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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5090 主题分类 卫生
成文日期 2021-10-11 发布日期 2021-10-11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局 关键词 中小学生;学生;健康体检机构;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质量;山东省;结核病;心电图;教育局
发文字号 滕卫〔2021〕26 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卫生健康局、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全市2021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滕卫〔2021〕26 号 


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

为做好2021年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提升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质量,根据《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和原枣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枣庄市教育局和枣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枣卫办字〔2018〕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定期监测学生健康状况,是《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的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是疾病预防和指导教学的基础性工作,是积极推进健康滕州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相关医疗机构和教育机构要从依法行政和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丰富体检项目,改进技术手段,确保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二、体检范围及项目

本年度体检对象为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大中专院校等学校在校学生参照执行。

(一)常规检查项目:病史询问、形态指标检查、内外科常规检查、耳鼻咽喉科检查、眼科检查、口腔科检查、生理功能指标检查等。

(二)结核病检查项目:结核病检查为中小学生入学体检必查项目,应按照国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开展结核病筛查工作,如有学生不能或不适应结核菌素试验,可通过检测结核抗体进行辅助检查。

(三)心电图检查:结合我市中小学生健康现状,在常规健康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寄宿制学校新生增加心电图检查。

三、收费依据和标准

(一)根据原枣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枣庄市教育局和枣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枣卫办字〔2018〕34号)精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必检项目经费标准统一调整为26元/人/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照原枣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枣庄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枣卫医〔2016〕11号文件中项目费用标准,确定滕州市2021年中小学生常规健康体检每生10元,寄宿制学校入学新生开展心电图检查每生每次4元,寄宿制初中入学新生开展结核菌素试验每生每次7元。其它学校学生结核抗体检测和其它增加的必要检查项目,由开展相关检测的机构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采取竞争性磋商或招标方式确定经费标准但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

(二)根据《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实施办法》规定,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学生健康体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体检机构依据平台提供的参检学生人数,结算体检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和体育局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完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联席会议制度。各学校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机构要设立联络员,及时沟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畅通学校、学生对体检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等情况的反馈渠道。对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检查考核、通报工作情况等形式及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认真加以改进,确保工作质量

(二)强化培训指导,提升工作质量水平。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业务人员培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机构的指导,对检查项目、工作流程、检查标准做好质量控制,确保体检工作质量。

(三)明确职责任务,提高学生健康体检率。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本校在校学生体检准备工作,配合体检机构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确保在校学生健康体检参检率和学生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四)统筹疫情防控,确保体检工作安全有序。各学校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机构要切实做好体检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适量控制现场人数,佩戴好口罩、间隔1米,认真落实人员登记、“三码查验”、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密接人员,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准参加体检。

(五)严格时间节点,及时录入并反馈信息。各体检机构应严格工作程序,强化人员培训,规范体检行为,确保体检质量。要在11月底前完成在校学生体检,于12月25日前,将体检数据录入山东省学生健康网信息平台(www.sdjktj.com),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体检结果反馈给学校。


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
2021年10月11日


文件文字版:

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docx

文件PDF版:

滕卫[2021]26号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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