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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5016 主题分类 工商
成文日期 2021-03-05 发布日期 2021-03-05
发文机关 市场监管局 关键词 消费环境;示范单位;管理所;科长;经营者;领导小组;覆盖面;餐饮;消费纠纷
发文字号 滕市监〔2021〕9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滕州市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滕市监〔2021〕9号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局制定了《滕州市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滕州市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消费环境承载民生、关乎发展,消费环境建设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更是民生工程、政治责任,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已列入2021年全市惠民实事。按照全省消费环境建设会议精神和“放心消费在山东”扩面提升行动要求,为推进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大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平稳增长。现就做好2021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为目标,以开展“放心消费在枣庄”创建为抓手,持续扩大创建覆盖面。坚持全方位、全覆盖、全领域的创建原则,进一步拓展创建广度和深度,在加快培育和精心打造一批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商圈、街区、市场、餐饮、景区、电商平台等。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监管力量,破解消费难题,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二)强化经营者责任,引导和鼓励经营者建立并落实有关消费维权制度,实现经营者诚信守法、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激发消费潜力和市场创新创造活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

(三)注重示范引领。在购物、餐饮、医药、电子商务等领域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引领带动行业创建、领域创建、区域创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放心消费创建单位覆盖面不断扩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商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渠道更加畅通,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放心消费在枣庄”品牌效应初步彰显,全市各领域创建示范单位比例不断扩大。按照枣庄市局文件下达的任务,到今年底,全市完成参与“放心消费在枣庄”创建单位14万家,“放心消费在枣庄”示范单位2400家。

三、创建措施

(一)大力拓宽创建范围。围绕商品、服务和新的消费重点领域,形成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商场、市场、商店、饭店、药店、网店、电商平台等,努力实现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各领域、各行业示范单位的占有率,带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持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将“放心消费在枣庄”创建工作与“食安山东”建设工作深入结合,提升餐饮质量安全。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增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重点地区食品、餐饮的检查,强化对网络订餐的规范管理,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强化价格、计量、标准监管。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诚信计量行动,强化加油机、电子秤、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等方面的计量监督。加强商品和服务标准制定,组织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培育一批技术指标领先、实施效益好、示范引领作用强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四)加强消费维权工作。

1.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与有关部门建立消费者投诉快速调解通道,完善制度,协调联动。针对消费者投诉热点,梳理和归纳相关投诉信息,充分发挥投诉数据分析的作用。

2.强化社会监督。针对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难点,组织开展消费调查,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积极开展消费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通过创建消费教育基地,开展培训讲座,不断拓宽消费维权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向新闻媒体通报消费环境建设情况、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加大消费者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3.继续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站点建设。依托村居、社区、商品交易市场、行业协会等组织,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联络站”,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调解队伍、有工作制度、有效能评价,确保消费维权服务站对一般性消费纠纷即时办结率100%、力争和解成功率100%,让更多的消费者能够就近化解消费纠纷,年内全市“放心消费在枣庄”示范单位都要发展成为消费维权站。

4.加强消协组织建设。通过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组织制度,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开展“诉调对接”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消费的社会公信力,深化公益消费诉讼,探索集体维权诉讼机制。扩大志愿者队伍规模,提升志愿者在消费教育、调查等工作的参与度,加强消协规范化建设。

5.建立放心消费创建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制定对放心消费单位的激励政策,对破坏消费环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严查重惩、公开曝光、实行信用联合惩戒。

(五)打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市场环境

加强消费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把放心消费创建作为加强消费环境建设的主抓手,在系统内部建立综合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职能优势,综合运用质量、价格、信用、计量、标准、广告、知识产权、反垄断、认证认可、反不正当竞争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消费侵权行为,守住消费安全底线。

(六)做好“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服务系统(APP)应用工作。积极推广系统(APP)并增加覆盖面,通过集中培训、发放使用手册等方式提高经营户的使用熟练度,及时将本地创建单位录入系统(APP)中,市局将定期通报各所数量,对参与创建单位和示范录入系统(APP)中的单位实行跟踪管理,发现存在失信和违法行为时,随时撤销创建单位和示范单位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1年2月)。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放心消费创建现状,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进行安排部署,让广大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在各行业、各领域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整体推进(2021年3月-2021年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至4月。重点抓好社会氛围营造、诚信经营宣传教育、开展承诺践诺活动、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运用好省市场监管局“放心消费在山东”微信公众号和APP公共服务平台。积极组织经营者参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建立消费维权站,大力培育发展ODR单位,组织严格申报评估,报请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命名。第二阶段, 5月至8月。重点抓好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建设、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消费投诉诉调对接、破解侵害消费者权益明规则、暗规则等重点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在深化日用消费品、食品、药品等领域创建的同时,继续扩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范围和区域,拓展创建覆盖面。第三阶段,9月至11月。重点抓好消费维权大数据应用、消费侵权信息公示、行业自律作用发挥、示范单位动态管理等工作,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做到区域、行业全覆盖,消费者在主要消费场所抬头可见,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2月)。全面总结创建经验、查找不足、补齐短板,突出抓好创建成效评估、健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确定下一阶段创建工作目标等重点工作,巩固放心消费创建基础,进一步推动放心消费示范街道、社区创建工作落地生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相应的组织推进体系,加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机构、人员和队伍建设,稳定和充实创建工作力量,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组织保障水平。市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费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协调推进消费环境建设相关工作事宜,办公室设在市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各所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组织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消费环境建设的支持倾斜,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实现。

(二)注重综合施策。放心消费创建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是市场监管多项工作的集合。系统内各业务条线在创建工作中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合作,互相通报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做好重大工作事项的落实,共同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和提升。要针对市场监管的职能特点,进行综合施策,把放心消费创建同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食品安全市创建、文明诚信市场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一创多效,一举多得”。要把放心消费创建同食品药品领域专项整治、网络交易市场专项整治、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执法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创建作引领,执法作保障”的良性监管新格局。

(三)形成监管合力。各业务条线要各司其责,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好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消协、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新局面。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深入宣传创建工作主题、目的意义、创建措施、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开展倡议活动、普法宣传等,着力加强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五)强化督导检查。为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工作,及时了解创建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将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工作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取得实效。并请各所将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局消保科。

联系人:马苓   电话:5972817

邮箱:ml2732331@163.com


附件1:滕州市消费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滕州市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各所目标任务分工表


附件1:


滕州市消费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朱秋原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颜道立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史德庆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  强   办公室主任

颜景柘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马  苓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张  军   消费者协会主任

郭德柱   12315服务中心主任

姜  涛   广告监管科科长

杜  鹏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

杨广平   宣传科科长

张洪波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科科长

王素娟   质量发展科科长

王  磊   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

周  林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  峰   产品质量监管科科长

杨冠山   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

李承柱   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时荣辉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屈庆玲   药品和化妆品监管科科长

张挺朋   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马运生   注册登记指导管理科科长

赵  珂   市场综合规范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消保科,马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滕州市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各所目标任务分工表


序号

市场监管所

经营户户数

创建单位户数

示范单位户数

1

善园市场监督管理所

13939

10950

190

2

荆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24158

18965

330

3

龙泉市场监督管理所

31548

24765

430

4

北辛市场监督管理所

23629

18500

320

5

东沙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3353

2635

50

6

洪绪市场监督管理所

6395

5020

90

7

南沙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4883

3835

65

8

大坞市场监督管理所

3804

2990

50

9

杏花村市场管理所

3554

2790

130

10

滨湖市场监管所

3995

3140

50

11

景区市场监管所

25

20

5

12

级索市场监管所

3707

2910

50

13

西岗市场监管所

7043

5530

90

14

姜屯市场监管所

6029

4740

80

15

鲍沟市场监管所

6000

4710

80

16

张汪市场监管所

4112

3230

50

17

官桥市场监管所

2632

2070

30

18

柴胡店市场监管所

2705

2130

30

19

羊庄市场监管所

3874

3050

50

20

木石市场监管所

4514

3550

60

21

界河市场监管所

3889

3060

50

22

龙阳市场监管所

4540

3570

60

23

东郭市场监管所

6042

4750

80

24

城郊市场监管所

4014

315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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