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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5053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6-11 发布日期 2021-06-11
发文机关 民政局 关键词 社会工作;服务;留守妇女;社会组织;民政;社区;留守儿童;项目资金;经费;养老服务体系
发文字号 滕民发〔2021〕22号 有效性 失效

滕州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通知
滕民发〔2021〕22号



各镇街民政科,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对社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引导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广大基层民众。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政府购买服务不仅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更重要的是一项社会治理机制创新。这项机制的形成表现在培育社会组织、引入社会工作、推动社会倡导、公众受益、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若干层面和方面;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直接服务群众的优势特点,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问题,修复社会功能,改善生活品质,积极回应他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培育发展新的社区社会组织,激发社会活力。申报和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要遵循专业要求,组织社工专业人才实施,开展专业化服务,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编列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时,应当以服务活动和服务对象受益为主,合理合规,力求科学、节约。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范围

本次项目资金是市级财政通过市民政局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资金,购买项目范围主要包括:

(一)城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创新项目(1个)。项目以滕州市城乡老年人为服务对象,按照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系列要求,调研、分析滕州市养老事业发展现状、发展需要和服务对象需求,开展为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城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建议、为养老机构赋能、培训养老高级管理人员等社会工作服务。

(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服务项目(1个)。项目以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妇女为重点服务对象,协助服务对象及其家庭获得各类资源的社会支持服务,向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提供专业服务,开展专业社工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情感关爱、成长陪伴、社会教化、救助保护、社交指导、能力发展等专业服务。做好留守儿童家庭的监护随访、监护评估、教育指导和关系调适,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情感联络、沟通和互动,维系留守儿童家庭功能完备。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精神减压、心理支持、亲职辅导、权益维护、团体互助、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的人文关怀,帮助农村留守妇女疏导情绪压力、调适婚姻关系、指导亲子教育、组织文体活动等,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有效回应农村留守妇女的情感诉求和心理需求。

(三)社会工作督导和人才培育项目(1个)。项目以承接政府购买项目的社会组织为服务对象,由具有督导资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对2021年政府购买的项目开展专业督导,为项目管理人员与一线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引导,提升项目服务水平;以开展社会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参与、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针对社会工作发展状况,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评选,社会工作宣传、调研等工作;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工机构负责人、社会工作人才、各级和谐使者等人员进行政策法规、项目运作、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开展和谐使者选拔、考核等工作。

(四)开展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1个)。为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作用,根据社区工作需求,为居民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区治理服务。推动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通过多元权力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在多元权力格局职责分明而又相互依赖的基础上整合社区资源,满足居民需求,维护公共利益,推动社区发展开展专业项目服务。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方法培育不少于4个的社区社会组织,主要培育为民服务类、公益慈善类、邻里互助类的社区社会组织。

(五)老年人服务项目(1个)。项目以空巢老人、失独老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等弱势及需求群体,主题包括但不限于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等领域,内容可涉及救助服务、照顾安排、适老化环境改造、家庭辅导、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老年教育、咨询服务、权益保障、政策倡导、老年临终关怀等老年社会工作服务。

(六)社会工作服务站提质增能服务项目(1个)。针对全市镇(街)社会工作站,进行能力提升培训不少于3次、服务质量监测每月不少于1次、团体辅导不少于4次。选拔优秀社工站骨干9名,形成社工站相关案例或研究成果,帮助打造榜样示范社工站以及提炼社工站岗位、项目执行等规范性文件,为社工站提供部分物资、资金支持。

(七)婚姻家庭关系辅导服务项目(1个),主要承担婚前教育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调解与修复,以及离婚冷静期辅导等角色,帮助夫妻双方清晰理顺婚姻家庭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亲子教育、个人成长,并提供这些问题或危机的专业解决技能与方法,同时还要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并具备同理心、共情等专业能力。

申报机构要严格按照上述内容设计、申报项目,超出范围内容的项目不进入政府采购程序。

三、项目数量和标准

本次拟向全省社会组织购买7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城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创新项目;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服务项目;社会工作督导和人才培育项目;开展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老年人服务项目;社会工作服务站提质增能服务项目,每个项目8万元(含专职社工工资),由具备2名及以上兼(专)职社工以上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申报。婚姻家庭关系辅导服务项目2万元,由具备专业心理咨询师的服务机构申报。

一个机构最多可以申报2个项目。已承接2021年枣庄市政府购买项目2个(含2个)以上的机构限申报1个项目。未入选项目纳入滕州市社会工作项目库。

四、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 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山东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机制;

(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健全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合法的收入来源以及专兼职财务人员;

(四)在参与项目申请的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2019、2020年度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五)具有相关专业人才组成的项目团队和较强的执行能力,能够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公共场所、专业技能和设备。

五、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

六、项目申报及实施流程

(一)申报阶段

6月中下旬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申报单位根据公告内容报名、申报材料。

(二)审核立项阶段

组建评标专家组对投标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分为商务指标和技术指标两部分,商务部分主要审查申报单位年检结果、所获荣誉、人员资质等资质;技术部分主要审查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社会效益,项目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项目的公益性和创新性等内容。

中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三)实施阶段

市民政局与中标的社会组织签订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项目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明确项目地址、服务期限、服务内容、配备人员要求、质量标准、项目进程、项目金额及拨款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解除条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它。经招投标的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协议)需经市财政局审定备案,作为拨付款资金依据。同时,原则上应包含以下内容作为附件:项目需求评估报告、项目服务方案。其中,项目服务方案包括项目目标、服务量化与非量化指标、项目评估机制及标准、项目经费预算等。市社工协会要积极发挥作用,负责指导、督导申报单位的项目设计、项目申报和项目管理工作。项目执行单位每月30日前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月总结内容: 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服务对象、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成效,每个活动附 3-5 张活动照片。月计划内容: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服务对象、活动目标、活动内容。邮箱:tzmjzzgl@163.com,滕州社工协会邮箱:tzsgxh@163.com)。

(三)评估验收阶段

市民政局将组织成立专业的项目评估委员会对实施项目进行每月调度、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检查项目实施结果、受益对象、社会效益和经费使用情况。在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评估,每一周期评估结果须为良好或以上,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期限进行调整。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购买主体在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时,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其优先续约资格;评估为合格和基本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提出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评估不合格的,直接终止合同,并视情况扣减经费,因服务供应方不约定履行合同,追究供应方违约责任,并追回财政资金。

七、经费管理

(一)经费拨付方式

市民政局将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单位,合同签订后,拨付40%的资金,项目中期评估获得通过后,拨付40%的资金项目,项目终期评估获得通过后,拨付剩余20%的资金。

(二)经费监督管理

购买社工服务经费,主要包括项目人员成本、活动费用、管理费、税费等其他支出。项目人员费用支出不得高于项目资助金额的50%,管理费不得高于项目资助金额的10%。政府购买社会工作项目专项经费只能用作社会工作项目的实施。立项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自觉接受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审计。如有消极组织实施、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等行为,市民政局可终止该项目继续实施,收回项目经费,并取消项目立项单位次年的项目申报资格。

八、执行要求

立项单位要严格遵守合同,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 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经相应会计师事务所和市民政局批准。

九、工作要求

要做好申报机构的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机构年检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人员资质情况。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发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联系人:潘凤莉   联系电话:5512912,5825038。


  滕州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1日


文件文字版:

滕民发〔2021〕22号 滕州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通知.doc

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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