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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504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成文日期 2021-06-10 发布日期 2021-06-10
发文机关 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键词 责任单位;管理服务中心;公益广告;主次;城区;秩序;公园广场;户外广告;绿化苗木;市容秩序
发文字号 滕综执发〔2021〕12号 有效性 失效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
城市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滕综执发〔2021〕12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城市品质提升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滕办发〔2021〕17号)、《关于印发<滕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滕州市建设国家健康城市实施方案><滕州市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滕办发〔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创城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补齐硬件缺失和工作短板弱项,强力推动城市更新,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疾、难症,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品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以实际行动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赋能助力。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实施7大专项行动,着力推进21项重点工作。

(一)问题短板大排查

1.全面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成立创城督导专班,以市容管理“十乱现象”、环境卫生情况、市政设施管养情况、园林绿化情况等为重点,面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各督导组认真排查梳理各类存在的问题,对发现问题进行跟踪销号。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督察大队、市容管理科、城管委办公室、环卫一体化办公室

(二)市容环境大整治

2.市容秩序整治。(1)“十乱现象”整治。严格整治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消除城市“脏乱差”现象。(2)沿街店铺门头整治。清理乱堆乱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私搭乱建等行为,取缔店外作业、加工行为。(3)流动摊点整治。规范小区、医院、车站周边及主次干道周边秩序,坚决取缔流动摊点。(4)早夜市整治。规范早夜市经营范围,严禁占用主次干道、使用喇叭等行为,督导责任单位及时清理环境卫生。(5)餐饮油烟治理。对现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保证油烟净化设施装置率、运行率、清洗率达到100%。(6)专业市场、农贸市场整治。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市场整治。加大市场周边整治力度,确保市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乱停乱放,无流动摊点或马路市场。(7)小区秩序整治。积极配合住建等相关部门开展住宅小区秩序整治。(8)背街小巷整治。积极联合镇街等相关单位开展背街小巷市容秩序整治,加强社区单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区域市容秩序整治。

责任单位:市容管理科、指挥中心、督察大队、城管委办公室、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城区各执法中队、两河长廊管理办公室、高铁广场管理办公室、洪绪执法中队、姜屯执法中队、龙阳执法中队、南沙河执法中队

3.综合提升户外广告。(1)门头广告管理。严格落实《滕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实行建档备案制度,提倡使用手写体,力求展现户外广告新风貌。做到“一店一牌、整齐统一”,全面清理店铺玻璃门窗、外墙张贴的各类违规广告及破损广告,优化城市立面。(2)大型户外广告。责令业主限期提供安全检测报告,2021年年底前建成区内大型户外广告实现“清零”。(3)督促设置公益广告。优化城区户外公益广告投放位置,提高投放数量,城区主次干道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城区主干道LED显示屏实现公益宣传全覆盖。各类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商业街区等在显著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出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内容公益广告6幅以上。(4)施工围挡广告。规范工地公益广告管理,确保工地围挡达标,公益广告覆盖率100%,展示面积不少于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

责任单位:市容管理科、城管委办公室、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城区各执法中队、两河长廊管理办公室、高铁广场管理办公室、洪绪执法中队、姜屯执法中队、龙阳执法中队、南沙河执法中队

4.综合整治车辆停放秩序。(1)整治主次干道人行道乱停车现象。加强与交警部门联动,规范停车秩序,严查乱停乱放行为。(2)其他区域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积极参与城市支小道路、背街小巷车辆停放管理及住宅小区、社区广场等区域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停车泊位设置和乱停乱放秩序管理。(3)共享单车管理。加大对共享单车相关企业督导力度,确保管理规范,停放整齐。

责任单位:停车秩序综合治理办公室、市政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城区各执法中队、两河长廊管理办公室、高铁广场管理办公室、洪绪执法中队、姜屯执法中队、龙阳执法中队、南沙河执法中队

5.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1)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督促沿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配齐“门前三包”督导员。(2)规范门前秩序。督促沿街单位按施划的停车泊位及箭头指向规范门前停车秩序,承担“包市容秩序、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的责任。(3)落实监管措施。对违反“门前三包”行为的,坚决落实限期整改、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

责任单位:市容管理科、城区各执法中队、两河长廊管理办公室、洪绪执法中队、姜屯执法中队、龙阳执法中队、南沙河执法中队

6.强化小广告整治。8月底前,全面完成“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城区各类小广告得到全面清洗、喷涂、覆盖。严厉打击非法粘贴、喷涂和散发小广告行为,对违法行为采取处罚、停机等措施。

责任单位:市容管理科、法制科、执法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城区各执法中队、两河长廊管理办公室、高铁广场管理办公室、洪绪执法中队、姜屯执法中队、龙阳执法中队、南沙河执法中队

7.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1)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治理。确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舞厅等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经营性娱乐场所,同时确保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2)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治理。坚决取缔校园周边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切实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积极配合施划、设置隔离标线、隔离设施等,确保进入校区的主要道路通畅。

责任单位:执法三室、城区各执法中队、两河长廊管理办公室、洪绪执法中队、姜屯执法中队、龙阳执法中队、南沙河执法中队

8.低速电动三、四轮车整治。配合做好低速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工作,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查城区道路、学校周边低速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闯限行区等非法行为。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园林绿化大管养

9.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整改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1)强力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整改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充分发挥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作用,强化督导调度,督导相关部门加快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加大投入,尽快提高城市绿量,弥补我市城市绿地总量不足,加强精细化管理,对标提标整改薄弱环节,精准精细提升园林绿化标准。到2022年12月底,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8%,绿化覆盖率≥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城镇人口万人拥有绿道长度≥2.5公里,道路绿地达标率≥85%,林荫路推广率≥85%,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70%,公园建设绿化面积占公园总用地面积≥70%,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生态园林城市标准。(2)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管理各项制度,联合相关部门编制(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严格执行,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系统,并与数字城管平台联网运行。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现状绿地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管理科、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10.城市绿化精细管养。对城区公园、绿地实行分级养护,及时补植、修剪绿化苗木,不断提升绿化品质和养护水平。完善道路两侧绿化带养护管理,补植缺株断垄,清除杂草杂物,修剪绿地苗木,确保绿化带内无垃圾,绿地绿化整齐、养护良好。排查裸露土地,及时补植公园、广场、街头等绿地内的草坪斑秃,消除裸露地面,并做好管理养护工作。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管理科、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11.绿化提升工程。结合“绿满滕州、花拥荆河”园林绿化大提升行动,深入开展“规模增绿、均衡布绿、见缝插绿、节约建绿、垂直挂绿”园林绿化行动,以提高公园绿地面积为重点,加快实施振兴路荆庄、府前东路、大同桥南侧3处游园建设及30处“口袋公园”建设等绿化工程。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管理科、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12.全面提高公园广场管理水平。(1)落实作业制度。作业人员统一着养护工作服,工具及车辆摆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做到安全、文明养护作业。(2)绿化苗木养护。确保公园广场绿化苗木无死株、无缺株,无黄土裸露,立面整齐,景观效果较好。(3)附属设施管理。确保公园广场附属设施分布合理、放置整齐、保持清洁。亭、廊及其它游憩设施维护良好,栏杆、桌椅、垃圾桶、指示牌等市政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破损、无积水、无淤泥。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照明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4)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公园广场环境整洁卫生,无痰迹、无垃圾杂物、无乱贴乱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公共卫生间干净整洁。(5)秩序管理。严禁占道经营、举办商业性活动。无违章停车,无停车乱收费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6)广泛刊播公益广告。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管理科、市容管理科、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市政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城区各执法中队、两河长廊管理办公室、洪绪执法中队、姜屯执法中队、龙阳执法中队、南沙河执法中队

13.拓展城市绿化空间。不断创新设计理念,提升鲜花摆放品质,打造精品绿雕景观和植物造型;积极推进立体绿化工程,有效增加城市绿量;开展社会绿化美化活动,积极开展省级、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年内新增一批省级、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管理科、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14.加强园林绿化苗木保护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滕州市城市绿化树木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城市园林绿化苗木养护管理责任,强化对苗木砍伐、移迁的审批管理;建立损坏城市绿化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同时对擅自砍伐树木、损坏绿化苗木、设施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管理科、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四)市政设施大养护

15.市政设施养护提升。(1)道路日常养护。修补主次干道破损路面,更换、整平损坏路沿石,补齐缺失行道砖,维护修补各类道板、护栏。8月底前,完成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提升,全面整改路面坑洼积水、破损、配套设施不足及被侵占、毁坏现象,城区各类指示牌、无障碍设施设置合理、使用良好,确保城市道路完好率≥95%。(2)亮化设施管理。主次道路照明设施完善,确保道路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9%以上。(3)加大市政监察管理力度。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严厉打击盗窃和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切实保护好市政设施。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管理科、市政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16.智慧停车项目建设。按照停车专项规划,加快推进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强化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应用,加强全市停车资源信息归集,提高停车管理科技服务水平,改造、新增停车位1.3万个。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管理科、市政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五)环境卫生大清理

17.环境卫生整治。(1)提升道路洁净度。城区主次干道实行“全方位洒水、机械化洗扫、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公交式收集”五位一体作业模式,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新创建一批省级机械化深度保洁示范道路。(2)加强垃圾收运管理。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垃圾车(容器)、桶完好整洁,无溢、漏现象。重点整治沿街餐厨垃圾处理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餐厨垃圾私拉乱运、乱倾乱倒行为,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与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确保餐厨垃圾应收尽收。规范管理垃圾中转站,场地内外整洁,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垃圾装卸作业规范。抓好光大国际生活垃圾发电厂运营和管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3)推进公厕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一人一厕”公厕管理模式,确保公厕内外全天候保持整洁干净,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保持完好,标志标识和防鼠、防蝇、消毒措施规范。

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18.城市建设工地标准化管理。(1)配合工地扬尘治理。加大查处力度,集中整治工地噪声、扬尘、硬化、覆盖、排污、烟尘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问题,确保无建筑材料和垃圾外溢,无渣土抛洒,无暴露渣土,有防尘设施。(2)严格渣土运输管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强化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严查“抛洒滴漏”现象。

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六)综合执法大攻坚

19.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1)网吧整治。网吧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警示牌,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市民公约”、保护未成年人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加大巡查力度,着重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坚决取缔“黑网吧”,确保全市网吧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证照齐全,在显著位置悬挂《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合格证》《营业执照》;管理制度在显著位置公示,装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系统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过滤软件,监控设备完好,有明显标志,能实时监控网吧是否接纳未成年人,室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及时劝止吸烟。(2)出版物市场整治。严厉查处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出版物、违禁出版物及盗版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教辅资料等出版物。(3)旅游市场整治。整治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超范围经营、“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诱导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强迫增加自费项目以及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证导游等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责任单位:执法三室、各执法部位

(七)城乡环境大提升

20.镇域环境整治提升。(1)开展镇域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加强督导调度,推动实施“基础设施规范齐备、园林绿化提档升级、环境保洁干净整洁、空间立面美观有序、镇容秩序长效管控”五项工程,持续提升城乡环境品质。(2)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与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运输与处理。(3)推进农村公厕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公厕政策有效运行。(4)加强铁路沿线环境治理。确保铁路沿线无“十乱”现象,无垃圾积存。

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

21.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强化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2021年底,滕州市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2年底,成功创建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市。

责任单位: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城工作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创建指挥部,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深入帮包网格开展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问题;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局机关各科室人员要到市级第8帮包网格攻坚治理;局属各部位和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确保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明白纸、整治通告等形式,宣传创城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整治要求,取得广大经营业户和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积极开展媒体宣传,提高市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创城行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实行定人、定岗、定标、定责,确保无缝隙、全覆盖管理,并将网格化管理效果与绩效考核挂钩。持续推进路长制,发动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城市治理格局。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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