解放路、杏坛路) | ||
大同路(北至解放路,南至青啤大道,不含解放路、青啤大道)、火车站广场 | ||
荆河沿岸 |
城区荆河两岸(东起愚公桥,西至金城小区西墙)、龙泉广场 |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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