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5019 | 主题分类 | 广播、电影、电视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
发文机关 | 文化和旅游局 | 关键词 | 卫星电视;耳朵;小耳朵;境外节目;宾馆酒店;传播秩序;境外电视节目;非法卫星电视;境外卫星电视 |
发文字号 | 滕文旅发〔2021〕2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卫星电视传播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滕文旅发〔2021〕24号
各镇(街)、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度全市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7日
2021年度全市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生产销售、安装使用行为,切实维护卫星电视节目特别是境外节目传播正常秩序,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舆论氛围,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7个月的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按照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阵地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和无“小耳朵”社区(村)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强化监管执法和案件查办,大力清查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坚决杜绝非法接收传输境外电视节目行为,建立健全境外卫星电视管理长效机制,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3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具体任务及进度安排如下:
(一)着力加强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传输管理。严厉打击宾馆酒店等单位无证擅自接收境外节目、超总局批准落地范围接收境外节目行为,严查广电网络擅自接收传输境外电视频道行为,确保境外节目接收安全规范。各镇街、有关单位要健全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对存在违规接收境外节目风险的高档宾馆酒店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多次违规的实行重点监管抽查。结合省广播电视局及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巡视整改任务安排,4月底前各镇(街)至少组织1次宾馆酒店检查行动,巩固前期专项治理成效,确保辖区内无违规接收境外节目行为;6月底前集中开展1次庆祝建党100周年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对卫星电视接收、有线电视传输、新型网络传播等各类方式渠道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消除境外电视节目管理领域风险隐患,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下半年,进入常态化监管阶段。
(二)大力清查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市文旅局将会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各镇(街)、有关单位要从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源头入手,重点排查辖区内电器商城、五金商铺、家电维修店、杂货店等场所和电子设备网店,大力查处非法接收设施销售“黑窝点”“私装点”,坚决堵住非法流通渠道。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群众的宣传引导,加大卫星电视管理普法力度,对普通群众用户私自安装、使用的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进行“劝拆助拆”,对集中连片出现的非法安装、使用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现象,要坚决予以拆除、收缴,并开展非法设施生产、销售源头倒查,深入整治流通渠道。
(三)扎实推进无“小耳朵”创建活动。坚持创建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动无“小耳朵”社区(村)创建工作深入持续有效开展。我市2021年无“小耳朵”社区(村)的创建数量目标为4个,各镇(街)要于4月20日前制定年度创建计划,5-8月份积极推进创建工作,9月底前每个镇(街)必须提供1个社区(村)创建名单并将创建名单反馈至文旅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将其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通过召开会议、联合行动等形式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增强工作合力。要运用好平安建设年度考核手段,结合好“扫黄打非”、文明创建等专项工作部署,充分借力借势,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实效。
(二)周密安排部署,细化行动措施。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2021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措施,特别是要围绕宾馆酒店接收境外节目管理这一重点,认真落实省广播电视局及市文旅局的部署安排,细化执法检查举措,扎实开展检查、抽查行动,确保整治效果。
(三)推动管理创新,努力打造亮点。各镇(街)要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研究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创新性、创造性工作措施,积极应用执法监管新手段、新技术,在境外节目管理、无“小耳朵”创建等方面努力打造一系列工作亮点,推动我市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四)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报送情况。各镇(街)要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季度工作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季度汇总表,11月8日前上报年度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年度汇总表及无“小耳朵”创建名单、宾馆酒店红黑名单。
联系电话:5888092 电子邮箱:tzwlj@zz.shandong.cn
附件:1、卫星电视专项整治行动季度、年度汇总表
2、无“小耳朵”创建名单汇总表
3、宾馆酒店红黑名单汇总表
2021年4月7日
附件1
卫星电视专项整治行动季度、年度汇总表
填报单位: 季度/年度: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备注 | ||
1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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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辆(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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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放、张贴宣传材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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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查处取缔违规经销点(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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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取缔非法电视设施生产“黑窝点”(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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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场收缴非法卫星设施(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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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会拆除非法安装使用卫星设施套(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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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查处非法接收电视节目案件(起)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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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非法接收境外电视案件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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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非法接收互联网境外电视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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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查处非法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案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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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主动对重点问题单位进行约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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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市场收缴非法卫星设施”主要是指销售环节。 2.“涉非法接收境外电视案件”和“查处非法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案件”以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与本表同时上报)为准。 3.“主动对重点问题单位进行约谈”以会议纪要、签到表等(复印件,与本表同时上报)为准。 4.本表随季度、年度总结一同上报。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无“小耳朵”创建名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总体情况 |
原有创建数量(个) |
2021年度创建数量(个) |
合计(个) |
备注 | ||||||
无“小耳朵”社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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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小耳朵”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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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小耳朵”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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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社区(村)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创建时间 |
备注 | |||
说明:本表随年度总结一同上报;“创建时间”填写创建确认时间(例:2021.08)。
填报人: 电话:
附件3
宾馆酒店红黑名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用户名称 |
地址 |
接收境内电视节目 |
接收境外电视节目 |
用户类型(例:1) |
宾馆饭店 |
备注 (例:黑。擅自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 | ||||||||||
套数 |
接收 渠道 (例:2) |
套数 |
接收 渠道 (例:1) |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 |
星级 (例:三星) |
电视前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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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
编号 (例:20150001) |
有效期限 (例:20180301) |
有/无 |
方式 (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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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①电视前端方式:1.模拟2.数字3.其他。 ②用户类型:1.宾馆饭店2.个人3.其他。 ③电视节目接收渠道用数字选填(一种或多种):1.卫星2.有线3.IPTV4.无线地面数字5.网络6.其他。 ④备注栏据实填写:1.红2.黑3.灰,填写黑或灰时须注明原因。 |
说明:本表随年度总结一同上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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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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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文旅发〔2021〕24号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