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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7706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7-02-05 发布日期 2017-02-05
发文机关 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键词 城区;市政设施;户外广告;干部;废弃物;制度;门前三包;路灯;土地;秩序
发文字号 滕综执发〔2017〕1号 有效性 失效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2017年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滕综执发〔2017〕1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执法中队:

《2017年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2月5日


2017年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十八届人大会议提出任务目标的第一年,也是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的部署要求,以“对法律负责、为发展服务、让群众满意”为宗旨,突出推进人本城管,大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全面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工作规范化、网格化、法治化、信息化、常态化水平,让城市更整洁、更有序、更优美、更文明,让群众生活更加舒适便利,谱写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事业发展新篇章。

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改革

1、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相关改革工作,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提高执法装备保障水平,统一服装、标识,完善保障机制;厘清各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能,调整和充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人员,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2、加强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起草《加强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开展各执法中队达标创建,进一步充实完善各执法中队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人员,配足执法装备、执法车辆,规范办公场所秩序,保障好执法经费,确保年底前所有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

3、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认真落实《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政府令2号),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研究解决管理与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与国土、规划、住建、文广新、商务、旅服等职能部门和各镇街、经济开发区以及司法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业务协助、执法信息通报、案件移交等制度,实现监管与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

4、强化执法办案监督。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广运行网上办案管理系统,将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资料、审批文书、文书接收等办案流程全部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网上监督、案件资料的统计分析、综合查询等功能。建立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认真执行行政诉讼案负责人出庭制度,每半年举行一次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纠错问责机制,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常用案件证据取证指引》和《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标准》,推行案例指导,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二、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突出城乡规划领域执法。深入开展全市城市违法建设三年治理行动,落实镇街对违法建设管控的主体责任,重点整治8大类违法建设行为,年内完成60%以上治理任务。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规划、国土部门的联动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纠正重处罚、轻管理甚至以罚代管行为。坚持建设工程规划批前严控和批后监管相结合,全过程参与工程定点放线(预定位)、验线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全程动态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抢建和私搭乱建行为,确保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6、突出国土资源领域执法。建立土地管控情况月报告制度和重大涉土违法案件专项报告制度,依法履行巡查、制止、报告、查处等职责,严厉查处各类破坏国土资源行为,重点查处占用基本农田案件,以土地流转、设施农业建设名义违法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的案件,依法制止各类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违法行为。积极参与对卫星遥感监测图斑的核对,落实耕地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督导镇街对土地卫片的整改,依法立案查处土地卫片案件,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7、突出交通秩序领域执法。建立完善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查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工作机制,推进各执法中队与交警中队“1+1”常态化执法管理模式,重点加强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的管理,依法查处利用各类车辆占道的违法行为。联合公安交警、工商、物价等部门加大对擅自非法占用公共空间实施停车收费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集中解决乱收费、停车难等热点问题。

8、突出文化领域执法。重点整治文化娱乐场所未取得文化经营许可证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接纳未成年人以及擅自扩大核定经营范围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出版物、违禁出版物及盗版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学习辅导读物等出版物,维护文化市场文明经营秩序;开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宾馆、饭店等经营单位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切实做好执法检查记录,按照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使用要求,及时填报相关信息,落实网上办案。

9、突出旅游市场领域执法。对全市范围内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务网点进行全面排查,对游客和市民反映强烈的违规企业和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诱导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强迫增加自费项目以及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证导游等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10、突出商务领域执法。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零售业促销和再生资源回收、家庭服务业、家电维修服务业、洗染业、美容美发餐饮业等商务市场领域,进行执法检查、摸底,建立调查摸底台账。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整治,实现商务执法的网格化、精细化,规范商务流通市场经营秩序。

11、突出粮食流通领域执法。针对夏、秋季节粮食流通重要时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和打击粮食收购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粮食收购企业无证收购、拖欠售粮款、打白条,以及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运输设施或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等违法行为,规范粮食收购者经营行为,优化粮食流通秩序,着力构建“公平、开放、安全、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

12、突出物业管理领域执法。重点查处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行为;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以及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的行为;严厉查处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以及违章搭建、侵占损坏楼道绿地、占用消防通道、破坏公共设施等违法行为;建立与街道社区的联动机制,及时受理违法行为信息,反馈办理结果,保护居民生活环境。

13、加强其它领域执法。按照职责规定,加大巡查管理和随机抽查力度,切实履行民政管理、人防管理、地震管理、建筑业管理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及燃气供热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征收等其它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确保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执罚到位。

三、提升城市容貌秩序管理水平        

14、坚持市容管理疏堵结合。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确保市容秩序规范有序;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强化源头治理,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和服务场所,实现便民、利民与市场繁荣的有机统一。

15、加强公共场所的秩序管理。采取点上固守、错峰执勤、联动执法等形式,以及“定人、定岗、定责”等措施,加强对龙泉广场、火车站广场、杏坛广场、市民广场、政务中心广场、荆河公园、上善公园、弘道公园等各类游园以及其它新建公共场所秩序管理,使城市客厅更美、更靓,更加便民。

16、规范停车秩序管理。与公安、住建等部门联合,最大限度施划城市公共停车位和道路临时停车区域,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挤出更多的停车泊位,实现车辆的规范有序停放。在目前中心城区推行停车服务收费的基础上,将停车收费区域延伸到其它热点区域,通过合理的价格调节手段,建立起完备的机动车停车收费、错时收费和累进制收费管理制度,促进停车的有序、规范。

17、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严格按照《滕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要求,抓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发挥各镇街“门前三包”属地责任,及时督促沿街企事业单位承担“包容貌秩序、包环境卫生、包绿化亮化”的责任,督促大型沿街单位配备专职管理员或者委托相关机构采取代包、联包、委包等措施;对违反“门前三包”行为的,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情节严重的,报请市文明委取消其年度文明单位等评先树优资格。

18、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对新建楼体,及时督导开发建设单位对户外广告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制作门店招牌架体,为商户设置门头广告提供便利。城区严格控制大型高立柱广告(墙体广告、楼顶广告)的审批,城市中心区要严禁设置,对以往审批的及时催缴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对影响市容市貌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进行拆除。定期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活动,全面加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户外广告的综合整治和管理。建立健全沿街门店招牌设置和大型户外广告档案,做到一店一档,电子化管理。

19、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实施餐饮业油烟污染升级改造工程,督导各餐饮经营业主改造不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强制使用无烟烧烤设备,督导经营业主入室经营,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对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的行为,对油烟未处理或未达标排放以及噪音油烟扰民的行为,依法严查。

四、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措施

20、加快数字城管系统建设。依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要求,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和地理信息技术,共享相关部门视频资源和数字资源,全面开展城市部件普查,建成9大基本子系统和16个拓展系统,并及时开展坐席员、信息采集员培训;明确相关责任单位职责,构建起沟通快捷、权责统一、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监督到位的城市管理新机制。今年6月底前,完成系统建设,年底前通过省住建厅验收。

21、完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认真执行省住建厅发布的《山东省城市管理导则(试行)》,从城市容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等方面入手,科学制定具体的精细化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修订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岗位绩效考核,量化到科、室、站、所、执法中队、分队以及相关人员,奖优罚劣,努力实现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

22、落实城市管理三年提质行动各项措施。围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净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牵头推进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筑工地及建筑垃圾、住宅小区、食品卫生等10个方面23项整治内容,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持续改善城市环境。

23、完善市政园林环卫设施交接管养新机制。报请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建成区内市政园林环卫设施管理养护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其它部门、镇街的管养范围;对今后新建改造完成的各类市政园林环卫设施,明确交接条件、标准、程序、档案移交以及管养经费保障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24、积极探索道路综合管理模式。以城市道路为载体,试行环卫、市政、绿化“三位一体”综合养护管理模式,将道路保洁、市政设施养护、绿化养护等工作统筹推进,推进联合作业,彻底解决重复作业、相互影响、效率低下弊端,全面提升城市管护水平。

五、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工作

25、全面提升城区保洁质量和水平。继续对城区主次干道、高铁东站、荆河长廊区域及新增区域实施市场化保洁,确保城区道路保洁提质量、上水平。做好城乡生活垃圾日产1000余吨的清运工作,确保清运及时率达到98%以上。加强城区公厕的保洁和管养工作,全面提高市民如厕满意率。加强对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督导考核,不断提高环境卫生整体质量。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按要求完成年度征收任务。

26、推进主次干道机械化深度保洁。巩固提升“洒水、机扫、机洗、人工保洁、上门收集”五位一体道路保洁模式,科学编制保洁清单,扩大机械化作业覆盖范围,增加洒水频次,加强对路沿石边缘尘土的洗扫,确保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保洁实现100%全覆盖。

27、启动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城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运单位以及厨余垃圾处置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废弃物管理网络,确保完成枣庄市分配我市的餐厨废弃物收集任务。加大我市餐厨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完成规定的征收任务。

28、推行试点垃圾分类工作。学习借鉴浙江省金华市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结合我市垃圾分类实际,探索试验和试行模式,并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建立垃圾分类工作体系,投放相应设施,改造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系统,建设垃圾分类处理终端,促进垃圾减量最大化、处理资源化。

29、强化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格执行《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管理“十个必须”》和《滕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细则》相关要求,落实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六个100%”措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运输车辆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强制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并纳入数字管理系统,对建筑渣土运输实行全过程监管,实现渣土运输管理的规范化。

30、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一步规范村级收费,督促市、镇两级按照5:5比例拨付市场化运作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坚持日巡查、月考核、季通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各镇街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排名通报,兑现奖惩,进一步调动各镇街、村居参与环境卫生管理的工作积极性。

31、抓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对京沪铁路、京沪高铁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环境卫生、违法建设管控、建筑环境整治、山体环境整治、环保整治、造林绿化等6个方面14项内容进行综合整治,基本消除铁路沿线脏乱差现象, 全面提升沿线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水平,确保8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顺利通过省和枣庄市考核验收。

六、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

32、强化市政设施日常巡查监管。加强对460余公里管网、9座泵站、2.6万盏路灯以及30余座桥梁、3万个检查井、雨水篦等市政设施的巡查监管,建立24小时巡查制度,完善问题发现、跟踪、处理、反馈和投诉举报机制,确保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严格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管理,切实减少重复挖掘现象;建立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地下管线三维信息档案,稳步推进市政设施养护精细化、精准化。

33、加强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完善市政设施管护计划,建立健全管护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做好设施日常养护维修。强化桥梁管理,健全信息档案资料,经常性开展城区桥梁安全检测,确保桥梁安全。加强路灯设施管理,保证城市主干道灯明率达到98%以上,次干道96%以上;积极探索城市照明新能源节能技术创新和智慧路灯建设,实现路灯管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全面提高路灯管理的档次和水平。

34、提升城区景观亮化水平。督导各亮化责任单位按照规划的要求与建(构)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抓好主要道路和桥梁的亮化美化,推进实施河渠水系亮化、公共场所亮化、楼宇亮化和户外广告亮化,打造一批多层次、高水平的精品亮点工程。督导各亮化责任单位加强对楼体轮廓灯、门市霓虹灯、景观灯的维护管理,对残缺破损的亮化设施及时督促进行修复,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35、提高城市安全防汛能力。加强城市排水管网管理和养护维修工作,完善道路、桥梁积水、积雪警示系统建设,实现实时监控;充分发挥城市防汛分部办公室作用,组织、协调、督促、考核城市防汛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全面做好防汛工作,落实防汛物料和应急抢险队伍,加强防汛重点部位的值守,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七、全面提升园林绿化水平

36、抓好生态园林城市创建起步工作。牵头制定全市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技术指标和责任单位创建分工,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通过项目带动,全面实施城区扩绿增绿工程,努力实现园林绿化量的增加、质的提升,确保园林绿化主要指标尽快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

37、启动园林绿化三年提质行动。对城区现有园林绿地进行高标准精细养护,对即将接管的公园和道路绿地按照《山东省城市绿化管养三级标准》进行养护,提高园林绿化管养水平。全面完成城区行道树补植补种,有条件的地方栽植双排或多排行道树,进一步提高道路绿化普及率,打造林荫式道路。

38、深入推进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经济实用”的原则,对城区公共部位、道路两侧、沿河、城乡结合部、闲置土地及城市近郊等部位的裸露土地进行绿化,年内完成北辛东路、龙泉南路、城区裸露树穴池等位置约3万平方米进行绿化治理,基本实现城区绿化全覆盖。

39、积极开展绿化美化活动。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绿化美化主体责任,推行楼宇绿化、墙体绿化、庭院绿化。实施城区增花增绿工程,打造“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城市绿化效果。积极开展省级、市级“园林绿化示范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年内新增一批省级、市级“园林绿化示范单位(小区)”。

40、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加强绿化规划的审批和管理,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认真审核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配套绿化方案,保证绿化的质量和效果;对城市树龄20年以上树木,实行登记或挂牌保护制度,加大对占绿、毁绿、伐移树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城市绿化成果。用好绿化一票否决制,确保绿化配套用地。

八、抓好重点工程建设

41、牵头抓好焚烧发电配套项目建设。完善光大环保能源(滕州)发电项目后续工程,确保焚烧发电生产安全、运转正常;加快飞灰填埋场、炉渣综合利用等配套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快投入运营。加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后续运营的管理,积极处理好与泰达垃圾处理场的合作关系,实现平稳交接。

42、加快城市新空间一期项目建设。按照PPP项目规范化的运作模式和要求,积极完善项目后续手续,尽快实施工程建设,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建设城市新地标;积极申报国家示范项目,争取奖补资金;认真履行项目实施机构职责,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正常运营。

43、加快环卫车队场地置换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启动环卫车队场地的置换工作,力争年底前置换建设一处能满足环卫生产车辆停放、维修等基本需求的办公场所,有效改善环卫基层办公环境,促进环卫事业长远发展。加强环卫工人歇脚点建设,不断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

44、抓好重点绿化工程建设。抓好上善公园、两河治理绿化工程建设,对善国南路、龙泉路等绿化进行提档升级;对城区露天停车场进行绿化治理,建设林荫式停车场;对荆河公园、龙泉植物园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满足市民休闲需求。

45、抓好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在城区新建公厕9座(含联建中转站2座),进一步改善城区公厕分布不均的现状。加强城区道路机械化深度保洁,年内新购置高压洒水车1辆,大型洗扫车13辆,无尘扫路车4辆,人行道清扫车15辆,高温高压冲洗车3辆,上门收集车12辆,电动保洁三轮车100辆,推进实施城区道路机械化深度保洁模式。为城乡垃圾中转站增配大型勾臂转运车8辆、配套压缩箱体8套,进一步解决城乡生活垃圾运力问题。

46、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将小清河下游韩桥段2.7公里作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重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和整治方案,开展河道清挖、污水管网改造、水体治理,改造两岸景观,形成“一河清水、两岸绿色”的景观长廊。

九、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

47、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章党规等内容,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敢担当、勇作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人民满意”的干部职工队伍。

48、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建主体责任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基层党建,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展特色创建活动,打造综合行政执法党建服务品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和“四德”建设工作,保持好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加强新时期计生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精心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技能比武、研究创新等工作,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凝聚事业发展正能量。

4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扣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目标导向,宽容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的失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最大限度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凭德才、凭业绩、凭公论使用干部,配齐配强基层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理论修养、大局意识、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解决工作生活后顾之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形成人心思进、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50、不断提升法制建设水平。坚持案审会集体议案制度,实行行政处罚内部公开监督机制,把好执法质量关,避免执法错误,保障执法安全。针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执法队伍和执法岗位,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加强法律法规、法制业务知识及行业技能培训,争取每个执法队员做到“六会”:会管理、会记录、会谈话、会填写执法文书、会协调关系、会处理执法中发生的突发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5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监督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用好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措施,对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深入开展《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加强纪律、作风、效能督查,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对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良好作风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

52、加强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针对季节和岗位特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对信访和群众来访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理、办结销号,做到有访必复,有件必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53、强化信息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协作,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媒介以及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简报等平台,大力宣传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广泛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传播正能量。推进政务公开,聘请市民监督员,设立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群众评议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关心、支持、参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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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17年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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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17年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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