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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5170 主题分类 司法
成文日期 2022-02-14 发布日期 2022-02-14
发文机关 司法局 关键词 责任单位;法治;公共法律;法治政府;司法;政治处;法治思想;宣传科;公职律师;全市司法
发文字号 滕司发〔2022〕1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
工作要点》的通知

滕司发〔2022〕1号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枣庄市律师协会滕州分会、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滕州市司法局
2022年2月14日


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和“六大提升工程”,对表法治建设先进地区典型经验成绩,全面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进一步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有效的法治服务保障。

一、加强党的建设,打造过硬政治机关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类培训班必学内容,持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省委、两级市委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重点任务,确保政令畅通、落地落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政治处、组织宣传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司法所和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全面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坚持“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巩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成果。健全机关党建制度机制,推动支部工作制度化、组织生活规范化。突出党建“品牌化”建设,构建“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的基层党建新格局,落实党建督查责任制,专项督查与纪实考核相结合,推动管理监督常态化。深化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群团组织,支持群团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打造群团活动阵地。(责任单位:政治处、组织宣传科、机关党委,局属各党组织)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走深走实。强化理论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践行为民宗旨,促进成果转化。提升宣传水平,利用各类媒体加大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的力度,弘扬法治精神,讲好司法故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专题教育培训,提高宣传思想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责任单位:政治处、组织宣传科、机关党委)

4.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深刻汲取党史中正反两方面经验,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严守纪律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筑牢思想防线、不越纪律红线、守住道德底线,坚决同一切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认真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自觉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队伍。(责任单位:政治处、组织宣传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司法所和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加强业务建设,履行法治部门职责

(一)加强依法治市统筹协调

5.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推进机制。规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职能优化等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与统筹协调作用,不断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向纵深发展。(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调研科、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督察科)

6.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座谈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重点课程,纳入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研究起草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的方案措施。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调研科、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督察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7.推进依法治市重点任务落实。贯彻实施《滕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滕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全面推开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做好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评议工作。(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调研科、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督察科)

8.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入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围绕示范创建目标,聚焦法治实践,统筹推进法治滕州建设。充分运用述职述法、法治调研、法治督察、年终考核等措施,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动态跟踪和过程评价。(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调研科、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督察科)

9.持续优化法治环境。推进“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清单制度,执行落实《滕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最大限度向市场放权、为企业松绑。完善“N+3”工业园区调解室建设,组织司法所到辖区规模以上企业开展“驻企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加强源头预防。深化“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向企业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治体检、风险化解活动。(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行政执法监督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二)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0.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监督指导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履行好相关程序。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评估和实施后评估,推动评估与合法性审核以及清理、备案审查工作相结合。研究出台市政府合作协议审查办法,建立健全政府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查机制。(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规科)

11.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及文书质量,贯彻执行行政复议通报制度。发挥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优势,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成果,着力提升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责任单位:复议和应诉科)

12.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积极稳妥赋权镇街实施行政执法事项,依法下放行政处罚权。制定滕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指引,动态调整《滕州市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加大对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工作。推进执法数据月报,按月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数据,按季度对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情况进行通报。(责任单位:行政执法监督科)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13.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意见,推动在法治化轨道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全面排查化解因疫情防控产生的矛盾纠纷,配合驻地监狱做好刑释人员疫情防控和临时安置,发挥法律服务团队作用为民营企业应对疫情提供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司法所和局属各单位)

14.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市级人民调解组织设置运转,全面推进镇街非诉中心和“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健全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推广非诉平台应用,进一步总结提升“统一战线+人民调解”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模式。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市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

15.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调整完善市司法局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信访办公室,建立局领导公开接访和信访信息报告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加大重点信访案件攻坚化解力度,严格落实稳控措施,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信访维稳、卡点防控和外地值勤等工作任务,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司法所和局属各单位)

16.大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展公益普法事业,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坚持法德共融、普治并举,深化“法律十进”普法宣传,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基层、行业、专项依法治理。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市普法服务中心)

(四)扎实推进刑事执行工作

17.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充实市及镇街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人员组成,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探索实行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突出重点时期风险隐患排查,继续开展好入矫教育、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滕州市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化培训,提高矫务通、协矫通、在矫通使用率,做好智慧矫正中心验收工作。加强与市中医医院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合作,巩固心理测试成果运用,提升心理矫治基地运行成效。(责任单位:社区矫正工作科)

(五)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8.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坚持一体发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完成21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责任单位:政治处、组织宣传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9.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做好法律援助,实行援助案件申请困难证明制和承诺制双轨并行,组建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团队,推行差异化考核机制,启用电子印章,努力实现全域网上受理、审批、指派。推进公证改革,全面落实公证“三项制度”,探索办理线上公证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拓展创新公证业务服务领域。监督指导市中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依法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监管,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均衡开展业务,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力争实现服务零投诉。有序推进第二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配合做好枣庄市人民监督员工作。(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公证处)

20.推进律师行业良性发展。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全面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监管,适时成立滕州市律师协会。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开展“五个一行动”。做好新一届法律专家库成员和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遴选工作。推动全市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镇街党委、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公职律师,完成市司法局公职律师的遴选、培训工作,确保公职律师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机关党委)

三、加强系统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2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干部上讲台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素养。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继续组织实施年轻干部到市委组织部顶岗锻炼活动,切实增强队伍的干事活力和创造力。做好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强化干事导向,落实奖惩兑现、结果兑现。(责任单位:政治处、组织宣传科)

22.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提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批叫得响、有亮点、有作为的品牌司法所。加大信息化建设人员、资金、设备的投入,强力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加强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保障各项业务有序开展。落实干部关心关爱相关政策,保证干部享有合理生活待遇。(责任单位:政治处、办公室、组织宣传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装备财务保障科、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23.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学习,开展驾驶员队伍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突出检查车辆、消防、用电、技防等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风险。学习保密知识,加强涉密载体管理,做好保密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司法所和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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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司发〔2022〕1号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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