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771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9-04-16 | 发布日期 | 2019-04-16 |
发文机关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关键词 | 法律法规;一月一法;执法人员;法治;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法治环境;法律;法律知识;活动任务 |
发文字号 | 滕综执发〔2019〕24号 | 有效性 | 失效 |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开展2019年“一月一法”学习活动的通知
滕综执发〔2019〕24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执法中队:
为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治理念,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水平,促进学法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在全局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一月一法”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法治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习对象
局全体执法人员。
三、学习内容
1.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
2.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学习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四、活动安排
1.“一月一法”活动由局法制科、执法管理科统一牵头,相关执法室配合,制定学习计划,组织考试竞赛等活动。
2.各部位的学习活动自行组织,每月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作为当月学法责任人,各部位法制员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落实学法计划。
五、学习形式
采用集中学习为主,以个人自学为辅。采取法治讲座、
会前学法、观看视频、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从实际效果出发,不断探索学习新途径和新载体。
六、时间安排
每月学习一部法律法规,每季度集中考试一次,半年开展一次办案技能竞赛。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位要充分认识法律学习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等结合起来,特别要注重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和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学法时间、内容、人员、效果落实。在“一月一法”学习后,进行季度测试,把考试结果与学习情况挂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丰富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氛围。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式,综合运用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喜闻乐见的学习活动;通过法治书画展、
征文、法治文艺演出、微信群等载体开展活动。
(三)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典型。及时总结“一月一法”学习中的好经验、好典型,积极引导和推动“一月一法”学习深入开展。不断增强广大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事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2019年度“一月一法”学习活动任务分解表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4月16日
附件 :
2019年一月一法学习活动任务分解表
月份 |
学习内容 |
备注 |
一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第一季度:主要学习执法程序方面法律法规 |
二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
三月 |
《山东省行政程序办法》 | |
四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二季度:主要学习国土资源方面法律法规 |
五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
六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 | |
七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第三季度:主要学习城乡规划、住建、人防、地震减灾方面法律法规 |
八月 |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 |
九月 |
住建、人防、地震减灾方面法律法规 | |
十月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第四季度:主要学习文化市场、旅游、民政、商务、粮食流通等方面法律法规 |
十一月 |
《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
十二月 |
文化市场、旅游、民政、商务、粮食流通方面法律法规 |
文件文字版: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2019年“一月一法”学习活动的一月一法方案(滕综执发〔2019〕24号-).doc文件PDF版: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2019年“一月一法”学习活动的一月一法方案(滕综执发〔2019〕2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