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510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03-28 | 发布日期 | 2021-03-28 |
发文机关 | 医疗保障局 | 关键词 | 基金;定点医药机构;宣传月;医疗保障基金;参保人员;条例;医疗保障制度;群众;典型案例;宣传效果 |
发文字号 | 滕医保发〔2021〕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滕医保发〔2021〕6号
局机关科、室、大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镇(街)医保办、各定点医药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
根据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21年3月30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8日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省、市医保局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讲话中关于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省2021年工作动员大会和全省医保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依法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落实医疗保障权利、义务、责任。确保医保基金合规合理使用,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二、目标任务
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通过集中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解读《条例》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主动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营造出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实现源头防范、强化管理、净化环境、形成有效震慑犯罪的目的,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三、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
四、活动时间
2021年3月30日至4月30日
五、宣传内容
(一)宣传解读《条例》。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座谈交流及其他普法活动,促进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准确理解各项条款的具体释义,提高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营造全民懂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基金监管政策。重点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及《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规定,加大对基金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宣传医保惠民政策。向参保患者讲好医保基金使用规范、医保惠民政策,激发群众参保热情。宣传介绍医保经办业务办理途径、流程和标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大力宣传住院报销、门诊慢病、长期护理保险、抗癌药物纳入医保、集中带量采购等重大工作举措,增强民众获得感、幸福感。
(四)曝光违规违法案例。用好用活案例通报曝光利器,通过对多发、易发典型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强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引导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五)宣传先进典型。发现和宣传在医疗保障领域涌现 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树立医疗保障队伍的良好形象。
六、宣传形式
(一)召开启动会议。3月30日,召开启动会议。邀请卫生健康、公安、财政、市场监管、司法部门领导出席,定点医药机构及第三方合作机构代表参加。启动会议后,利用半天时间开展宣传服务活动,现场设置标语横幅、政策咨询台、义诊服务台,向群众发放宣传品,解答群众咨询,进行展板展示,邀请主流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
(二)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上级医保部门专家,对医保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人员开展《条例》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解读《条例》和有关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开展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确保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全体人员准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自觉做到学法、知法、遵法、守法。
(三)线上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报纸及主流媒体,通过线上途径,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政策、举报奖励办法和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定点机构共同宣传。全市各定点医院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设置宣传咨询台、公布举报电话;各定点药店、诊所通过制作门店版面、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共同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鼓励参保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及时公开公示一批基金监管重大案情信息,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线上知识竞答。集中宣传月期间,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小程序平台,组织参加省、市有关竞答活动,发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医保机构全体员工、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与竞答。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扩大宣传效果。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统筹协调宣传各项工作,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精心组织,保证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要运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保证宣传效果。
(二)突出宣传重点。各镇(街)医保办、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基金监管政策法规、举报奖励办法、信用管理办法、违规典型案例和举报投诉渠道,使群众真正了解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属违法行为,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形成震慑作用,扩大宣传效果。
(三)总结宣传经验。各有关单位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活动结束后,要将宣传总结、宣传图片及相关资料统一收集,于2021年5月6日前报送至市医疗保障局。
附件:医保集中宣传月宣传用语
附件:
医保集中宣传月宣传用语
1、贯彻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条例,依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2、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3、医保基金救命、欺诈骗保入刑。
4、守护群众医保救命钱,打击欺诈骗保零容忍。
5、防范基金风险,责任重于泰山。
6、织密医保基金安全网,守好参保人员救命钱。
7、做医保卫士,保人民健康。
8、欺诈骗保少一分,百姓权益多一份。
9、举报医保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你监督我监管,共同管好医保钱。
11、管好医保救命钱、百姓健康有保障。
12、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设法治和谐医保。
13、医保基金专款专用,群众监督合理使用。
14、珍惜基金就是珍爱健康。
15、提高全民参保意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16、贯彻落实《条例》,“亮剑”欺诈骗保。
17、规范医疗服务,建设法治医保。
18、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促进基金使用高效。
19、打击欺诈骗保齐参与,共享医保基金同受益。
20、监管条例出重拳,基金安全有保障。
21、 医保守护千万家,基金安全靠大家。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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