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5006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成文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
发文机关 | 审批服务局 | 关键词 | 钢印;社会事务;市场准入;专用章;审批;审批职能;专用印章;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文字号 | 滕行审发〔202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启用新的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公告
滕行审发〔2021〕5号
自2021年3月22日起,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启用新的“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以下简称行政审批专用章)及行政审批专用章对应钢印。具体如下:
“行政审批专用章(1)”及钢印使用于市场准入一科业务;
“行政审批专用章(2)”及钢印使用于市场准入二科业务;
“行政审批专用章(3)”及钢印使用于投资规划科业务;
“行政审批专用章(4)”及钢印使用于工程建设科业务;
“行政审批专用章(5)”及钢印使用于交通运输与城市管理科业务;
“行政审批专用章(6)”及钢印使用于涉农事务科业务;
“行政审批专用章(7)”及钢印使用于社会事务一科业务。
“行政审批专用章(8)”及钢印使用于社会事务二科业务。
“行政审批专用章(9)”及钢印使用于行业综合许可类业务。
行政审批专用章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使行政审批职能的专用印章。2019年6月13日《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公告》(滕行审发〔2019〕18号)文件确定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停止使用,统一使用新的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专用章。
特此通告。
附件:行政审批专用章(1)-(9)印模
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行政审批专用章(1)-(9)印模
行政审批专用章(1)行政审批专用章(2)
行政审批专用章(3)行政审批专用章(4)
行政审批专用章(5)行政审批专用章(6)
行政审批专用章(7)行政审批专用章(8)
行政审批专用章(9)
文件文字版:
滕行审发〔2021〕5号 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启用新的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公告.docx文件PDF版:
滕行审发〔2021〕5号 关于启用新的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