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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5158 主题分类 工商
成文日期 2022-03-15 发布日期 2022-03-15
发文机关 市场监管局 关键词 知识产权;市场主体;清单;不正当竞争;检测中心;管理
发文字号 滕市监〔2022〕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滕市监〔2022〕8号


局属各单位: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枣庄、滕州两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市场主体感受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以打造“流程最优、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企业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打造更公平更公正更便捷的营商环境新高地。

二、工作机制

围绕全面打造全国先进水平营商环境目标,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成立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

组  长:朱秋原   局长

副组长:厉  强   副局长

廉士柱   副局长

马全运   副局长

战  勇   副局长

颜道立   副局长

孙  杰   副局长

史德庆   市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孙彦飞   党组成员、四级主办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信用监管科,王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下设推进协调组、市场监管组、知识产权组、服务保障组4个工作组。

(一)推进协调组

组  长:孙  杰   副局长

成  员:王  磊   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联络员)

马运生   注册登记指导管理科科长

韩松伯   法规科科长

杜  鹏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

张洪波   个体经济发展促进科科长

王素娟   质量发展科科长

韩文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李  峰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科长

王兆伟   计量科科长

周  林   网络交易监管科科长

杨冠山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承柱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时荣辉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张挺朋   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屈庆玲   药品和化妆品监管科科长

王西帅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科长

孔  磊   知识产权保护科科长

工作职责:组织做好我局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我局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方针政策及省、市具体工作要求;协调、督导各科室做好材料提交工作;组织做好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组织做好市委、市政府、省局安排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市场监管组

组  长:孙  杰   副局长

成  员:王  磊   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

马运生   注册登记指导管理科科长

孔德新   信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联络员)

孙忠民注册登记指导管理科副科长

任冬冬注册登记指导管理科副科长

各市场监管所所长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相关的方针政策;负责推进市场监管改革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市场监管指标的材料准备、现场填报等工作;协调、督导市局各科室做好市场监管指标的材料准备、现场填报等工作。

(三)知识产权组

组  长:战  勇   副局长

成  员:王西帅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科长

孔  磊   知识产权保护科科长

韩松伯   法规科科长

张  波   执法大队价格知识产权中队中队长

各市场监管所所长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相关的方针政策;负责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改革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指标的材料准备、现场填报等工作;协调、督导市局各科室做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指标的材料准备、现场填报等工作。

(四)服务保障组

组  长:厉  强   副局长

成  员:刘  强   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胡子平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郭  力   监察室主任

杨广平   宣传科科长

朱健宾   调研室主任

张宝利   法规科副科长

工作职责:负责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网络保障工作;负责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各类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我局破坏营商环境、不按照要求服务企业等情况的查处;负责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报道工作,每月按照市营商环境专班要求上报信息;负责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材料的起草、把关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市场主体培育。

1.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支持企业提质创牌,紧紧围绕“好品山东”品牌建设,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以上品牌,组织拥有自主品牌的企业申报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及示范企业,组织拥有行业领先的产品和服务项目的企业申报山东优质品牌、山东知名品牌,争取更多产品和服务纳入“好品山东”品牌体系。严格按照质量奖申报要求,持续开展质量奖培育工作,深入挖掘优势企业,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

2.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作用;加快打造知识产权强县,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为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项目,引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3.强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重视程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依托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公开知识产权信息。(牵头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

4.以高标准引领市场主体发展。全面推进标准化试点综合改革工作,确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省级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验收;积极跟进三个“山东标准”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引导标准化意识强、标准化基础好、技术实力领先的单位申报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积极鼓励各企业、科研机构和团体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依托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抢占行业话语权。(牵头单位:标准化科)

(二)强化市场监管。

1.对市场主体积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认真执行省及两级市的免罚清单的规定,为新业态发展创造宽松的创新环境。凡列入清单的事项,符合免于处罚情形的,一律免于处罚。执行清单事项的程序参照省局(鲁市监发【2020】4)号文的规定执行。对清单中所列事项,拟适用《清单》规定的,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签署书面承诺书。当事人在承诺期限改正的,由执法人员填写不予处罚审批表,报局分管负责人批准,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立案,不再实施处罚;对已经立案的案件,发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于《清单》所列情形,拟适用《清单》规定处理的,应依法按行政处罚程序做出不予处罚决定。(牵头单位:法规科)

2.支持市场主体维护良好信用。根据《滕州市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抽查检查结果归集到相应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公开公示。协同推进我市“互联网+监管”建设工作。围绕实现全市“互联网+监管”覆盖率100%、及时率100%目标,按照省、市两级“互联网+监管”标准规范,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我局智慧监管平台与省局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对接,实行一次录入,双向推送,实现各类监管数据集中管理,满足日常监管、行政执法和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功能,提高智慧市场监管服务水平,打造监管信息化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信用监管科)

3.建设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安全普法宣传、示范创建及维权。持续开展“五进”活动,普及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水平;认真做好消费纠纷调节,积极指导做好“维权反欺诈”工作;继续全方位、全覆盖、全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在枣庄”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点建设,持续推进七日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活动;指导做好消协组织换届和恢复设立工作,优化12315投诉平台和市长信箱等消费维权渠道建设,依法妥善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消保科、12315投诉举报中心)

4.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履行好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建立完善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大价格执法监管。重点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商品和粮油、蔬菜、肉类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监管;加强社会热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的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开展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单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执行情况和涉企、涉农等收费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牵头单位: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5.促进网络经营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网络监管力度。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加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管办法》普法宣传,落实电商平台责任,督促网络电商企业和网络交易经营户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强化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亮照、亮证、亮标监测监管,积极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网络消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网络交易监管科)

(三)强化服务支撑。

1.加强服务平台能力建设。以一个国检中心和四个省中心为依托,筑巢育凤,创建更多产学研检验检测服务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质量检测、产品研发、标准制修订等技术服务,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机床质检中心要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国家机床中心再提升工程,大幅提高中心仪器设备水平,提升参与航空航天、军工、高校等相关领域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优化知识产权“一站式” 服务。建立“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开展专利 、商标等侵权举报投诉受理和纠纷解决“一站式”服务;推动知识产权金融赋能 ,为企业提供便捷质押融资服务。(牵头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3.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服务。积极开展食品、农产品、童车童床、机械机床、玻璃、工业品、室内空气质量委托检验,新产品验收检验,为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和优化提升提供技术支持。依托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滕州市机床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和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为企业提供大型检测仪器设备免费使用、科研研发免费检测服务,帮助企业申请检测资金减免。(牵头单位: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4.开展质量技术服务。对接企业实际需求,为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咨询、原材料验收、标准制修订、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改进、产品质量提升、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进企业品牌化发展。(牵头单位: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5.开展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为企业提供强检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服务和授权资质范围内计量器具委托检定、校准、维修服务。(牵头单位: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要求,切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各司其职,强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和指标提升工作落实落细并取得实效。

(二)强化能力提升。积极组织系统干部参加省、市局和市政府组织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主动对标先进地区,学习取经,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精准宣传。同时发现、培育、宣传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事例和个人,大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讲好金牌“店小二”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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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市监〔2022〕8号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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