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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517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4-18 发布日期 2022-04-18
发文机关 统计局 关键词 周报告;科室;目标任务;报告时间;工作进度;工作实效;过程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相关责任
发文字号 滕统字〔2022〕8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统计局关于建立工作“周报告”制度的通知
滕统字〔2022〕8号


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树牢“快就是大局,干就是担当”理念,纵深推进“五比五看”活动开展,切实加强各项工作的统筹谋划、督导调度和贯彻执行,引导全体统计干部锚定目标任务,创新细化举措,全力推动统计工作实现更大突破,现就建立工作“周报告”制度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本科室(中心)一周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周工作计划。工作事项应条目式列出,开展情况要有具体工作举措、工作进度和取得成效;工作计划要说明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

二、报告时间及方式

科室(中心)每名同志均要填报《工作“周报告”统计表》,以科室(中心)为单位梳理汇总,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报局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建立工作“周报告”制度是加强统计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位分管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谋划,盯紧靠上、督促落实;各科室(中心)要精心谋划,认真梳理,按时保质地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2、强化工作实效。各科室(中心)要坚持目标导向、过程导向、结果导向,以工作“周报告”为台账,拉出进度、查找短板、总结成效,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措施有力,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达效。

3、强化结果运用。局办公室于每周五汇总各科室(中心)“周报告”情况,并予以通报。“周报告”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评先树优、职级晋升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展慢、落实不力的,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党内问责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滕州市统计局

2022年4月18日

文件文字版:

滕统字〔2022〕8号 关于建立工作“周报告”制度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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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统字〔2022〕8号 关于建立工作“周报告”制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